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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关于拟撤销婚姻登记的公告
来源:长乐区民政局 2025-01-10 15:23 浏览量:

 

2025年1月8日,我局收到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石沱派出所于2024年12月26日出具的情况说明和相关佐证材料,我局婚姻登记处于2007年9月17日办理的结婚登记业务(结婚证字号:闽航结字第010705254号),其中一方当事人系冒名顶替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四部委《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高检发办字[2021]109号)文件精神,我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认为该案件符合作出撤销婚姻登记的情形,拟撤销该结婚登记,现予以公告。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天,我局将作出撤销该婚姻登记的决定。

若对上述拟撤销登记决定有异议的,谨请在本公告期限届满前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591-28923347,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财富广场1#1a#楼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婚姻登记中心窗口),需提出书面异议书,写明理由并提供证件(包括身份证等)及相关证明材料。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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