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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9号意见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长乐区商务局 2025-05-24 09:44 浏览量:

区文旅局:

  由陈建登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意见建议》(第29号)收悉,我单位协办意见如下:

  为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做好长乐“老字号”品牌培育,根据《福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批“福建老字号”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榕商务流通〔2024〕43号)、《福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福州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榕商务流通〔2024〕27号)文件精神,对字号传承满50年的品牌企业,组织开展第七批“福建老字号”认定工作;对字号传承满30年的品牌企业,组织开展第二批“福州老字号”认定工作。经过评审,2025年福州市长乐区吴航喜来宝大酒店获评“福州老字号”品牌,福建大宋香事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获评“福建老字号”品牌。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区文旅局等相关部门,依托“老字号”培育、商业街区提升等工作,做好商业、文旅串联融合发展,积极推动消费升级,促进长乐文旅经济蓬勃发展。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陈文祥       联系电话:28821263

  经办人员:陈书鼎       联系电话:28922188

  福州市长乐区商务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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