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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来源: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03-28 15:14 浏览量: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紧密结合部门职能,将法治理念深度融入发展改革各项工作,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持续抓好法治学习与宣传教育。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以科学理论引领推进发展改革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对发展改革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解决问题,全面提升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二是扎实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坚持把法治培训作为提升干部队伍行政执法能力的重要途径,先后组织人员参加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培训班、区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等,局本级组织内部法治专题培训6场次,累计培训干部职工70余人次,并学习运用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强化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时效性,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真正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三是深入学习法律法规。2024年我局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有效提升了全局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严格审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密组织行政执法证件核验工作,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岗位变动情况和执法类别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审查,确保行政执法队伍数据准确、及时更新,实现执法人员库动态管理。同时,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不断充实执法队伍力量。 

  (三)严肃执法纪律,推进文明公正执法。2024年,我局办理的两起行政处罚案件中,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坚持文明用语,依法进行询问,按照当事人的陈述如实制作记录,经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经集体研究后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到期当事人无异议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避免过罚不相适应,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公正文明执法,有力震慑粮食行业违法行为,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四)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提升执法温度。2024年,在办理一起某米业公司拖欠农民售粮款案件中,积极向粮食企业宣传粮食收购的相关政策,督促涉事企业主归还拖欠农民的售粮款。同时,注重举一反三加强监管,督促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公示制度。在办理一起某粮食企业违反《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案件中,我局业务骨干还悉心指导粮食企业建立健全粮食管理规范化体系,完善粮食质量检测制度,确保粮食质量符合国家安全标准。通过采取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办法,我局执法工作得到了执法对象的高度认可。 

  (五)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提升窗口审批工作效率。为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大提升,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我局审批窗口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梳理窗口办事清单,持续开展了“五级十五同”、整合标准化事项办事指南等审批工作。加大力度推进政务服务“多评合一”“区域评估”等审批模式,对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需要办理的各类审批事项实行“一口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信息共享”的并联审查审批机制,持续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六)扎实推进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产业政策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等文件精神,对禁止准入的审批事项,做到市场主体不得进入,不予审批、核准(备案),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限制准入事项,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七)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根据《福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局对2023年长乐区审批(核准)、企业备案的投资项目落实项目建设情况随机抽查,随机抽取项目共19项,未发现投资项目存在异常状况。检查结果已按“双随机、一公开”机制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八)大力宣传及推动“闽执法”平台应用。为加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的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已将“闽执法”平台应用的相关报道及法规文件下发我局相关科室及企业业主,并上传至区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推动“闽执法”平台的应用。我局相关行政执法情况信息已同步录入“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供相关部门查验。 

  (九)依法依规开展价格业务工作。2024年,我局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分析预警,组织开展规范全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公布62家有资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对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备案管理,制定了长乐第三中学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了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制定天然气置换后销售价格,公布了县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另外,严密组织价格认定、成本调查等工作,办理各类价格认定业务285件。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4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也仍存在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比如组织法治学习培训活动比较丰富,但部分干部运用法律法规依法行政还不够灵活;法治宣传的方式方法还不够新颖多样,宣传效果有待增强;行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部分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需进一步提升,执法装备有待进一步更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5年,我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发改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法治教育和培训,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二是加大法治宣传创新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打造多元化、个性化的法治宣传平台,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是充实行政执法队伍力量,加强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配备先进的执法装备,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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