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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材料新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06-19 16:15 浏览量:

各企业:

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新材料新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函新材〔2025〕40)文件,现就开展我区新材料新产品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符合《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年版)》

(以下简称《产业分类》)新材料目录范围的新材料,以及直接使用该新材料生产的新产品。

(二)推荐《产业分类》新材料目录范围外的新材料及新产品,应符合国家和本省产业政策导向,属于原创性或颠覆性技术创新,主要应用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型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福建省内依法生产经营,近两 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产品为近三年内上市销售(2023年1月以来),性能质量可靠,知识产权明晰,拥有该产品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 (或取得相应合法授权);

(三)在技术、工艺、功能、材料、设计等方面作出改进新,产品性能或技术参数达到国际、国内同行业领先(或先进)水平,且具备批量生产条件;

(四)产品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许可的,必须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产品生产许可。

三、申报材料

(一)《福建省新材料新产品征集申报表》(附件1);

(二)法定检测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的产品应体现具体名称和规格型号,报告内容覆盖对应标准所有指标);

(三)产品相关专利证明资料;

(四)有特许经营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等要求的产品,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申报方式

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向属地工信部门申报,相关纸质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纸质版胶装一式+光盘2张(电子版内容应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并刻录光盘), 同步报送电子版汇总表(附件2)于6月25日前报送至我局技术进步科。

联系人:长乐区工信局 何陈念

联系电话:28927875

邮箱: clqgxj_tp@163.com

 

附件:1.福建省新材料新产品征集申报表

2.福建省新材料新产品征集汇总表

3.《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福建省工业信息化厅关于开展新材料新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函新材〔2025〕40)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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