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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联动 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来源:长乐新闻网 2020-09-19 15:36 浏览量:

  原标题:贴近铲除黑恶势力实战要求,加大对危害农村社会经济秩序涉黑涉恶势力打击合力 

公检法联动 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老年协会在长乐存在已久,人员以老年群体为主,作为自办自治的民间组织,他们自发服务乡里,体现了村民之间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但随着一些地方“老人会”在当地影响力的不断扩大,他们开始干预基层村级组织选举,长期利用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了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安定团结。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区公检法部门将“老人会”涉黑涉恶案件作为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的重头戏。公检法部门对此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又取得了怎样的成效呢?

  本期请来3位嘉宾:区公安局副局长林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诗端,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晞,共同探讨我区公检法领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问: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老人会”。请谈一谈公安机关的打击举措和工作成效?

  林志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针对“老人会”涉黑涉恶的问题,区公安局周密部署,确定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我们通过发动群众,线索排查、深挖扩线,宣传发动、严厉打击等举措,剑指社会治安领域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坚决的态度、强有力的举措向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发起了凌厉的攻势,共摸排了全区316个老年协会涉及3019人,从中打掉7伙48人的“老人会”涉黑涉恶案件,有力地铲除了犯罪滋生的土壤。

  问:能不能举一个具体的例子,让我们更直观地了解一下相关的情况呢?

  林志答:2018年3月23日,我局鹤上派出所接到路北村某工地工程的负责人报案称:从2018年3月17日以来,其负责的工地工程项目被路北村以“老人会”为主的村民阻挠施工,造成了整个工程全面停工,损失非常惨重。接到报警以后,区公安局高度重视,经初查,这些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导致了生产无法进行,造成企业严重的损失,符合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特征。在后续的侦查中,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调查走访、线索核查,抓捕预审,实现了全案的告破。

  经查明,2017年12月份以来,以鹤上镇路北村李某民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借口之前路北村敬老院不为村民争取利益,为了纠集鼓动村民阻挠征地项目的施工,重新成立了以李某民为会长的路北村“老人会”。成立以后,多次纠集“老人会”成员开会商量策划如何鼓动、召集村民到路北阳光城工地阻挠施工。2018年3月17日至3月29日期间,他们纠集村民到路北村某工地,采用威胁、殴打施工人员、破坏设备、拦截施工车辆、围堵工地出入口等方式,强令工地停止施工,造成工地项目直接经济损失达50多万元。除此之外,他们阻止镇政府工作人员到村里宣布人事任命,并围堵区政府闹访等行为,妨碍公务正常执行,扰乱国家机关的单位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问:老年协会原本在基层治理中是能够起到润滑剂作用的,应该是一个有益的补充;但如果失管失治的话,就非常容易出现涉黑涉恶的情况,这些案件都有什么样的特征呢?

  林志答: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老人会”的旗号,利用宗族的势力、乡土的风俗,教唆煽动村民闹事,假借公益、维权之名牟取利益,甚至冲击政府机关,扰乱社会秩序,成为基层治理的一个非常大的隐患,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稳定。

  一是部分“老人会”以及村干部沦为黑恶势力,威胁农村社会的稳定。一方面,农村黑恶势力的形成,往往是个别不良分子的“示范”行为产生的一种效应,而老年协会则作为半自治的民间组织,通常由村里有威望的人来担任会长。会长以及成员凭借自身的威望极易拉拢村民实施一些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农村黑恶势力行为公开化,威胁社会稳定。农村涉黑涉恶人员利用群众的力量,使影响扩大化,干扰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行。

  二是犯罪领域集中在征迁及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恶人员充当“两面人”,变“豪夺”为“巧取”。他们利用自身熟悉农民的利益诉求,又清楚开发商的运作模式,一方面怂恿农民提高征迁补偿的标准,一方面向开发商索要工程项目。

  三是犯罪团伙作案,涉及的罪名多,持续的时间长,阻碍乡村振兴。农村黑恶势力犯罪往往集多种犯罪于一身,多是团伙作案,主要涉及有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以及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等行为。

  问:群众也非常想了解一下,区检察院在扫黑除恶过程中都做了哪些工作呢?

  陈诗端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检察院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扫黑除恶工作抓紧抓好,开展了“村霸乡霸”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坚持深挖彻查、精准办案,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贴近铲除黑恶势力实战要求,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2件99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26件147人,已起诉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26件145人,认定涉黑犯罪组织4个,涉恶犯罪集团3个,涉恶犯罪团伙4个。

  问:在这些案件当中,能不能给我们举一个详细的例子呢?

  陈诗端答:在长乐,老年协会是非常重要的辅助基层治理的一支队伍。但是,近年来,老年协会出现了“黑化”的现象,实施了可能影响村(社区)基层政权建设、利用农村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等黑恶势力犯罪。李某民等17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务、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件就非常典型。该案由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18年7月2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检察院批捕13人,提起公诉17人。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我们检察院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助力“美丽长乐”大行动建设,不断提升乡村文明。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老人会”向黑恶势力渗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引发群体性事件等问题,以及将敬老院场所出租用于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等破坏社会管理秩序,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等问题。通过分析,及时撰写《当前在长乐区域内以“老人会”名义组织犯罪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建议老年协会参照社团管理模式试行注册登记,第一时间向区委主要领导、区扫黑办报告,引起区委主要领导与扫黑办高度重视。同时,向有关单位也制发了检察建议,携手一起为治理“老人会”问题贡献检察力量。之后区委区政府还召开了全区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部署会,研究《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村级老人协会的若干意见》、出台《福州市长乐区城乡社区老年协会章程》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全区老人协会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促进老年协会规范化治理。

  问:针对这起非常有代表性的“老人会”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区法院是如何审理的?结果又如何呢?

  陈晞答:在案件审理当中,区法院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原则,在法庭上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让控辩双方依据法律在法庭上行使控告和辩护的权利。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排除一些非法的证据,以证据来说话,在证据认定的前提下,认定事实。最终于2019年1月28日,对刚才介绍的李某民等17人涉恶的案件,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妨害公务罪,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某民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被告人李某云、李某官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余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到拘役,案件目前已经生效。

  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进入了收官之年,从检察机关的角度来看取得了哪些成效呢?

  陈诗端答:我们始终贯彻“办理一起案件,发一份检察建议,解决一类问题”的精神,将运用检察建议促进重点行业领域长效常治作为重要任务落实落细落地。认真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从实际效果出发,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落实。注重深挖案后所反映的问题,延伸职能综合施治,采取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基层“拍蝇”相结合。依托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在办案中深挖黑恶势力犯罪根源,剖析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漏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畅通扫黑除恶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衔接渠道,促进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推福州滨海新城与数字福州、海上福州、平台福州建设。

  问:请介绍一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法院涉黑案件审理的情况?

  陈晞答:从2018年到现在,我们院共受理了检察机关认定的涉恶涉黑案件及保护伞案件一共是25件145人,目前审结24件121人,其中一审认定为涉黑案件8件52人,认定为涉恶案件14件65人,认定为保护伞案件1件1人。2020年4月之前受理的涉黑恶案件目前已全部审理完结,到2020年6月份受理的,现在还有一件正在抓紧审理当中。

  需要指出的是,有4件由我院审理的涉黑案件为长乐区及上级督办重点案件,分别为胡某等24人涉黑案、孙某等21人涉黑案、王某磊等12人涉黑案、陈某等12人涉黑案,除胡某等24人涉黑案正在审理外,其他3案已全部审理完结。

  我院还受理了检察机关认定的洞湖村、路北村“老人会”涉恶案件共5件36人(其中洞湖村4件19人,路北村1件17人),上述案件也已全部审理完毕。

  问:关于规范老年协会及其成员的行为,可否对乡镇(街道)党委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呢?

  陈晞答:我认为一是加强组织建设,要认真落实国务院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法规以及规章的规定,把规范发展老年群众组织作为创新社会治理和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健全镇、村两级管理机制,加强对老年协会日常工作的管理,使老年协会走上规范化运作的轨道。

  二是强化规范运作。认真研究总结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存在的问题以及发展管理模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老年协会的注册登记工作,研究制定和完善老年协会章程,监督老年协会遵守法律法规,依章程开展活动,逐步形成符合当地实际的老年协会组织模式、运行模式以及发展模式,引导老年协会规范管理、健康发展。

  三是促进乡村文明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加强农村思想文化建设,发挥老年协会在乡村振兴发展中的作用,配合好村两委推进乡村治理工作,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的程度。

  问:在今年疫情防控的新形势下,区法院如何保障黑恶案件审理正常进行呢?

  陈晞答: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新形势下,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抓紧开展看守所远程视频庭审建设改造工作,加强规范远程视频技术运用,通过和公安机关、看守所的沟通协调,研究细化了各项技术,做好技术方面的可操作性,使远程视频庭审规范符合全面的要求,顺利地把案件审好,保障好当事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今年以来,我院共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审理了涉黑恶案件7件,有效保障疫情防控形势下黑恶案件的正常办理,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问:请给我们谈一下,下一步如何遏制“老人会”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再次发生。

  林志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离不开社会各界、各部门的群策群力、协同共治。有效遏制“老人会”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再次发生,应当从五个方面入手:一是要拓宽农民就业的渠道,增加农民的收入,引导正确的致富观;二是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法治宣传进农村,教育村民学法、懂法、守法,消除涉黑涉恶势力发展的文化土壤;三是要建立完善的乡村治理体系,形成网格化管理模式;四是要加大社会宣传的力度,打防并举,加强对农村非法成立的“老人会”“青年会”进行排查,发现有存在违法犯罪苗头的应当严加管理,充分调动群众扫黑除恶的积极性;五是要坚持公检法联动,加大对危害农村社会、经济秩序涉黑涉恶势力的打击合力。

  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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