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新区党政办公室办理告知单(新区党政办督〔2024〕197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动重点项目进展,做好规划调整工作,启动东南大数据产业园控规31-L-23、31-L-24地块控规调整程序,规划用地由M0调整为住宅用地。现控规调整已按程序启动,于2024年11月5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组团,350182-31-L单元。地块位于湖文路南侧,华山路东侧,景润路西侧,湖东河北侧,总调整面积61013平方米(约91.5亩)。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用地性质调整。将31-L-23、24地块用地性质由新型工业用地(M0)调整为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用地(0701/R2)。
2、规划指标调整。将31-L-23地块面积20916平方米,容积率由≤1.8调整为>1.0,≤1.1,建筑密度由35-40%调整为≤40%,绿地率由18-20%调整为≥35%;31-L-24地块面积33788平方米,容积率由≤1.8调整为>1.0,≤1.6,建筑密度由35-40%调整为≤30%,绿地率由18-20%调整为≥35%。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changleghj@163.com;
2、传真28928550,请注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控规350182-31-L-23、24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350200,信封上请注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控规350182-31-L-23、24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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