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长乐区玉田镇人民政府
详细>
  • 机构职能

  (一)镇党委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镇党委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基层政权的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本辖区内的社会稳定。 

  7.加强镇党委自身队伍建设。 

  8.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镇政府主要职能 

  1.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社会保障事业和财政等行政工作。 

  3.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探索当前繁荣农村经济的有效形式,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落实强农惠农的措施。 

  4.加强公共管理,着力改善民生。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5.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依法行政,保护村级集体财产和农民私有合法财产,保障农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6.加强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党对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7.承担安全监督、土地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职责。 

  8.加强镇干部职工自身队伍建设。 

  9.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要职能 

  1.检查和督促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在本镇内的遵守和执行。 

  2.负责主持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筹备并召集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 

  3.审查和批准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4.听取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和支持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和督促镇政府对镇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5.根据镇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计划、财政预算和民政工作实施计划的部分变更。 

  6.督促镇人民政府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交办的议案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7.组织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调查,联系代表和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8.受理人民群众对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 

  9.指导选区依法罢免和补选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0.办理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或委托的工作。 

  (四)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职能 

  1.维护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协助镇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抓好反腐败工作。 

  3.协助上级纪委调查本辖区内党员干部职工违纪违规行为。 

  (五)镇人民武装部主要职能 

  1.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民兵武器装备的管理,完成上级赋予的民兵军事训练任务。 

  2.负责兵役登记、征兵工作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服预备役的登记、统计。 

  3.调配和管理民兵干部,落实民兵政治教育制度。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双拥工作和退伍军人的接待安置工作。 

  (六)镇工会委员会主要职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在镇党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研究和制定本级工会的工作计划,讨论决定本级工会的重大问题。 

  3.依法代表和维护本地职工的合法权益。 

  (七)镇共青团委员会主要职能 

  1.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2.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执行团的纪律,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3.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 

  (八)镇妇女联合会主要职能 

  1.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3.代表妇女参加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彻实施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详细>
  • 内设机构

  (一)党政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 

  综合协调镇机关各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会议组织和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宣传、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绩效评估、信访、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起草综合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承担基层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和人事管理;负责人大、群团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蒋枫   联系电话:0591-28961611

  2.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编制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主法治、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开展村务公开、村(居)干部培训;负责新社会组织的管理;负责民政、教育、科技、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服务、文化体育和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陈国清   联系电话:28962194

  3.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信访维稳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掌握分析辖区内的信访维稳动态、治安形势等情况;组织开展禁毒、反邪教、矫正帮教、社区戒毒、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来信来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负责人:陈发明   联系电话:0591-28960005

  4.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经济,培育特色产业,促进产业协调发展;负责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经贸合作等工作;指导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技术交流合作;推进重大项目落地;承担辖区经济数据统计;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5.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建设、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编制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村镇各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本区域内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其他基础工作;保护和改善本行政区域内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的日常工作;负责物业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冯玉梁   联系电话:0591-28962854

  6.财政所 

  贯彻执行财经管理政策,负责镇政府财政预决算编制;负责财政收支、预算外资金管理;负责国有资产、政府采购、财务会计管理等财政管理相关工作;落实各项财政补贴资金的具体发放、监管和其他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本镇财政税收和财源培植建设工作。  负责人:王楠   联系电话:0591-28962934

  (二)事业机构 

  1.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为基层党建、群团工作、综合治理、民生保障、劳动 

  就业、卫生计生、村镇建设、文化教育、民政服务、退役军人事务、企业服务、大数据管理等提供综合服务;承担行政审批事务性工作和公共服务职能;承担辖区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日常事务性工作,为辖区内党组织开展活动和服务党员、群众提供保障;负责承担基层自治组织的建设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陈长发   联系电话:0591-28962194

  2.综合技术保障中心(应急保障中心) 

  主要为农(渔)业、水利、规划建设等乡镇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相关技术保障;协助开展农(水)产品质量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林业、畜牧等相关工作;为辖区内各类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和产供销等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健全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制度,负责乡镇相关业务的统计、年报工作;承担应急保障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林衍崇   联系电话:0591-28962954

  3.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要承担上级依法赋予或委托的综合执法权,及时向区直相关部门通报辖区内违法行为;统筹协调派驻机构并组织开展相关综合执法工作。  负责人:李成   联系电话:0591-28960776

详细>
  • 领导分工

 

黄礼忠(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马桂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陈航辉(人大主席):分管人大、东绕城建设、营滨路建设、尖竹自来水厂、机关效能、机关事务、供电、移动、联通、电信、邮政  

李闽瑜(三级主任科员):分管经济、企业、统计、商贸服务业、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基金会整治、招投标、主题竞赛、城管  

阮晓峰(三级主任科员):分管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环境卫生、公厕及户厕改建、生态环境、疫情防控   

马东豪(综治计生副书记):分管政法、综治、信访、反走私、禁毒、统战、宗教、退役军人服务、国土资源、镇村规划建设、两违整治、古建筑保护、房屋结构安全   

陈  启(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  

林明城(副镇长):分管交通、城镇化建设、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危化品管理、烟花爆竹管理、液化燃气管理)、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局)、森林灭火(应急管理局)、消防  

钟晓冬(副镇长):借调,暂不分管工作   

金齐杰(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分管宣传、意识形态、党史学习教育、网络舆情、文化、广电、政协、统战、宗教、移风易俗、旅游,精神文明  

陈  玮(党委组织委员、秘书):分管组织工作、党建、党校、机关支部、党务政务公开、工青妇  

陈  洋(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分管党政办、档案、保密、便民、人武部、民兵预备役工作、双拥,协管退役军人事务  

陈明凯(副镇长):分管劳动保障、科技体育、医疗卫生、民政、计生、减负、医保、社保、水利(河湖长)、防汛抗旱(水利局)   

郑小萃(副镇长):分管财政、审计、教育、村财镇审、惠民资金、绩效考评、协管主题竞赛  

蔡宝强(司法所所长):分管司法、12345诉求件  

蒋翔鹏(四级主任科员):分管农业农村、林业、森林防火(林业局)  

陈长发(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分管便民服务  

林衍崇(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主任)  

除以上分工外,各党政领导成员还要承担镇主要领导委托、交办的工作。   

以上分工未述及的工作事项及今后新增的工作事项,均根据其主管部门、牵头部门、临时机构办公室所在部门、合署办公部门、主管机构设置管理的部门,分别归由相关镇领导分管(负责)。 为加强配合,镇党政领导实行AB角制度。在分管领导出差、休假期间,由该分管领导的AB角对应方代行相关工作职责。具体AB角安排如下: 陈航辉、郑小萃AB岗,马东豪、金齐杰AB岗,阮晓峰、陈明凯AB岗,李闽瑜、林明城AB岗,陈  洋、陈  玮AB岗。  

详细>
  •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28961611、0591-28964666 

详细地址:福州市长乐区玉田镇新街20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下午3:00至6: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