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长乐区非机动车道管理的建议》(第104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接到意见建议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组织人员对您的意见建议进行研究,并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按照公安交管的职能,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具体可行的整治措施。期间,交警大队分管领导、经办民警积极与您进行联系沟通,并登门当面征求您的意见建议,完善意见建议办理工作。
二、办理意见
1、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市民文明出行。一是推进“七进”宣传,通过组织文明单位志愿者发放文明宣传手册,开展公共文明引导等志愿者服务活动,倡导“绿色环保、低碳出行、文明出行”,鼓励步行及自行车、电动车等小型环保交通工具出行,引导广大市民文明行车、规范停车;二是在新媒体曝光乱停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通过鼓励群众“随手拍”,完善举报、查证、处理、奖励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抵制交通陋习;三是持续组织媒体随警作战,通过制作不文明交通行为(含随意乱停车、不按道行驶)系列专题片、策划专题报道等,引导社会舆论密切关注;四是继续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短信、微信、微博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加大对文明行车、规范停车的宣传力度。今年以来,共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及农村等开展“七进”宣传34场次,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10400余份,宣传读本2600本,海报300张,宣传品3800余份,新闻媒体报道6次,移动公司发送手机短信37万条次。
2、专题教育,提高交通文明素质。一是交警大队在驾驶证年审、换证安全学习时,加强了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学习宣传;二是严格落实《二、三轮摩托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要求,使用规范教材,按照学时要求加强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教学培训,培养安全文明驾驶员。
3、积极疏导,确保车辆各行其道。对旧邮电环岛进行标线渠化,合理施划环状标线、停止线和导向箭头,并在高峰时段投入大量人力,形成协同指挥,确保高峰时段环岛内车辆不绞死,基本实现通行有序;在城区灯控路口和主要路口,高峰时段安排民警或交通协警指挥疏导,引导车辆各行其道,劝导非机动车驾驶人文明行车、按道行驶。为使交通协管员熟悉岗位技能和工作职责,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上岗前,交警大队专门选派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民警对新的交通协管员集中进行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组织纪律、规范着装和队列、站姿、礼仪礼貌、交通指挥手势等培训。
4、多措并举,强化城区秩序管理。一是利用城区高清全球眼探头查纠车辆不按道行驶和乱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在城区易堵、秩序混乱及随意停车较多的路段增设了抓拍球机30套,加大对车辆不按道行驶、随意停车等查处力度,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和压力。三是联合街道、村居,出动拖车对长期停放在城区道路主、次干路非机动车道及支路上的“僵尸车”开展清理行动。四是合理安排勤务,强化对不按道行驶、占道停车拍摄抄告现场执法。五是每月“逢五”、周末、节假日开展路面交通执法统一行动,集中警力上路查纠,严查酒醉驾、不按道行驶、车辆乱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的工作态势。今年以来,共查纠各类重点违法137691起,其中查处乱停车88070起,劝导非机动车(含电动车)2453起。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翁建航 联系电话:13600866688
经办人员:林学扬 联系电话:13509301551
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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