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长乐区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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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决策部署。

  (二)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信访件,接待来访。

  (三)负责向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制定政策、措施提出建议。

  (四)建立健全信访督查制度,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向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五)负责组织协调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事件。

  (六)总结推广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全区信访工作。

  (七)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加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负责网络信访工作,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八)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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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局机关文电、党务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统计、效能建设、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财产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情况的定期通报,协调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科室负责人:陈强;联系电话:0591-28922352

  (二)督查指导科。承办有关领导同志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分析、排查、督办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信访事项;提出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督促责任单位做好进京非正常上访件的处理工作;负责区领导接访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科室负责人:李自强;联系电话:0591-28810301

  (三)网络信访科。负责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给区委、区政府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来信的处理工作,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予以登记、告知、转送、交办、督办;承办上级有关部门转送、交办的群众信件的反馈工作;承办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网络信访交办件及人民网、“省长信箱”等网上信访件的处理工作;负责群众来信中重要的汇总、分析和反馈工作。科室负责人:王世旺;联系电话:28810312

  (四)接待中心。负责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来访接待工作,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予以登记、告知、转送、交办、督办,并召集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要、疑难上访问题;处理群众到区委、区政府集体来访工作,协助处理我区群众到省、福州市集体上访工作,指导、协调进京非正常上访的相关工作;负责群众来访中重要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反映工作;审核、接收群众信访事项复查件,及时报送区政府复查。接待中心负责人:黄健;电话:0591-2882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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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导分工

  陈春(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信访局全面工作,负责局党组工作。

  王云珍(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网络信访科、接待中心工作,负责抓好群众来信来邮来访事项和国家投诉件、省长信箱等办理;负责区领导公开接访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接待群众来访、集体访的接待和调处等工作。

  马国富(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分管督查指导科工作;分管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协助负责省、市信访问题应急处置和重要活动的信访保卫工作;分管机关党建、宣传、精神文明、效能工作;分管省、市信访问题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的信访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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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11号楼

  电话:0591-2892235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不区分夏令时、冬令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