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临空经济区2021年第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来源:长乐区土地发展中心 2025-06-27 10:35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福州市长乐区领航土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临空经济区2021年第8号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临空经济区2021年第8号地块位于长乐区湖南镇闽鹏村,根据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空经济区2021年第8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临空经济区2021年第8号地块分为地块一及地块二,地块一面积12478平方米,地块一中心坐标119.648100°E25.949178°N,东至地块二、农用地道路和民房,西至道路和民房,南至道路和民房,北至民房及河道;地块二面积8070平方米,地块二中心坐标119.649065°E25.948348°N,东至道路和空地,西至地块一、道路和民房,南至道路和民房,北至农用地及河道,地块总面积20548平方米。该地块历史为居民区。地块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项目地块及其周边区域的用地历史与现状利用、自然环境情况等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现场勘查、人员访谈等方式,识别项目地块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调查工作内容与程序,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为排除不确定因素,在现场勘查过程使用X射线荧光快速检测仪(XRF)、光离子化检测仪(PID)等快速检测设备对项目地块土壤进行现场快速检测;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分析并编制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第一阶段调查表明本地块内及其邻近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源。为进一步了解地块污染物含量,对地块内表层土壤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检测数据表明土壤总铬、锌、锰低于深圳市地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指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综上所述,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福州市长乐区领航土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工     联系电话:0591-28811883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区创新园二期21号楼5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591-86395986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