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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号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福州市长乐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1-09-30 14:40 浏览量:

郑师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陈弼夫墓的建议》(第16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我局高度重视区十七届五次会议建议办理工作。局经办人员与郑师恩代表进行沟通,详细沟通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陈弼夫墓现状及保护修复情况。

二、办理意见

陈弼夫墓位于我区玉田镇西埔村西南1200米处墓亭。陈弼夫(1800~?),名景亮,字孔辅,陈若霖次子,闽县(今福州)螺洲人,进士出身,历官兵部郎中、山西盐运使、按察使、云南布政使。墓建于清道光元年(1862),近年重修。  

墓为石构。坐北向南,墓丘三合土构筑,平面呈“风”字形,进深10米,面阔8米。四级墓坪,进深12米,宽10米,石板铺砌,前立两只石雕狮子,两根石望柱。墓顶封土为三合土构筑,龟背形。封土前为墓碑,青石碑,碑高0.8米,宽1.12米,碑上书:螺江诰授光禄大夫、云南布政使司陈弼夫公,配妻一品夫人郑夫,侧室焦淑人,长男壬子科加员外郎衔刑部主事子良公,长媳林恭人寿域。大清同治元年孟夏谷旦建造。墓碑上建有墓亭,青石构筑,三间四柱三楼,重檐歇山顶。石构件上多雕刻有联句或礼器,雕工精细。

4月14日,我局组织文物科负责同志前往玉田镇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陈弼夫墓进行现场走访查看,根据镇村干部介绍早在80年代,该墓葬曾遭盗掘及人为破坏,当时也采取了抢险加固修复,目前保存基本完好。

近期我局采取的保护措施:一是做好该文保单位的挂牌保护工作,明确了属地管理单位、安全责任人电话信息,以杜绝遭盗掘及人为破坏。二是划定该墓葬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将成果纳入我区“多规合一平台”加强规划监管。开展建设项目涉及文物保护区审查并出具意见书,以确保文物本体的安全。三是近期我局已具文区政府从今年的文物专项保护经费中下拨3万元用该墓葬的周边环境整治以及部分石构件的修复,届时我局将邀请省、市文物保护专家对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出意见建议后,组织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整治修复。

9月22日我局再次组织文物科相关人员前往玉田镇陈弼夫墓所在的玉田村,督促村两委按照专家意见尽快委托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开展对陈弼夫墓的保护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力争在11月份前完成。

专此答复。

 

 

 

 

福州市长乐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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