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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号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2-10-20 11:15 浏览量:

  张永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滨海新城人才发展战略的建议》(第7号)收悉,现将下半年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作为《关于推进滨海新城人才发展战略的建议》(第7号)意见建议的分办单位,在收到提案后,区营商办主动与张永利代表沟通联系,进一步了解代表对打造法治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建议。同时,征询代表对答复件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办理结果及答复内容更符合代表预期。

  二、办理意见

  近年来,区公检法司相关部门始终秉持法治就是最好营商环境的理念,充分发挥创新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打造高效、务实、廉洁的营商环境。

  (一)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区法院挂牌成立买卖合同案件协同中心,健全“立、保、送、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共审执结买卖合同案件132件,平均审理、执行天数相较去年分别缩短30.23%和14.04%;与区银保监组共同设立福州金融纠纷联动化解中心长乐工作站,与区工商联签署《关于建立执行联动协作机制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合作协议》,与区贸促会共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福建调解中心长乐工作站,多措并举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二)打造涉侨司法品牌

  进一步完善涉侨纠纷海外联调机制,在英国、西班牙、意大利等长乐侨胞在欧主要聚居国设立第二批海外联调机构,为长乐海外侨胞在航、在外投资经商,维护侨资企业投资创业合法权益提供坚实的保障。相关工作经验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法院一站式建设推进会和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推广。

  (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区检察院坚持宽严相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2021年以来,依法审慎办理各类涉企案件159件,严厉打击重大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刑事违法犯罪,批捕、起诉27人,助力重大项目工程落地建成;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开展反洗钱专项行动,批捕、起诉洗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89人,涉案金额近6亿元。

  (四)助力防范法律风险

  依托全省首个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教育基地,搭建检察机关、营商办、工商联等单位与企业共话发展的平台。宣传普及各类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相关的政策和做法,进一步推动法治教育融入长乐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有力呈现长乐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使命担当。截止目前,基地已接待社会各界参观达1000多人次。

  (五)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全面放开省市外人员户口迁移限制,实现落户“零门槛”,不设学历、年龄、就业创业限制,外省市人员均可申请落户;降低集体户设立条件,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从业人数满5人的可申请设立单位集体户;各人才公寓可申请设立集体户,商住楼可以楼座为单位申请设立集体户,并全面放开近亲属投靠条件。截止9月30日实现“零门槛”落户2524人。

  (六)加强文件规范性审查

  区司法局致力于完善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2022年,组织开展了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向福州市人民政府及区人大常委会报备区政府规范性文件24件。定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修改8件规范性文件,废止55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13件规范性文件。

  (七)优化法律服务渠道

  区司法局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12348)平台,与110热线、12345热线对接,为企业提供精准、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劳动合同审查、工伤认定、等法律问题。2022年以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为企业及其职工解答法律问题782件;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方式,组建优化营商环境律师服务团,深入企业一对一提供免费“法治体检”服务。

  (八)完善服务企业工作机制

  区营商办与区检察院、工商联联合签署《关于加强联系配合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沟通联系机制,由区营商办和区工商联轮流牵头开展企业走访和座谈,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工作协同。通过走访座谈,了解掌握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和困难,并将问题及时转交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办理。

  专此答复

  

  福州市长乐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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