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长乐区金峰镇关于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长乐区金峰镇 2025-03-28 19:39 浏览量:
   2024年,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强化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安定稳定。金峰镇坚持以“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为目标,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镇共设有1个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22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力争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2024年度, 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矛盾纠纷20件,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矛盾纠纷239件,调解成功率达100%,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成功预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2.聘请村居法律顾问,提供基层法律服务。为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工作,金峰镇严格贯彻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22个村(社区)均已配备法律顾问,满足群众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引导群众通过合法合理方式维护自身正当权益。2024年度,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提供法律咨询293件,举办法治宣传讲座94次,参与人民调解2件,参与法律援助5件,发放宣传资料1200册。

3.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法律意识。为提高辖区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金峰镇切实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开展群众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2024年度,共计送法进乡村3次、进社区1次、进学校1次、进企业1次,举办法治讲座7场,发放法治宣传资料与法治宣传品各688份。

(二)2024年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情况

2024年度,金峰镇办理行政许可0件;出具行政处罚83份;行政监督检查455次;实施行政强制0次;做出行政确认0份;开展行政征收0次;行政给付0次;行政事业性收费0项;其他行政行为0次。

(三)行政复议与应诉情况

2024年涉及本单位作为复议被申请人的1件,申请人在复议过程中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涉及本单位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

(四)2024年度制定和报备规范性文件工作情况

2024年度,金峰镇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今年以来金峰镇未起草(含代拟稿)规范性文件。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当前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缺乏专业法治人才,行政执法证持证人数较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处理具体行政执法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枫桥经验”践行不够。当前金峰镇信访事件偶有发生,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金峰镇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金峰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带头学法用法,自觉强化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金峰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课程,2024年度共计开展法治理论学习4次;全镇在编干部参加“全市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达100%。

(二)聘请政府顾问,确保决策合法。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聘请政府法律顾问是推进政府法治建设,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金峰镇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福建闽航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镇法律顾问,为我镇重大决策、行政复议与应诉、合同审查等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确保政府行为合法合规、于法有据。

(三)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透明政府。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金峰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依托“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金峰发布”微信公众号以及各村党务、村务公开栏,对于公共服务与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阳光政府”建设。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金峰镇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升法治队伍素养,强化依法行政能力。通过举办讲座、典型案例研讨等方式加强对于金峰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积极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不断吸纳专业法治人才加入执法队伍,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用心倾听群众声音。积极鼓励并引导群众通过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联络点以及长乐区“乐和解”平台等多元渠道反应诉求,切实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神,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努力做到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通过悬挂宣传横幅、举办宣传讲座、发放宣传手册等多样化的方式,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普法对象特点,有针对性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强化对于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工作生活中的法律难题,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