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机构设置
来源:长乐区 2022-03-21 11:27 浏览量: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人:姜文瑶,联系电话:0591-28922432。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息化、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产权制度改革。承担内部审计工作。

  2.水资源管理科(河湖管理科)

  负责人:王桦,联系电话:0591-28823172。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并组织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等。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乡镇(街道)水事纠纷,组织查处有关涉水违法事件。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并组织实施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依法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组织实施对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负责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人:杨小文,联系电话:0591-27525996。

  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拟订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区级及跨乡镇(街道)的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指导城乡防洪排涝工程建设。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扶助政策的实施和监督。负责中央及省级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我区三峡外迁移民安置遗留问题处理及相关后续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等。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工作。拟订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等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滩涂围垦、灌区及泵站改造、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等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等工作,承担区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承担水库、江海堤防及水闸除险加固和技术改造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等工作。

  (二)直属单位:

  1.水电站库区移民中心

  负责人:陈凯,联系电话:0591-28821165。

  组织实施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和生产性开发,负责移民后期扶持、服务等工作。

  2.水土保持中心

  负责人:陈依强,联系电话:0591-28924415。

  对本区辖区的水土流失进行预防、监督、治理;调查,评价水土资源;编制水土保持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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