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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长乐区 2021-01-12 09:35 浏览量:

福州市长乐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我区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长乐法治政府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高位谋划推动法治建设。我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始终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坚持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将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制定出台《长乐区2020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上下联动齐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区政府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组建由区委书记任主任、区长任副主任、四套班子领导任委员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分工方案。主要领导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多次召开会议,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科学谋划法治长乐建设的“任务书”“路线图”,把全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扎实推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深入开展证明事项清理,2020年,清理形成《长乐区证明事项清单》,保留207项证明事项并予以公示,落实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形成2020年区级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69项,逐项明确设立依据、收费标准和实施部门等,实现清单化动态管理并公布在政府门户网站。积极落实七轮简政放权的取消、承接、保留、下放工作,2020年以来共取消事项29项,承接上级下放事项119项并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

是着力优化政务服务。全面落实“一网通办”,实现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可办率100%。实现电子证照类目100%关联办事材料清单,办事窗口已100%接入电子证照库。推动“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改革,目前共有“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1843项,占全区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总事项的99.35%,“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总事项比例为65.89%,可全程在网上办理的5星事项有784个。按照福州市的统一部署,117项高频事项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并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开通网上办理,实现全省范围内通办。

(三)健全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福建省重大行政决策十条规定》等文件要求,切实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坚持区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参与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行政争议的协调,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合同协议起草审查、处理涉法事务、参与复议应诉等方面的作用,防范法律风险,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撑。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对于拟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要求起草单位提交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及起草说明和制定依据,2020年以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向福州市政府和长乐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19件。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2020年,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方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不适应“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用性、时效性。配合做好《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福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征求意见工作推动重点领域科学立法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提升执法公信力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长乐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区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认真对照“三项制度”工作要求,以执法公示、法制审核等为审查重点,及时发现问题并督导相关执法单位认领问题,全力全速整改落实通过案卷评查结果有效检验我区推行“三项制度”成果。坚持执法创新与科技创新有效结合,督促各执法单位运行行政处罚网上监察系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及做好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公示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公示、执法全过程网上记录工作。

是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两法衔接)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日常化和规范化运行,建立检察机关与各行政执法部门案件信息“线上”“线下”同步审查机制充分发挥平台技术优势,有效提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效率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确认工作确认行政执法主体66个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区已取得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共661人(不含公安机关),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五)强化制约监督,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区政府领导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通过不断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办理规程、加强督查督办,推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高质量办理。认真执行报告工作制度,结合人大执法检查、代表委员视察和调研等活动,主动做好涉及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工作。

是强化司法监督。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行政行为实施过程中的宣传、警示和参谋作用,督促政府部门规范行政行为。2020年,人民法院就我区部分执法部门“两违”拆除执法行为的程序合法性突出问题发出司法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意识和水平得到新加强。

三是注重社会监督。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热线电话、“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监督渠道。截至目前,共受理“12345”平台诉求32965件,诉求受理和反馈回复率100%,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9.91%。

是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今年以来,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2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1件;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六)凝聚工作合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健全多元调解组织网络紧扣新时代枫桥经验发展理念,探索建立较为完备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截至目前,建成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1个、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18个、区人民调解中心1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8个、村居(社区)调委会26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26个、企事业调解组织19个、派驻(派出所、法庭)调解室27个、个人调解室6个、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工作室19

是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组织制度优势。我区高度重视辖区内行政调解组织的建设和工作指导,目前,已成立9个行政调解组织,实现7个重点部门调解组织全覆盖,促进矛盾纠纷通过行政调解有效解决,今年以来通过行政调解共化解矛盾纠纷854件。

三是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区乡两级政府、区政府组成部门均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村(社区)聘任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实现三级法律顾问全覆盖。今年以来,安排专业律师负责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接听群众法律咨询,接听各类法律咨询2332人次,网络咨询件16件。

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2020年,我区从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机制制度、协调联动化解行政争议等方面着手,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今年以来,妥善承办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或第三人的行政复议案件9件;办理区直部门、乡镇(街道)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42已审结29件,其中:强制纠错14件,纠错率占已结案数的48.28%。

是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坚持“行政应诉情况月报制度”,便于我区及时掌握行政应诉案件工作动态通过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纳入考核指标向涉诉行政机关发函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等方式多措并举推进行政首长100%出庭应诉制度落到实处。截止目前,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由上年度8%跃升至目前的76.60%

(七)强化培训考核,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完善区政府常务会议与部门局务会议学法制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民法典》《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列入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是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组织实施国家工作人员统一用法学法考试,170个区直单位11347人参加,及格率99.65%,有效检验我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成效。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今年以来举办全区行政执法领域业务、乡镇街道行政诉讼案例学习等培训会3期,已有300余名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参训,切实增强依法行政工作基层队伍力量

 二、存在主要问题

2020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举措、有成效,但还需要找短板、补弱项,主要不足有:部分机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尚未落到实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机制运行不顺畅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有待健全。

造成上述不足的原因主要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提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相关制度的推进落实力度还不够。

2021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建设之年,2021年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承前启后的一年,必然迎来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区委、区政府将在已取得的成就上聚焦新目标、落实新部署,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牢牢把握“十一个坚持”这一主要内涵,结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精准发力,推动法治长乐建设再启新局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健全组织领导机制,继续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推进我区法治建设工作;完善任务目标机制,结合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重点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全区绩效考核指标,并制定长乐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长乐区2021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分解任务清单,强化责任落实运用“指挥棒”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细做实。

提升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着眼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展,根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精神及上级具体要求,逐步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依法履行应诉职责,转变工作思路,切实抓好对乡镇(街道)、区直部门的指导监督加大应诉工作流程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地通报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情况重视败诉案件的分析研判工作总结行政应诉过程中的普遍性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制定相应对策举措。

三是切实加强学习培训推进行政执法公正文明。加大“三项制度”推进力度,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行政诉讼案例学习等培训会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预测预警预防各类行政纠纷和风险隐患的能力,力求将更多行政争议解决在早、解决在小、解决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控制诉讼案件数量和败诉风险。

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组织学习《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落实《条例》新要求,规范文件制发程序,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对于拟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要求起草单位提交法律意见书起草说明和制定依据,对于产业发展、市场准入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要求起草单位进一步报送公平竞争审查结论书做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环节工作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为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五是持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加强宪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坚持把宪法学习摆在首要位置,积极开展民法典、安全生产、禁毒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系列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法执政理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核心,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推进“八”普法的规划组织实施。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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