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长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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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职能

  福州市长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长乐区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伍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按规定做好军休保障单位安全监管相关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区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事务。

  (七)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会同有关部门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八)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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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设机构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设2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双拥共建科),负责人:陈文钦,联系方式:0591-28770003

组织协调本单位日常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纪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等工作;草拟本单位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文件、简报等文件材料,审核把关各科室以本单位名义上报、下发的文字材料;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研究制定全区双拥共建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建议和措施;督促检查双拥政策法规的落实情况,推广典型经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区性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指导各级双拥共建办、有关部门和驻航部队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和军(警)民共建活动;妥善处理军地、军民间的纠纷和矛盾,增进军政军民团结。

(二)优抚安置科,负责人:潘春麟,联系方式:0591-28770006

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开展和组织实施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拟定退役军人事业发展相关计划,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按规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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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导分工

  卢丽明(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潘春麟(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工作:负责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和教育培训;转业军官家属的随调随迁安置;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协调指导随军家属就业创业;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统计、信息采集、悬挂光荣牌和信访维稳工作,权益维护,帮扶援助;军休干部移交,管理军休保障和工会等工作。

  分管部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优抚安置科、军休所

  陈文钦(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分管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和区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机关党建、干部管理、文件收发、上传下达、会务、信息报送、机关效能、党务政务公开、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意识形态、新闻宣传、年鉴、机要、档案、保密、综治平安、党风廉政、司法、安全保卫、公务用车报批、文稿起草、机关后勤、财务、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节能降耗。协调指导拥军优属,负责军地联系,做好定期走访慰问部队保障工作,参与组织协调军地有关工作,指导全区开展共建活动,开展双拥宣传和理论研究,总结推广双拥工作经验,组织指导领导小组单位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承办双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部门:综合科(双拥共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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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28770003

  详细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11号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不区分夏令时、冬令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