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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召开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
来源:长乐团区委 2022-01-19 11:42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扩大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切实落实长乐区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的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推动基层团干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推进基层团工作的创新发展,共青团长乐区委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团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

1月11日,团区委召开长乐区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团区委书记李豪,副书记许丽君、陈雨涵,各部室负责人,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中心主任,以及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或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负责人)就2021年度共青团工作开展情况展开述职,并对2022年度共青团工作进行谋划。

本次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实行“244”考核标准,其中乡镇(街道)党委综合评价分值占比20%、述职测评分值占比40%、辖区青年满意度评价(第三方随机抽样调查)分值占比40%。通过量化工作指标,进一步明确基层团干任职责任,激发团干干事活力,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树立“有为者有位”的选人用人“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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