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长乐区松下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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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职能

  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党委、政府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策部署,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研究决定本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和基层政权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辖区内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三)加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以及民族、宗教、侨务、台港澳等政策。做好人大、纪检监察、群团和人民武装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五)负责承担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渔业等工作。服务“三农”发展,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深化完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六)按照区域总体规划,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镇村建设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改善生态环境。

  (七)统筹协调社会事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和体育旅游、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推进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八)建立健全财政财务监督管理机制,负责本镇财政收支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等相关工作。负责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并向镇人大报告预算和执行情况,自觉接受镇人大的监督。

  (九)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自治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等有关工作,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承担辖区内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统筹协调派驻机构开展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实施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的常态化管理。

  (十一)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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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设机构

  一、党政机关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助镇党政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和本行政区域内各项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协助抓好党的思想、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保卫、后勤服务、政务信息等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有关综合性报告的起草工作等;负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工作。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民政优抚、社会救助、教育、卫生等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对象的调查、申报和救助资金的发放,按要求做好城乡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困境儿童、空巢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做好残疾人福利工作,落实好残疾人补贴政策,健全审批手续,规范档案管理。扎实推进优抚和双拥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经济发展、经济管理、财政预决算等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和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年度财政预算,编制财政决算。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指导各部门的财务活动。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行政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落实有关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负责对服务管理对象的控制服务工作;指导行政村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人口统计信息监测、分析、反馈、上报等工作。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搞好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搞好本辖区内的平安创建及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搞好本辖区内信访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 

  二、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一)农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农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推广种植业技术及试验示范;负责农业机械的管理,推广先进农机技术及新农机具试验示范;负责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推广农村水利新技术;开展农业多种经营生产服务,帮助建立和完善农村多种经营责任制;强化农业综合服务功能,为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对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等咨询服务;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考核指标及技术服务台账,确保各项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完成。

  (三)企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做好企业经营管理、招商引资、职工培训等工作,参与企业调查研究为乡领导决策提供资料。引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工作。负责引导组织企业技术改造工作。负责企业定期报表汇编,统计年报表管理等工作。

  (四)文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乡村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公益性文化职责。

  (五)乡镇村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乡村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村庄、集乡规划的制定并监督实施;负责辖区内住宅建设设计、施工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房屋、公共设施、村容乡貌和环境卫生管理。

  (六)劳动保障事务所

  主要职责:开展劳动就业和保障的咨询、管理服务;负责辖区内就业、失业及其他人员的台帐统计和工作信息;为各类人员开具就业、待业和其他的证明;为本地、异地退休人员做健康生存证明。

  (七)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对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统一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诉求事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按程序做好现场化解或分流办理、督办结案等工作;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维稳综治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八)综合执法机构

  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内乡村容貌、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环保及其他管理执法工作,协助开展工商市场、市场物价、质监等方面的综合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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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导分工

   吴万年  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全面工作。

   陈 锋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陈海波  镇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工作,挂包首祉村。

   尤 驹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书记:负责农业农村、组织、政法、综治、信访、统战、宗教、禁毒、退役军人服务、港区建设、海关、检验检疫、海警、铁路公安、市场监管、特种设备管理、食安、机关党总支部,分管村财镇审、工程招投标,挂包大祉村。

   陈 铸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负责纪检、监察,机关效能。

   潘建国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经济、企业、统计、招商、商贸服务业、重点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深化改革、发改、绩效考评、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消防、防汛抗旱、危化品管理、烟花爆竹)、供电、移动、联通、电信、邮政工作,挂包垅下村。

   许  灵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主题竞赛活动、疫情防控工作。

   林长凤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负责武装部、民兵预备役工作、双拥工作、环境卫生、河长制、水利站,协管退役军人事务、海警工作,挂包前连村。

   黄文辉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负责宣传、统战、政协联络组、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党史学习教育、宗教、医疗卫生(协管疫情防控)、计生、侨务、网络舆情、新闻协调、对台、科协、教育、体育、旅游、文化、文物保护、广播电视,挂包松下村。

   黄倩倩  镇党委组织委员、工会主席:负责党政办、保密、档案、组织、党建、工会、群团、老干部、村务公开、党务政务公开、机关事务、便民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机关效能。     刘锦浜   镇副镇长:负责国土资源、镇村规划建设、城镇化建设、液化燃气管理、两违整治、古建筑保护、房屋结构安全,挂包长屿村。

   黄浩榕  镇副镇长:负责财贸、劳动保障、医社保、交通、铁路(含铁路支线)、惠民资金网、道安,挂包榕岭村。

   陈 斌  镇司法所所长:司法、12345诉求件,协管“美丽长乐”大行动、挂包山前村。

   陈国香  镇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主任:负责农业农村、减负、林业(含森林防灭火)、海洋渔业、工程招投标、村财镇审,挂包午山村。

   黄小燕  镇妇联主席:妇联、协管农业农村、民政,挂包榕岭村。

   除以上分工外,各党政领导还承担党委书记、镇长委托或交办的有关工作以及镇党委、政府确定的指挥部、领导小组相关工作任务。

   以上分工未述及的工作事项及今后新增的工作事项,均根据其主管部门、牵头部门、临时机构办公室所在部门、合署办公部门、主管机构设置管理的部门,分别归由相关镇领导分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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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方式

    法人代表:陈锋

    单位联系电话:0591-28769005、0591-28769002

    详细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首祉村军民路100号

    邮编:350217

    工作时间:夏令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冬令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