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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7号意见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福州市长乐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09-30 15:29 浏览量:

区公安局:

由吴凯亮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禁毒工作的建议》(第27号)收悉,我单位协办意见如下:

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禁毒有关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不断强化禁毒工作措施,积极在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开展禁毒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禁毒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规定要求,召开局党组(局务)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将禁毒工作纳入局年度平安创建、文明创建、综治考核等考评体系,成立文旅市场禁毒工作专项整治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制定出台《长乐区文旅市场禁毒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各科室、基层场馆年度禁毒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指导推动全区文旅系统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常态化宣传教育

一是通过召开党组(局务)会议传达、开展党日活动等形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不断夯实禁毒责任制,有效落实各项工作举措;二是充分发挥基层文体场馆青少年德育教育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宣传阵地作用,切实加强禁毒宣传工作,区少儿图书馆通过举办读者活动向广大未成年人宣传禁毒知识,区少体校、体育场馆保障中心在群众健身时段通过LED电子屏滚动播放禁毒宣传标语,区博物馆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广大读者推送钟南山院士的禁毒宣传视频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福建省禁毒条例》相关知识,对“一法一条例”进行广泛宣传,推送《如何预防青少年吸毒》宣传禁毒知识,教育青少年远离毒品,营造全民禁毒的浓厚氛围;三是积极参加禁毒宣传日活动和创作编排禁毒宣传文艺节目,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每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区“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我局参与长乐区创建禁毒示范城市暨纪念第32个国际禁毒日文艺演出,由区文化馆承办本场演出活动在长乐职专演出,文艺演出围绕着对“新型毒品教育有奖问答”、“禁毒歌曲宣传”、“呼吁远离毒品的小品表演”、“针对抵制毒品的快板表演”等几个方面加强广大群众对毒品的认识,呼吁大家“远离毒品真爱生命”,收到良好效果;四是督促辖区文体旅企业经营业主按要求在场所内悬挂禁毒宣传画册、张贴禁毒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并定期对场所从业人员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培训,增强辖区文旅企业经营业主拒毒能力和参与禁毒的自觉性,确保“远离毒品,不让毒品进场所”,预防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在本场所内发生。

三、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加强对全区文体旅经营单位,尤其是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部位的巡查监管,重点对辖区内的歌舞娱乐场所、网吧行业进行清理整顿,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清查,确保场所无涉毒情况。5月份以来,我局下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416人次,检查文化娱乐场所104家次,其中歌舞娱乐场所36家次,网吧68家次,暂未发现涉毒情况。此外,我局还结合扫黑除恶工作,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的问题”专项整治。

专此答复。

 

 

福州市长乐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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