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履行法治建设责任,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
(一)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我局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作为理论学习重点,牢牢把握统计工作的政治属性,不断增强依法干统计、管统计、用统计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年来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自学等多种方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全面学、系统学、常态学,持续提高法治思维能力,科学系统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统计工作。同时以学习贯彻实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契机,学法明法守法用法,着力提升统计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以法治护航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依法组织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国民经济各行业以及消费、投资、社会科技等领域常规统计和抽样调查、专项调查,规范统计行为,提高统计调查质效。强化统计监测预警,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分析研判,更好发挥统计数据“智库”作用,提高统计参与决策、服务发展能力。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发布统计数据信息、统计公报,打造《统计月报》《统计资料》等统计产品,更好满足社会各界的统计服务需求。
(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坚持把普法宣传和统计工作相结合,鼓浓统计法治宣传氛围。一是落实重点人群普法,提请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等2次,开展统计法进党校1期,推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意识。二是将日常调研走访、业务培训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年报培训等载体,以“四上”企业统计员、镇街统计人员为重点开展普法,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能力,全年累计培训1200余人次。三是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节点,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单、宣传品等方式开展互动普法宣传,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各类宣传品500余份,持续提高统计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强化统计监督职能。通过专业数据质量核查、统计“双随机”监督检查和加强部门监督协同等方式不断提升统计监督质效。一是在定期报表数据收集、录入和汇总过程中,各专业人员严把数据质量关,对存疑数据及时通过平台查询标记、书面核查、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核实,累计查询异常指标2600余次,保证源头数据真实可靠。二是按照年度“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对42家企业开展统计监督检查。通过查阅被检查单位统计报表台账资料,比对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以及询问统计人员等方式,对重点指标进行逐项核查,对发现的1家违规企业进行处罚。三是与纪委监委、巡察办等部门建立协同贯通机制,提出需要巡察重点关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积极助力巡察工作,形成统计监督执法合力。
(五)夯实统计法治基础。立足能力提升,着眼基础完善,规范执法流程,不断筑牢统计法治业务基石,助力统计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干部轮岗交流,推行师徒结对“传帮带”机制,组织5名专业干部参加“全省统计执法能力培训班”,有效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有3人次被选派参加国家统计督察和全省统计执法检查,在实践中锻炼队伍,带动提升统计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配齐3套执法装备,完善“双随机”两库一单,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征求法律顾问意见,规范执法全过程公示,行政处罚案件依法上传至“双公示”平台,规范统计执法检查流程。三是健全统计违法举报机制,通过政务公开网对举报邮箱、投诉咨询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进行全面公布,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统计法治思想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新入职人员存在学法不深入、理解不透彻的问题;部分街镇还存在对统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情况;一些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一知半解,对自身义务不清楚,致使心存侥幸,法定义务履行不到位。
二是基层统计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街镇在基层统计人员配备和工作中,存在兼职、流动频繁等问题得不到有效改善,基层统计队伍力量仍然比较薄弱,统计法治队伍建设还任重道远。
三是统计法治宣传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方式相对传统,还只是满足于发发宣传手册、组织有限的普法授课等传统方式,形式比较单一;宣传和培训内容还比较枯燥,普法宣传带动全民守法用法的质效有待进一步释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下一年度工作中,我局将始终紧密结合统计工作职责,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统计法治能力和水平,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
一是着力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力度。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纳入党组学习,列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党建工作中,利用集体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统计文件,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辅导、集体研讨和体验交流活动。
二是着力提升统计法治建设水平。持续推进全局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法定程序。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中心工作,将法治宣传与报表布置、业务培训、数据核查、执法检查、工作指导等工作紧密结合。将统计法治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尤其是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学习培训,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思维。
三是着力健全完善执法制度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执法工作制度,及时公开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办事流程及具体结果,做到统计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增强统计执法透明度。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加强统计执法业务培训、保障统计执法经费和设备条件等方式提升统计执法能力,配齐配强统计执法人员,梯队培养年轻干部统计执法业务能力,为统计执法工作集聚后备力量。
四是着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效能。强化全员普法,通过年报会、专业培训会、调研走访企业、数据核查和执法检查等多种契机,开展对以企业为主的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形成统计普法宣传常态化,结合统计开放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让统计法治深入人心,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福州市长乐区统计局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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