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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2021-04-06 09:16 浏览量:

各村社区

清明节期间将有大量人员进入林区扫墓、游玩,野外用火增多,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全面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要针对节日特点,制定工作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措施,落实责任,有关村要突出金峰村胪峰山、首台、前林、兰田、仙高、华刘、陈店、后团、三星、首峰、六林的火源管控,从3月27日开始就要张贴标语守好山口,及时查禁火源进入林区和旅游区,镇工作队从4月2日—4日加强力量,协助各村守好山口,确保各项防范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值班值守,及时处置报告

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严格执行防火值班规定和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并及时掌握扑火进展情况,确保火情处置及时有效。节日期间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30前向镇值班室报告当天情况联系电话:28558002防火办):28830119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清明节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横幅、大小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法》《安全生产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真正达到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警钟长鸣的效果。

四、把好火源管理关,杜绝火种上山

管好火源是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措施之一,围绕火源管理这个中心,必须抓住“二个重点”:一是重点地段和部位。在清明节期间,护林员要保证到位,进行严密监控;重要路段、进山要口镇村干部必须设卡把守,严格盘查,严禁火种上山,对进山人员跟踪管理,确保万无一失。二是重点人员特别是要加强对弱智人员的看管。同时,根据清明节期间野外用火比较频繁的现象,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格做到“六不烧”,努力排除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

                                        202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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