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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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职能

  (-)镇党委在镇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中央、省委、福州市委、长乐区委的指示和镇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领导全镇工作。 

  (二)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策部署,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研究决定本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 

  (三)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和基层政权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辖区内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四)加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以及民族、宗教、侨务、台港澳等政策。做好人大、纪检监察、群团和人民武装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六)负责承担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渔业等工作。服务“三农”发展,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深化完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七)按照区域总体规划,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镇村建设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改善生态环境。 

  (八)统筹协调社会事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和体育旅游、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推进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九)建立健全财政财务监督管理机制,负责各级财政收支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等相关工作。讨论和决定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负责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并向镇人大报告预算和执行情况。 

  (十)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自治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等有关工作,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一)承担辖区内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统筹协调派驻机构开展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实施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的常态化管理。 

  (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十三)负责召集镇党代表大会,向镇党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对拟提交大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审定有关召开镇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事项及有关准备工作,组织落实镇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十四)向长乐区委请示报告工作,讨论和决定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十五)听取和审议党委工作报告或者专项工作报告。 

  (十六)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通过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产生镇纪委书记、副书记。 

  (十七)研究讨论有关党组织设立、变更和撤销方案。 

  (十八)对涉及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以及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政法工作、巡视巡察工作、军民融合工作等方面经常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以镇党委名义发布涉及全镇工作的方针、政策性文件。 

  (十九)定期听取镇人大主席团、镇政府、政协联络小组、镇纪委等的工作汇报。 

  (二十)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任免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干部;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表彰奖励有关事项。 

  (二十一)对党员代表大会提请决定的事项或者应当由党委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决定。 

  (二十二)镇党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紧扣坚定不移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福州市委、长乐区委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腐败,坚定不移强化党内监督,坚定不移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坚定不移紧抓“关键少数”要求,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镇党委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党委委员履行“一岗双责”。 

  (二十三)镇党委充分发挥党的建设工作领导作用,认真研究党中央和省委、福州市委、长乐区委关于党的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对镇区党的建设的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行村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综合评价体系,确保党建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十四)镇党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纪律检查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洁从政环境 

  (二十五)镇党委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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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设机构

    金峰镇党委、政府设置6个党政内设机构和4个事业机构。

    (一)党政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

    负责人:林志鸿     联系方式:0591-28672001

    综合协调镇机关各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会议组织和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宣传、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绩效评估、后勤保障等工作;起草综合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承担基层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和人事管理;负责人大、群团等相关工作。

    2.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人:李君然     联系方式:0591-28555830

    负责编制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主法治、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开展村务公开、村(社区)干部培训;负责新社会组织的管理;负责民政、教育、科技、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服务、文化体育和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工作。

    3.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维稳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陈信仰     联系方式:0591-28550016

    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维稳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维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掌握分析辖区内的维稳动态、治安形势等情况;组织开展禁毒、反邪教、矫正帮教、社区戒毒、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基金会清欠、新闻发布、信访、安全保卫、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组织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4.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人:郑慧     联系方式:0591-28672053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经济,培育特色产业,促进产业协调发展;负责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经贸合作等工作;指导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技术交流合作;推进重大项目落地;承担辖区经济数据统计;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5.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

    负责人:林金杨   联系方式:0591-28555829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建设、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编制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村镇各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本区域内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其他基础工作;保护和改善本行政区域内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负责乡村振兴的日常工作;负责物业管理的日常工作。

    6.财政所

    负责人:李巧巧             联系方式:0591-28555821

    贯彻执行财经管理政策,负责镇政府财政预决算编制;负责财政收支、预算外资金管理;负责国有资产、政府采购、财务会计管理等财政管理相关工作;落实各项财政补贴资金的具体发放、监管和其他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本镇财政税收和财源培植建设工作。

    (二)事业机构

   1.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人:郑华文   联系方式:0591-28559279

   主要承担基层党建、村(居)建设、科技教育、文体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救济、优抚安置、民族宗教、自然资源、生态保护、退役军人服务等领域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为企业法人、党组织以及党员群众办事提供政策咨询、企业服务、便民生活、投诉受理等服务工作;指导协调进驻(延伸)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具体梳理编制乡镇权责清单;协助做好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残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日常事务性工作。

   2.综合技术保障中心

    负责人:潘云弟

    主要承担农林水渔业、扶贫开发、卫生健康、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应急救援、计划生育、经贸发展、金融服务、信息数据等领域技术保障工作,指导村(居)委会做好相关工作;负责草拟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加快推广村镇建设适用技术;协助开展农(水)产品质量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林业、畜牧等相关工作;承担乡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乡村道路的管理、养护等具体工作;指导企业健全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制度,协助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相关具体工作;负责镇审计、统计、年报具体工作。

   3.城镇化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人:杨记海

    主要承担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经贸合作、重大项目落地等方面相关事务性工作;为促进本区域内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交流合作等提供相关服务;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发展提供相关服务;协助编制本区域内重点建设项目规划,为推动镇与周边地区协同发展提供相关服务。

   4.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人:陈武

    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章等赋予镇政府的行政执法职权,承担区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赋予或委托镇政府的行政执法职权,在辖区内以镇政府名义集中行使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和行政强制等权力。在职权范围内对农业、水利、城管、环保、交通运输、文体旅游、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领域实行综合执法,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通报辖区内违法行为,并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与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派驻机构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统筹组织协调公安、市场、农业、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派驻机构执法资源和力量开展本辖区相关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强化监督管理和问责。配合做好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展的统一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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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导分工

    邹  亮(党委书记)(副处级):主持全面工作。

    曹  可(党委副书记、镇长)(副处级):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池勇涛(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分管劳动保障,协调重点项目。 

    分管部门(单位):镇人大办、劳保所。 

    联系上级部门(单位):区人大、人社局。 

    潘礼灯(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正科长级):分管党建组工,负责综治、政法、信访。 

    分管部门(单位):镇党建办、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联系上级部门(单位):区委组织部、公务员局、编办、区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 

    陈航红(二级主任科员):负责群团、科技、协调重点项目。 

    分管部门(单位):镇工会、团委、妇联。 

    联系上级部门(单位):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老龄委、老体协、科协。 

    卓  熙(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 

    分管部门(单位):镇纪委。 

    联系上级部门(单位):区纪委、监委、巡察办。 

    郑锦海(二级主任科员):负责综合便民服务中心(12345、12319)、协调重点项目。 

    分管部门(单位):镇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上级部门(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智慧长乐、移动、电信、联通公司。 

    董敦乐(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市场监管、食品安全。 

    分管部门(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食安办。 

    联系上级部门(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食安办。 

    李春林(党委委员、副镇长候选人):负责安全生产、消防救援、防汛抗旱、绩效管理、机关效能、交通(含道路安全)。 

    分管部门(单位):镇安办、防汛办、道安办。 

    联系上级部门(单位):区应急管理局、效能办、交通运输局、道安办。

    陈翠娥(党委委员、副镇长候选人):负责乡村振兴、河湖长制、农业、林业(不包含森林防火)、水利、“三资”管理。

    分管部门(单位):镇乡村振兴办、水利站(河长办)、综合技术保障中心、林业站、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集体会计委托代理中心。 

    联系上级部门(单位):区乡村振兴办、农业局、林业局、海渔局、水利局、河长办。 

    林  金(党委宣传、统战委员):负责宣传、统战、精神文明、移风易俗、民政、文化、体育、旅游。 

    分管部门(单位):侨联、残联、社会事务办、文化站。 

    联系上级部门(单位):区政协、区委宣传部、统战部、文明办、民政局、侨联、残联、民宗局、工商联、文旅局。 

    陈立锋(党委组织委员):负责党务、组工、文秘、保密、档案、党务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管理。 

    分管部门(单位):镇党政办、党建办、内务、食堂、司勤。 

    联系上级部门(单位):区委办、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公务员局、党校、编办。 

    张鼎淦(党委委员、人武部长):负责国土规划、两违整治、武装、退役军人、森林防火。 

    分管部门(单位):镇武装部、国土所、退役军人事务站、林业站。 

    联系上级部门(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发展中心、人武部、驻航部队、退役军人事务局、林业局。 

    韩祖持(副镇长候选人):负责城建、招投标、环境卫生整治(镇容镇貌),分管市场管委会、自来水公司,综合执法办。 

    分管部门(单位):镇村建站、招标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市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市场管委会,自来水公司。 

    联系上级部门(单位):区住建局。 

    张  秦(副镇长候选人):负责统计、工业企业、财税、一抓一促、供电、环保。 

    分管部门(单位):镇经济发展办、财政所、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企业办)、环保站、供电所。 

    联系上级部门(单位):区统计局、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审计局、税务局、各金融机构、抓促办、滨海办、闽江口办、临空办、重点办、环保局、供电公司。 

    安子昂(副镇长)(挂职):协助乡村振兴、河湖长制、农业、林业、水利。 

    分管部门(单位):镇乡村振兴办、水利站(河长办)、综合技术保障中心、林业站。 

    联系上级部门(单位):区乡村振兴办、农业局、林业局、海渔局、水利局、河长办。

    曹春新(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负责金峰派出所工作,协助信访维稳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金峰派出所。 

    王敏凯(金峰司法所所长):协助潘礼灯副书记分管政法、信访、维稳,负责金峰司法所、政府法制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金峰司法所。 

    杨记海(城镇化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教育、卫健、爱国卫生、医保。 

    分管部门(单位):镇各中小学、中心幼儿园、卫计办、合医办、区二医院、疫情防控指挥部。 

    联系上级部门(单位):区教育局、卫健局、计生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游宇辉(妇联主席):负责金峰镇妇联工作、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中心。 

    分管部门(单位):镇妇联、集体会计委托代理中心。 

    联系上级部门(单位):区妇联、农业局经管站。 

    除以上分工外,各党政班子成员及副科级领导干部还应承担镇党委书记、镇长委托、交办、指定的有关工作以及镇党委、政府确定的指挥部、领导小组相关工作任务。 

    池勇涛与陈立锋、潘礼灯与王敏凯、陈航红与林金、郑锦海与韩祖持、董敦乐与张鼎淦、李春林与张秦、陈翠娥与杨记海、安子昂与游宇辉以上同志互为A、B角。 

    以上分工未述及的工作事项及今后新增的工作事项,均以镇主要领导指定或其主管部门、牵头部门、临时机构办公室所在部门、合署办公部门、主管机构设置管理的部门,分别归由相关镇领导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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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金福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3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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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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