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乐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11月5日至12月4日,区委巡察二组对潭头镇党委开展了巡察。2018年5月10日,区委巡察二组向潭头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巡察组向我镇提出反馈意见后,镇党委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全镇上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工作,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潭头各项事业加快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第一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纪委书记兼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制定整改方案。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镇党委按照巡察要求,制定了《潭头镇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责任清单》,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推动整改进度。镇党委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5月份以来共召开镇党政联席会议3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对整改措施一项一项狠抓落实,对整改的每个问题一条一条进行梳理,全力推动整改工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突出
(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我镇现已将2017年党委会议记录从党政联席会议记录中剥离,重新记录在党委会记录本上,其余年份正在抓紧整理、补充。2018年党委会议已按要求设立专门的记录本分别记录,干部人事任免、党委换届、发展党员、党代会代表选举、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处理等均按要求召开党委会研究,并记录在党委会记录本中。
(2)“四个意识”不够强,缺乏向上对标的看齐意识。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对元岱、石马两个村在金强建材建设中存在的征地面积差异问题,已召集国土等部门进行比对,查找差距原因,论清各自亩数后,将征地补偿款发放到位。
(3)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①2014年7月,原石马村党支部书记陈国荣,向镇党委辞职。当时,为了进一步加强石马村党组织的战斗力,镇党委立即对石马村主干作出相应调整,任命陈友安同志为村党支部副书记,主持村两委工作,并指派时任镇党委副书记陈营官挂钩联系石马村,切实指导加强石马村党组织各项工作,并推动金强建材公司项目征地顺利完成。同时,在2015年和2018年的两次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中,镇党委又进一步调整优化了村组织班子成员,有力地提升了石马村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②2014年9月,原克凤村党委书记林玉明,向镇党委辞职。镇党委为了加快污水处理厂征地工作,确保序时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即指派时任镇党委副书记林剡同志和时任副镇长林程标同志分别挂职担当克凤村党委书记和副书记,切实加强克凤村组织建设,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推动污水处理厂项目征地工作按序时完成。为了进一步强化克凤村组织建设,镇党委在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中,指派镇党委员、副镇长朱贤同志下村挂职担任克凤村党委书记,进一步规范克凤村党组织的各项建设,提升村党组织的整体战斗力。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
(1)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偏慢,经济总量不大,多项经济指标总量排位偏后。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扬敢于攻坚碰硬的精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加快企业的转型升级,着力在技术改造、品牌创新、增资扩产等方面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引进龙茂光电、百兆科技等新型产业,刺激产生新的经济增长点。全力推进闽江口南岸中心城镇群建设,重点推动金强建材二、三期、源嘉轻纺项目二期建设步伐;大力支持东绕城高速公路建设,促进金福路与高速公路对接,进一步打通我镇出入口通道;积极推进镇区路网建设,促进镇区交通体系完善升级;全力开展闽江河口湿地景观提升改造,积极配合湿地文化交流中心建设,提升我镇第三产业发展水平。
(2)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薄弱,进程缓慢。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201省道潭头段道路征迁安置房因各种原因,迟迟无法确定报批,群众对此反应强烈,近期在进行拆迁安置房建设审批过程中发现,这两块拆迁安置地均位于正在编制的福州新区规划的800平方公里核心区范围内,被规划用途为农林用地,为非建设用地,致使拆迁安置房无法进行后期审批工作,我镇正积极与上级沟通解决安置房规划问题;同时,我镇积极组织镇村干部进一步深入征迁户,做好征迁户的思想动员工作,加快文浮路潭头段征迁建设步伐。克凤村断头路属于201省道文浮路,该项目涉及拆迁户25户,房屋27间,目前已有22户签订拆迁协议,剩余3户因多种原因未签订,造成该项目长60米,宽24米路面只有半幅路面实施。目前,我镇正在协调文浮路指挥部办公室依据实际调整房屋货币化补偿征收方案。
(3)环境整治治理不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
我镇高度重视农村坟墓整治工作,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对策,加大整改力度,并将责任分解到包村领导和相关村,目前摸排86台旧墓已整改到位。同时加强巡逻,防止边打边冒。2018年上半年我镇遏制旧墓翻新27台,拆毁新建坟墓8座。
(4)镇党委对审计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潭头镇应退2013年7月至2015年12月向镇在编干部发放各类值班加班补贴合计27.95万元,于2018年6月20日止已清退27.95万元,已全部清退完毕。
(5)一线干部考察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镇党委立即责成相关人员进行深刻反省,认真梳理各自《日常一线干部考察工作手册》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一线干部考察工作的实施细则》要求认真填写《日常一线干部考察工作手册》,并在填写完毕后按照规定要求全部开展点评工作,在填写过程中,要求机关干部自己填写,杜绝出现代笔替写现象。截至目前,全镇机关在编在岗人员66名已全面完成《2017年度日常一线干部考察工作手册》。《2018年度日常一线干部考察工作手册》严格要求,按期填写,我镇不定期对机关干部的《日常一线干部考察工作手册》进行抽查。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思想政治建设薄弱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深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①我镇党委已要求相关党组织补齐学习记录(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和《摆脱贫困》和传达每年全国两会精神等)。②镇机关第二党支部于2017年10月13日以践行“四讲四有”标准、争做“四个合格”党员为主题开展“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第二主题研讨会,由于会议记录人员疏忽大意,导致会议记录出现“偏题”现象,镇党委已要求相关支部记录人对照重点发言材料及会议录音,重新完善会议记录。③对于个别村级党组织未将“五抓五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的原因是个别村级党组织虽有召开专题会议将“五抓五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但未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工作,镇党委已要求相关党组织做好会议记录补充完善工作。我镇已补充完善机关党支部关于2016年“两学一做”相关会议记录材料。“两学一做”专题会议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开的现象是因为前期我镇各项工作任务繁重且我镇辖99个基层党组织,组织开会过程十分繁琐,为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才出现以上现象。镇党委即知即改,今后的学习教育专题会议将单独召开,努力提升会议质量。
2、基层组织建设不健全
(1)党务政(村)务公开制度执行不彻底,存在公开不规范和公开内容“瘸腿”现象。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我镇党务政(村)务公开工作规章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到位,镇、村经办人员对此思想认识不够深刻,工作态度不够严谨,部分经办人员身兼多职、事务缠身,对党务政(村)务公开业务不熟练,实践操作不规范,导致部分公开文件未签字、误公开,党务村务公开部分材料缺失、公开数量不平衡。少数村由于设施不够完备,无足够的公开栏公开信息。对此,我镇逐一对照督查组列出的各项问题进行整改,要求经办人员补齐签字,各村对照要求,补齐缺失的材料,尤其是党务方面的材料。文石村重新规划村务公开栏及宣传栏位置,确保村务公开及其他宣传材料不互相冲突,杜绝村务公开栏被其他宣传材料占用现象,撤下不应予以公开的文件。我镇已认真反思相关问题,对党务政(村)务公开工作给予重视,建立健全党务政(村)务公开相关制度体系,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加强经办人员对此的思想认识及实践操作,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党务政(村)务公开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使党务政(村)务公开落到实处。
(2)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对于党员材料中存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时间和公示的时间出现倒序的问题。经了解,因相关党组织党建经办对党员转正程序掌握不全面,党组织书记审核不严,镇党委对材料把关不到位导致问题发生。目前,已通知相关党组织等材料领会后开展材料核查整改工作,现已整改到位。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领导班子重视不够,查找问题敷衍了事,个人剖析材料准备不足。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镇党委对此高度,立刻要求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严肃对待,认真查找问题,在今年已召开过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镇党委认真筹备,组织召开潭头镇巡查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和批评,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①会议记录不规范方面,对于个别党支部部分会议记录缺失、个别会议记录内容过于简单且相关会议存在签到记录、影像资料不全的现象。经了解,因乡镇工作人员流动较大,镇党委未派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保存工作,导致出现会议记录、签到记录、影像资料丢失现象。镇党委已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签到记录、影像资料收集保存工作,对前期丢失的相关会议材料,尽全力找回补全。②对会议记录“流水线”化的问题,经了解,岭南村、沙堤村、碧岭村等党组织存在互相借鉴参考会议记录的现象。镇党委已要求相关党组织,按实际情况记录专题组织生活会。镇党委已严格要求所属党组织做好“三会一课”等会议记录。我镇已将所辖党组织的年度党内组织生活计划汇总收齐。因此,对于大宏村、克凤村、石马村、溪新村均没有制定党内组织生活计划的问题是由于这四个村未将上交的计划复印留底,镇党委已要求其复印2017年初制定的年度党内组织生活计划。大宏村党支部2017前三个季度仅仅召开7次支委会,会议记录寥寥数笔。据调查了解,由于大宏村会议记录人员频繁更换,导致出现缺记、漏记的现象,镇党委已要求补全相关会议记录。③我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按照上级要求列席下属支部组织生活,但由于会议记录不完善,导致只体现了6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下属党支部的组织生活,镇党委已要求相关党支部整理好相关会议方案、记录、照片等材料,交至镇党委检查。我镇已对“一报双查一通报”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党组织开展重点检查,确保落实到位。④对于我镇个别党组织未及时开展党员活动日,相关活动方案、照片等材料缺失的问题。经了解,个别党组织因日常工作任务繁重,未及时开展党员活动日,未将党员活动日的方案、照片等材料汇总收集,导致相关材料丢失。镇党委已要求相关党组织尽全力找回相关材料。对于存在多以会议形式落实党员活动日的问题,我镇已结合党员志愿活动来开展党员活动日,做一点务实的实事,努力让党员活动日更有意义。
(3)部分镇直、非公企业等党组织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因粮站、宇泉自来水公司党组织中基本都是退休老党员,因其大都年事已高,腿脚不便,这些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难度大,无法完成党内组织生活相关材料;佳荣实业有限公司和企业第一联合支部中党员基本都是流动党员,党员流动性大且对党内组织生活相关材料不够重视,我镇党委已督促相关党组织抓紧整改,长期坚持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4、党员队伍管理不严格
(1)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因党员本人疏忽且挂职结束后镇党委经办没有及时督促,未及时将其组织关系转回机关党总支部。目前,挂职结束同志的组织关系已由村里转至镇机关第二党支部。我镇党委将严格规范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类似情况。外省党员林洪阳同志的党员组织关系,因其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福州市委组织部直接开至我镇党委接收,经长乐区委组织部确认后,我镇党委按期接收并将其转至相关党支部报道,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合规,我镇将继续做好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2)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对于党费存在半年或一年一缴的问题。在每年初党建工作部署会上镇党委三令五申各支部要自觉足额按月收缴,部分党支部因收缴难度大仍采取半年或一年一缴的方式。镇党委已组织相关支部书记,经办召开会议,要求其严格遵循“自觉、按时、足额”的交纳党费基本原则,今后将继续跟踪督促其落实好党费按月收缴工作。对于党员存在交纳党费不足额现象。对于个别同志及各村两委干部未按标准足额交纳党费的问题,因党员本人为方便计算党费,取整数交纳党费,我镇已要求相关党员补齐党费,整改到位。下一步,镇党委将开展党费自查工作,提高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意识,确保不再发生以上类似问题。
(3)党员党的意识淡化。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切实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牢牢把握思想教育这个根本,结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和宪法的学习,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道德品行、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将管党治党认识到位,从行动上将从严治党落实到位,真正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到忠诚信仰上、落实到严于律己上、落实到勇于担当上。同时,从严管理党员,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考评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常态化,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加强党员自我约束意识,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管理。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党委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彻底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好三个责任,一是领导班子的全面领导责任,二是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制定廉政风险防控预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及各部门“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要求、范围,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定期组织部门成员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镇纪委不定期开展检查,对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不力的干部及时进行谈话教育,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适时加强对班子成员记事本纪实工作的督促提醒,进一步规范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工作。在巡察整改过程中,我镇将“扫黑除恶”工作列入镇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范围,针对大宏村、二刘村老人院存在赌博行为,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共摸排5起涉黑涉恶线索,其中成功处置3起涉嫌操纵经营“黄赌毒”黑恶势力案件,1起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重点关注调查1起群众举报的社会闲散人员、无业人员聚集的涉黑势力。
(2)“六项纪律”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加强党员教育工作。结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和宪法的学习,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道德品行、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将管党治党认识到位,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强化党员管理工作。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考评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常态化,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加强党员自我约束意识,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管理。三是严格遵守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明“六项纪律”,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保持党的纯洁性;针对机关干部考勤存在的问题,我镇重新制定机关考勤制度,由镇纪委定期督查制度执行情况,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管理水平。
(3)移风易俗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移风易俗工作,多次就如何做好移风易俗整改提升进行再强调再部署,严格落实移风易俗各项规定,不断加大督查力度,对全镇机关干部及村两委干部加强监督,有的放矢地把移风易俗、综合治理大操大办作为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党员干部带头表率。我镇成立了潭头镇移风易俗反对大操大办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村主干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同时,镇党政班子成员根据长乐移风易俗APP中上报的场次,入村实地巡查是否存在违规操办现象,严格落实全镇机关干部个人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活动上报制度。加强督查,严肃问责,2016以来,我镇对违规参加酒席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党纪处分7人,廉政谈话13人,有效震慑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参加酒席现象,在群众中起到带头示范作用。二是注重教育宣传引导。我镇从扩大正面宣传教育入手,镇村党员干部全部签订《承诺书》和《责任书》;元旦起,全镇向各村发放《倡议书》一万多份,由村主干带领党员志愿者入户发放宣传。我镇还在永乐文化公园设立“倡导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宣传栏,各村也设立移风易俗宣传栏,并通过入户宣传、拉横幅、发短信微信、贴标语、LED广告牌滚动播放移风易俗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新风尚。我镇开展移风易俗工作以来,总共节省资金200多万元,其中岭南、汶上、潭头等村共向慈善机构捐献25万元。对于这些先进事迹,我镇进行了大力宣传,树立好榜样。三是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各村成立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红白理事会,并重新制定移风易俗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章程,提供纪委举报电话;镇村将移风易俗“三员”名单及“三员”职责张贴上墙,由村书记担任监督员。督促各村及时在长乐移风易俗APP中上报婚丧喜庆酒宴操办情况并巡查反馈,做到事前上报、事中巡查、事后反馈。每月向纪委和文明办上报我镇移风易俗有关数据,让移风易俗工作有踪可循,有迹可查。
2、纪委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1)纪委“三转”不彻底。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为深入学习贯彻上级纪委关于进一步深化“三转”的要求,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工作,镇党委高度重视,对镇纪委工作人员工作任务进行重新分工,镇纪委书记不再负责包村,原由镇纪委书记负责的二刘溪河道二期整治工程业已完工并进行了初步验收,并报请主管部门验收移交;镇纪检专职干部不再兼职其他工作,使纪检监察回归主业,突出纪委干部抓好纪检监察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廉洁纪律督查不勤、纪检内页材料不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镇纪委将按照区纪委重大节日期间廉洁纪律“1+X+Y”集中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认真制定节日期间廉洁纪律集中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廉洁纪律工作督查小组,通过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适时督查各村和区镇直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情况,并及时将督查情况及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上报区纪委,同时,指定专人抓好内页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违规发放津补贴
(1)工程项目中违规发放补贴。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截止2018年6月20日,我镇9名干部已全部清退2013年11月至2015年5月在二刘溪河道整治一期工程期间领取的加班补贴1.12万元。同时,以此为鉴加强工程项目发放补贴的自查自纠。
(2)部分在编干部利用会议名义领取补贴。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截止2018年6月20日,我镇26名干部已全部清退2013年11月潭头镇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发放的活动费、误餐费、通讯费及工作补贴。同时,以此为鉴加强对类似情况自查自纠,确保不再发生此类现象。
2、会议费报销不符合规定
(1)部分村存在村干部领取节日值班补贴和会议误工补贴现象。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
镇党委责成福星村、江塘村、汶上村等相关村按照规定清退整改违规发放的补贴,现已全部清退;同时,要求各村加强补贴经费管理,杜绝违规发放补贴现象。
(2)部分会议费以工作餐名义列支。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我镇立即进行整改,规范工作餐和会议费报销渠道,严格区分接待工作餐、会议费与会其他费费用的列支。同时严格要求财务人员严守财经制度,加强做账科目的管理,严格遵守“三公”经费支出有关规定。
3、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缺位
潭头镇城管中队至今未执行财务制度,每月未填制记账凭证,仅手工记录每月收支情况,且2016年之前的会计档案缺失。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镇党委指派镇财政所帮助城管中队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指导填制每月记账凭证,并对前期缺失的记账凭证进行补缺补漏,目前,镇城管中队已全面执行财务制度。
4、车辆使用管理不规范
(1)油费报销采取定额包干补助,涉嫌违规变相发放补贴。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2013年7月至2014年1 0月发放党政领导干部燃油补贴已全部清退,同时镇党政办和财政所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严格遵守“三公”经费支出规定。
5、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1)部分报销凭证使用连号发票。(2)2014年部分差旅费报销未注明具体事由,仅填写“公干、办事、开会”等。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我镇立即进行整改,规范差旅费报销制度,实行一事一单的出差审批单,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同时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杜绝违规报销行为。
6、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到位
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接待陪宾人数超标31起,大部分接待未附公函。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我镇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按照接待标准,严格陪宾人数,凡有公务接待,都要求来访单位出具公务接待函,实现公务接待规范有序;对部分接待未附公函的,已与来访单位沟通,补发公务接待函。
7、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
(1)部分公杂费和食堂费用直接使用收款收据入账。(2)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3)镇政府暂存款余额较大,长期挂账未清理。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我镇立即进行整改,规范公杂费和食堂报销制度,严格现金管理,杜绝超限使用现金问题。因为历史遗留问题,一些工程尚未结算,镇政府暂存款余额较大,我镇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梳理,加强项目的调度管理,压缩规模,达到合理挂账。关于财政借款问题,由于我镇财政收入有限,今后将加大发展经济力度,培植收入项目在今后经济发展中逐步予以解决。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选用的村两委偏老龄化,缺乏年轻后备干部,整体文化水平不高,创新能力不足,工作中存在“拖、等、靠”现象。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我镇扎实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和完善村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提高选任干部的质量,着眼于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大力开展“提振精气神、建设新福州、当好排头兵”主题实践活动,杜绝工作中的“拖、等、靠”现象,吸引人才加入村干部队伍,解决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在2018年村党组织班子换届中,村主干年轻化有较大提升,绝大部分村党组织班子中都配备35岁以下的成员,大专以上学历的支委数量较往年有所提升。重视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储备和锻炼提高,在潭头镇党校年度党员轮训计划基础上,加大对后备干部的培训力度,目前已开展3场潭头镇后备干部业务培训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
(六)项目建设、农村“三资”管理等方面存在廉政风险
1、项目建设存在廉政风险
(1)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力。?项目存在以合同续签的方式、拆分规避招投标的行为。?项目存在没有履行招投标程序、应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行为的。?建设单位监督不力,招标代理机构不认真、业务水平低。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
①2016年潭头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项目以续签方式直接委托方面。2015年,我镇与福州比佳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项目合同中明确,如福州比佳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保洁效果良好,可以进行续签,因此,2016年,我镇以续签方式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项目合同委托给福州比佳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收到巡察整改意见后,我镇立即终止保洁转运合同,按照相关招标程序聘请招标代理公司重新组织招投标,在新的中标保洁公司进场施工前,暂时先由原施工保洁公司临时施工;同时责令相关责任村做出深刻检讨,避免发生类似问题。
②采用拆分项目规避招投标程序的二刘村晦翁岩游客接待中心项目,责令相关村严肃整改,并进行了全镇通报。以此为契机,严格要求各村按照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乐区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办法实施意见(重新修订)的通知》(长政办[2017]239号),潭头镇党委、政府制定的《潭头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实施意见》(潭委[2015]185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潭政[2013]30号)中招投标规定,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招投标管理,凡是违反农村“三资”管理规定的未经招投标程序擅自建设,或违规拆分的由镇纪委等监督部门及时介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③曹朱永乐公园项目是2013年福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五个一工程”的重要项目,建设工期紧、任务重,我镇委托曹朱村作为业主开展征地建设。虽然该项目总投资达300多万元,但前期上级拨付的经费有限,镇村采取向企业家、华侨等热心人士捐资捐款方式才勉强启动建设,由于建设资金紧张且不确定,曹朱村按照有多少资金建设多少项目的方式,2013年以来,根据每年争取到的资金采取分期建设方式,所以每年建设项目金额都不大,采取了邀请招投标方式;其中华威化纤染织有限公司大力支持家乡公益事业,提出由该公司自行出资负责建设永乐公园中的华威广场,所以华威广场建设没有对外招投标,由该公司自行建设。鉴于,曹朱永乐公园项目虽因资金到位缓慢问题采取分期建设,但其招投标手续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我镇已要求曹朱村认真整改,务必按照招投标办法实施招投标,不得擅自变更招投标方式。
④镇区及老区内河整治工程概算投资为120万元,镇老区办下拨补助资金,镇里包干给其80万,不足部分由村委会自筹。考虑到节约资金,镇村研究同意将菊潭村内河整治分为清淤、护坡、河底护砌、污水管网四大块实施,直接委托村里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故没有公开招标。我镇已深刻认识到项目规避招投标的危害,要求今后镇村项目均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
⑤汶上村居家养老中心修缮和设施完善工程,经查,2015年汶上村开展幸福家园建设在居家养老中心建设项目中共投入352101.7元,其建设项目包括1楼2楼卫生厕所建设、围墙整改、外墙粉刷、空调购置、瓷砖和石材购买,施工工钱支出等。由于该项目原设计只是进行厕所建设和空调购置,需求经费少,后因上级部门考察意见和村里实际需要,汶上村陆续追加建设项目,由于单次项目建设费用不高,所以未进行招投标。我镇已对汶上村提出批评意见,要求其今后要统筹做好项目设计预算,按规定进行招投标。
⑥2017年潭头镇核心区污水管线工程监理采用邀请招标方面。由于2017年环保督察,市政府要求我镇加快潭头镇区污水管网建设,考虑到镇区污水管网工期紧、任务重,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工程监理,其间我镇邀请了10家监理公司进行招投标,目前潭头镇核心区污水管线工程已基本完工,监理公司能够较好履行监理职责,我镇将吸取此次教训,认真学习招投标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
⑦关于二刘溪河道整治项目(一期)备案材料、质量监督站负责人没有签字、中标通知书没有签订日期,2013年潭头镇土地治理中低产田改造没有核对保证金数额,潭头电影院拆除工程施工合同书无签定日期等问题,均因经办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工作疏忽,没有认真核对,造成以上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补签,现已整改到位,我镇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认真负责,吸取教训,严格把关。
(2)工程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违规拨付工程资金。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
①文溪村建筑立面整治工程是省级美丽乡村重点整治项目,2014年8月6日文溪村与工程队签订施工合同,工期40天,前期施工较为顺利,后期因部分村民抵触,造成工期延误,导致2014年11月14日才完工验收。其间,工程队以农民工催工资为由,要求发包方按工程进度先拨付20万元,村委会鉴于实际工程量超过其请求款项于2014年8月21日转账支付20万元,我镇对文溪村主干进行严肃批评,要求各村认真学习《村集体财务管理规定》,杜绝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②泽里村垱潮排涝闸改造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时任村主任陈本庄(2015年已离任),因其对工程管理业务不熟,工作不认真,造成失误,现已通知监理单位重新补签,以此为鉴,要求全镇在建项目认真做好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③厚东敬老院是潭头镇政府直辖的公益性敬老院,2015初,长乐市民政局下拨敬老院开业奖励经费66万元。用于敬老院宿舍扩建项目及幸福院活动房建设项目。因敬老院当时没有银行账户。厚东村委会作为代收代付方。2015年5月,厚东村委托潭头镇村集体资产招投标委托中心公开招投标。在履行相关手续后,镇村集体资产招投标委托中心于2015年5月10日上午9时在镇政府公开招投标,福建轻纺建设有限公司以敬老院宿舍项目415000元,幸福院活动房项目199000元的最低价中标。经公示无异议,我村与福建轻纺建设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2015年6月20日开工,7月30日前完工并交付使用。后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工期拖延,农民工催要工程款,村委会及敬老院认为施工质量尚可,也从未出现返工现象,就把全部工程款614000元在工程尚未完全结束前即汇入福建轻纺建设有限公司账户。我镇对厚东村及敬老院做出严厉批评,要求厚东村及其他村引以为戒,认真学习《村集体财务管理规定》,并严格遵照合同约定条款支付工程款,决不再犯类似错误。
④201省道至湿地公园科教中心道路是通往湿地公园和湿地科教中心唯一道路,为支持湿地保护区建设,上级部门及领导要求我镇想尽一切办法尽快将该道路建成通车。在征用土地时涉及8户承包地和部分历史开荒地,当时被征用土地村民情绪十分抵触,后经上报领导指示,为确保道路尽快完成建设,由镇政府、湿地管理处、克凤村委会组成联合征地小组,采取逐户攻破办法做思想工作,完成1户征地当即临时雇请施工队施工一段,至2月2日路基初具规模,2月3日通过公开招标,2月4日中标施工队进场施工。为鼓励施工队的积极性,克凤村委会向施工队承诺,工程完成之时当即付清所有工程款,2月12日全部路面工程完成后,克凤村委会当日付清工程款。该道路工程虽然是为了支持湿地保护区建设项目,但克凤村在还未完工验收就提前拨付工程款,违反了工程管理办法,我镇对克凤村做出严厉批评,要求其认真学习《村集体财务管理规定》,杜绝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⑤边兰村美丽乡村建设围墙一至五工程于2016年9月8日在镇招投标委托中心招投标,并以843541元中标价被福建省轻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长乐潭头分公司中得该标,决算审核价(由镇政府委托审核)为812458元,竣工后计拨款834202元。投标前,预算、预算审核(由镇政府委托审核)及施工劳保费均按甲级计算,但决算审核时,审核单位将劳保按丁级计算(扣除掉劳保费31038元),按规定投标项目劳保费不能扣除,后施工单位作出让步,最终导致该工程款超额拨付21744元,超额拨付款已在2017年3月21日退回。(注:自2017年1月1日起建设部下文劳保费不分施工单位等级,统一按工程造价收取)。
(3)工程领域监管、建设工程参建主体履职不到位。项目管理缺位,部分项目进度严重滞后。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
①莲柄港河道整治潭头文岭段,立项总投资6700多万,河道整治4.2公里,征地460多亩,拆迁房屋4200多平米,该项目于2014年5月动工,分为A.B两个标段,于今年4月全线完工,其中A标段于2017年底已竣工结算。因B标段涉及房屋拆迁面积较多,且该项目拆迁征地执行的是原来的标准,土地补偿费及赔青费每亩只有3.5万元,房屋拆迁每平米平均1500元,与污水处理厂征地补偿标准相比明显较低,群众难以接受,给该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带来极大难度,致使工程时间拖延,经多发努力,目前B标段于2018年4月10日已全线完工,等待上级部门验收。
②二刘溪河道整治(二期)工程于2018年5月28日进行了初步验收,根据初步验收发现存在的问题,已要求施工方立即进行整改,待整改到位后报请主管部门区水利局进行完工验收。
③2016年度长乐区国家农田综合开发潭头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滞后问题。由于该项目措施分布广,涉及农户面广,受农业生产影响大,其中一条机耕路涉及农户征地(该项目没有征地赔青补偿款),农户不理解不配合,镇村为此反复做思想工作,致使该项目完工时间推迟。经过努力,现已解决,该项目于2018年6月29日已完工验收。
(4)招投标档案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针对招投标档案管理不到位问题,我镇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严肃批评,责令其认真履职,立即对相关招标档案进行整理归档,补缺补漏,并装订成册。同时请求业务主管部门加强指导,提高具体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针对建设项目投资资金达到30万以上的,聘请有资质的代理公司进行招投标,整理相关档案整理。
2、农村“三资”管理方面
(1)开支审批不严谨,民主议事程序简化,未切实履行民主决策程序。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
①克凤村明如自然村征地补偿款发放方面。由于莲柄港河道整治克凤村明如自然村段涉及众多开荒地,时间久远,在实际测量时农户对各自的面积存在较大争议,镇村无法确认具体农户名单。为确保莲柄港河道整治工程顺利开展,2014年7月10日潭头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由明如自然村推荐农户代表,组成明如自然村莲柄港河道整治协调理事会,统一领取征地补偿款和赔青款,由理事会负责与征地户确认具体面积,并落实资金发放。克凤村委会认为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了,就无需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将征地补偿款下拨,我镇已要求克凤村重新履行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程序,现已整改到位。
②克凤村清洁河道围堰补助款使用方面。当时为迎接中国沿海保护网络成立大会暨研讨会活动,确保河道整洁,市政府要求施工队围堰清洗河道,所需费用由市政府补助给施工队(长乐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160号文件《莲柄港主河道整治工程建设潭头文岭段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克凤村委会认为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已经定了,就无需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我镇已要求克凤村重新履行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程序,现已整改到位。
③泽里村绕城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使用和发放方面。泽里村已将持有土地承包证群众的征地补偿款发放到位,剩余征地补偿款由于部分群众对土地承包权有异议,目前正在核实,我镇已要求泽里村履行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程序。
④边兰村和二刘村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以为按施工合同就可以直接支付工程进度款,所以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审议,我镇已要求边兰村和二刘村重新履行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程序,现已整改到位。
⑤岭南村于2015年12月3日上午八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专题研究陈其滚续租厂房问题,只是当时入账时未将会议记录附在凭证上,现已整改到位。
⑥文石村2016年4月凭证未经过村务监督小组审核,加盖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章就过账,主要系因村里工作人员工作疏忽把关不严造成,已责令整改,我镇对文石村委会主任及具体经办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⑦克凤、汶上、菊潭村的车费、通讯费补贴均已如数清退,同时,我镇要求各村要规范补贴发放,镇会计核算中心要加强村财审计,杜绝违规发放补贴现象。
(2)账前审核不到位,会计审核监督作用未充分发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潭头镇永乐文化公园委托曹朱村负责建设,经我镇查会计凭证,永乐文化公园项目建设费用合计138.75万元,其中票据面额在1000元以上没有使用正式发票,没有加盖经济业务单位公章,或只有村委会出具付款单据的发票103张,金额125.496万元,在查后曹朱村收回不规范的发票金额125.496万元。我镇于2015年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就此事进行专题研究,为规范票据管理,原则同意曹朱村在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由曹朱村委会与福建省轻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长乐潭头分公司,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潭头永乐文化中心公园工程施工合同,出具加盖税务部门和“福建省轻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长乐潭头分公司”章的正式发票,通过福建省轻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长乐潭头分公司的银行账户,结算中心公园建设款及公园后期的工程验收款。我镇已责成相关村整改,并定期对会计委托中心人员及各村报账员进行业务培训,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3)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货币资金管理不合规。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
①曹朱村受潭头镇大宏工业园建设指挥部的委托,作为潭头镇大宏工业区配套道路曹朱段桥涵工程业主,委托潭头镇村集体资产招投标委托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潭头镇村集体资产招投标委托中心于2012年11月21日在镇政府进行公开招投标。福州汇越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人民币35万元为投标最低价中标。同年12月26日村与福州汇越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曹锦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工程于2013年2月份完工。2013年6月4日曹朱村收到潭头镇大宏工业园建设指挥部下拨的潭头镇大宏工业区配套道路曹朱段桥涵工程预付款人民币28万元。曹朱村于2013年6月5日按预付工程进度款如数付还合同承包方。由于大宏工业区配套道路曹朱段桥涵工程需要与路面工程配合,大宏工业园建设指挥部要求桥涵工程剩余工程进度款要与路面工程共同完工验收后才能支付,道路桥涵工程和路面工程于2017年底完工,我镇已组织对桥涵工程与路面工程进行验收,目前正在核算进度款,待核算完成后将要求承包方索提供工程税务发票,拨付剩余工程款。
②厚东敬老院是公益性敬老院,于2008年建成投入使用,至2015年已入住五保户及留守老人60多人,大多年老体弱,行动不便,且当时厚东村电压不正常,经常停电,为了安全起见,经敬老院管理层协商决定购置100KW发电机组一台,作为敬老院备用电源。该资金为区民政局下拨给敬老院的床位补贴。由于敬老院没有对公账号,故拨付给厚东村委会。厚东村为敬老院代买发电机。经多方询问价格都在53000左右(含税),因敬老院资金紧张,与福州欧兰德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协商决定不开税务发票并以现金45000元的价格购买。因厚东村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为了给敬老院节省资金,严重违反了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经镇领导批评教育,该村充分认识到错误,并保证今后不再犯类似错误。
③针对边兰村2013年支付造林工程款和二刘村2013年、2015年支付造林工程款使用收款收据报销,我镇责成边兰村和二刘村立整立改,现已重新补开正式税务发票入账整改到位。
④沙堤村茂仟自然村至晋安陵园水泥道路工程于2014年6月28日经村民代表大会一致通过委托潭头镇村集体资产招投标委托中心对外公开招投标。潭头镇村集体资产招投标委托中心于2014年7月9日在镇政府召开招投标会议,由于当时招标未要求有资质公司参投,2015年以后,镇招标中心规范投标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才能参与。自然人王自川以人民币壹拾柒万零壹佰元整(170100)的投标最低价中标。2014年7月14日村委会与承包人王自川签订《茂仟自然村至晋安陵园水泥道路工程承包合同》。该工程于2014年7月20日动工兴建,8月10日完工。沙堤村于8月16日召集村两委干部及部分村民代表、老人会代表进行工程验收未发现有质量问题。由于王自川为私人账号,无法对公转账,工程款拖至2014年9月30日以现金支付。
⑤2016年6月长乐市交通局下拨克凤村道路建设款10万元用于凤井允奎路水泥路面改造工程,凤井允奎路长250米,宽5米,经测算工程总价约13万元。由于所拨款项不够支付工程款,经与凤井自然村协商由该自然村成立项目理事会,理事会以包工包料每平方100元的单价(含窨井、下水道,路面整平等),承包给姜顺发私人施工队施工,并签订道路建设合同。同时,克凤村委会将交通局下拨的10万元如数下拨到凤井自然村,不足部分由道路两旁受益村民分摊解决。该做法虽然解决了村道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但严重违反村集体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我镇对克凤村进行严厉批评,要求其今后严格按照村级集体财务管理规定操作,决不再犯类似错误。
(4)资产资源处置不合规。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
①今年我镇在区政府统一部署下,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通过清查活动,摸清了各村的底子。
②泽里村于1982年将面积约1300平方米的地块租给泽里制冰厂,由于时间久远,无法查证当时为何没有签订协议;另外,泽里村于2013年将总使用面积9600平方米的空地转租给码头里沙场,因2015年该沙场涉嫌非法经营被关停,现长乐区检察院案件正在审理中,沙场承包人于2015年停止缴纳租金。我镇已要求泽里村与制冰厂及码头里沙场承包人沟通协商,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明确是否签订协议提高租金或收回地块,避免村集体资金流失。
③克凤村辖九个自然村,因历史原因,耕地及鱼塘经营权均在各自然村,2013年底,凤井自然村将位于泽里塘的鱼塘面积75亩(历史勘定亩数)进行公开招投标,凤井自然村村民林祥根、林世端、林秋群、林毅等四人以每年10万元金额中标,双方于2014年1月2日签订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10年,自201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1日止。因遇强台风及管理不善,造成承包方亏损。后原承包方与本村村民林学敏、林祥彬协商按原中标价转让他们,在征得发包方同意并缴清2014年1月2日至2016年4月30日计2年4个月的承包金。2016年5月1日由林学敏、林祥彬与凤井自然村重新签订鱼塘土地承包转让合同,约定承包期限自2016年5月2日至2026年5月1日止。2016年5月因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开发建设需要,经多次协商,承包方愿意将其所承包的鱼塘转包给湿地管理处。经实地丈量鱼塘面积为88亩,每亩每年租金1750元,年租金为154000元。承包期限6年。并分别于2016年5月10日、5月25日林学敏、林祥彬以发包方(甲方)的名义与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乙方)签订《合同书》和《闽江河口湿地公园池塘承包金支付协议》各一份。村委会在《闽江河口湿地公园池塘承包金支付协议》上作为丙方(见证方)参与协议书签订并实施承包金代收代付。我镇已要求克凤村村委会承担起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和保护责任,制定完善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对各自然村的集体资源发包和出租严格监管,防止集体资产资金流失。
④我镇要求霞江村立即对永乐规划路建设专项应付款挂账问题进行整改,目前霞江村已将挂账资金结转,整改到位
因历史原因,潭头镇部分村的土地及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在自然村或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各自然村的经营性资源监管不到位,造成各自然村处置资源资产随意性大,集体资产流失较为严重,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利用本届村级组织换届机会,加强资源资产监管,着重考虑解决相关问题,涉及其他村的已责成相关村作出书面反馈,并整改到位。
3、“两违”治理不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
镇党委历来重视“两违”查处工作,根据巡察意见,我镇采取以下措施加强“两违”整治工作。①加强管理,提高认识。镇党委、政府将“两违”综合治理作为全镇中心工作之一,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各科室负责人以及各村主干为成员的“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结合全市“两违”网格化工作,对全镇制作“两违”网格分区图,实行包村领导“分片挂钩”,完善村级网络巡查制度,对各村持续加压加力,进一步细化责任,镇与各村签订《年度“两违”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村主干对本辖区的“两违”行为负巡查、监控、制止和报告等管控职责和目标任务。同时镇村“自下而上、上下联动”,定期召开“两违”综合治理工作专题会议,定期向镇主要领导书面汇报“两违”巡查情况,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认真分析辖区内“两违”形势并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镇上下保持强力治理“两违”的高压态势,针对巡察组指出的2012年1月至2016年6月44起(宗)历史违建,我镇党委政府按照上级精神做好分类处置工作,2016年7月至2017年9月21起(宗)违建,其中20起(宗)通过立案、拆除、补办手续等已处置到位,剩余1起(宗)岭南村违建已经立案,我镇将配合国土部门做好整改处置工作。对于巡察组指出的镇国土所2016年1月以前违建相关档案缺失问题,我镇已责令镇国土所两任所长认真梳理核查2016年1月以前违建相关档案,从历年违建档案中排查缺失的档案,并向区国土局申请查找相关档案,尽全力查补缺失的档案,健全完善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
②强化措施,疏堵结合。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两违”综合治理工作部署要求,我镇切实把“两违”治理作为硬任务、硬责任,强化治违和疏导结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违章建筑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和建设秩序;加大巡查监督力度。国土所、村建站、执法队、包村工作队、村主干及村专职巡查人中力量对本镇辖区进行不间断巡查,上下联动,相互协作,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违法建筑及时进行制止、打击,做到“发现一宗,制止一宗”,将违法建设控制在萌芽状态,确保新增“两违”零增长,设立举报电话,发现违建问题立即跟踪处理,坚决做到发现一处制止一处,对不听劝阻偷建、抢建的,坚决组织拆除,确保不发生新的违建户,把违法建设控制在萌芽中,确保整治工作成效不反弹;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我镇国土相关部门不得为其进行办理相关许可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要求包村工作队以及各村干部结合日常进村入户走访,以及利用广播、横幅等宣传形式,重点对《规划法》、《土地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各级控违拆违政策的宣传,深入做好违建户的思想疏导工作,力争让违建户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宣传到户、深入人心。积极将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相关规定办理建房手续、同时切实加强镇村干部对“两违”工作的重视,提高自觉防范和制止违法占地的意识,切实为“两违”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③狠抓作风,严惩腐败。镇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对“两违”相关问题的监督检查,特别对镇直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党政机关和公营单位以及各村参与“两违”或“两违”综合治理不力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将村主干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制止不力、打击不到位、达不到“两违”整治目的的村主干必要时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同时加强“两违”巡逻人员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建背后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充当违建保护伞的腐败行为;清除队伍中的腐败分子,不定期抽查“两违”巡逻队情况,杜绝“两违”巡逻人员腐败行为,并长期坚持。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共收到巡察组移交的信访件9件,我镇将严格按照“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加强直查快办,集中研判审核,现场走访复核,逐件跟踪管理,目前已反馈9件。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镇党委将继续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全镇各项事业发展。我镇还有部分巡察反馈的问题未完全解决,接下来将继续抓好整改。首先,关于金强建材涉及元岱、石马村征地面积争议方面,由于两村土地争议是长期遗留问题,短时间内还无法完全确认清楚,我镇已安排镇国土所继续加大力度对该争议地块进行重新确认,尽快发放征地补偿款。第二,关于201省道潭头段出现克凤断头路,福星村路段未拆迁、未完工方面,由于201省道拆迁安置房选址报批工作多次变更,导致安置房迟迟无法建设,拆迁户对此意见较大,我镇已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抓紧办理拆迁安置房审批手续,同时组织工作队深入拆迁户做过细思想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福州市长乐区数据管理局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