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乐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4日至12月27日,区委巡察三组对区委党史方志室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4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委党史方志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扎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做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我们深刻认识到,本次巡察是对全室整体工作情况的一次“全面检阅”,是对室领导班子的一次“政治体检”。巡察反馈的问题一针见血,提出的意见中肯务实,针对性、指导性很强,室领导班子成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全室干部职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决以强力举措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交出高质量的整改成绩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区委巡察三组《关于对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下达后,我室第一时间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认真传达学习通知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由室主任陈学林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分解立项,并研究制定《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区委党史方志室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细化完善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逐条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科室,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三是强化监督问效,狠抓整改落实。坚持每半月召开一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阶段汇报,研究分析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及时协调并提出落实措施,强化指导督促和跟踪督查。三个月来,共召开室务会议3场,项目验收会1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5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办;6月5日召开室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成员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突出问题,主动对标认领,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的决心与举措,努力推动整改落实见底到位;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在做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认真梳理原有制度,对存在的制度漏洞、缺失等问题逐一加以改进和完善,共修订完善制度3项。
区委党史方志室主任陈学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正确认识,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当作当前的一项最主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积极部署、主动作为,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区委第三巡察组交办的事项坚决拥护、照单全收、对号入座,认认真真领会要求,仔仔细细剖析原因,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从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制度建设、纪律震慑等方面深挖问题根源、制定措施,为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序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党史学习教育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党史学习教育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6月14日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认认真真、原汁原味学习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关于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以及在广西、青海、西藏、榆林考察期间关于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等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二是2024年6月14日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专题研讨会,集中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并开展专题研讨交流,严格把关撰写材料,杜绝“照抄照搬、互相抄袭”现象的发生。股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合工作实际,提交学习心得体会共计7篇。单位主要领导分别对分管李某进行谈话提醒,经办陈某进行批评教育。
(2)学用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2024年1月至7月底,我室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共计15场次,会上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委各类文件精神、通知要求,并结合党史征研、志鉴编纂、党史宣教、遗址保护等史志业务工作,提出贯彻意见,严格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并相继开展口述资料征集、党史三卷编纂、地情资料征集、党史人物纪念活动、杨梦斗文化场馆布馆指导等相关工作。单位主要领导对经办柯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推动史志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3)统筹谋划史志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2024年以来,我室聚焦主责主业,将党史征研、宣传教育等工作纳入室务会议议程,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截至8月底,我室共召开8次室务会议,其中4次研究讨论党史方志资料征编、古籍文献收集购买、党史宣传教育、地情资料工作绩效考评、南阳场馆修缮等事宜。9月初,我室将根据正式出台的《福州市党史和地方志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4—2030年)》,着手编制《长乐区党史和地方志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4—2030年)》,争取9月底完成。
(4)编研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6月4日,我室召开室务会议研究确定,调配柯某某、董某某从事党史征研工作,调配陈某某、陈某协助志鉴编纂工作,以充实史志编研队伍,满足史志工作需求。
(5)馆藏书籍活化利用不够。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分期推进党史方志馆数字化提升建设,逐步扩大珍贵古籍文献数字化种类、范围。目前,文献触摸展示平台已完成二期提升建设工作,增加各类史鉴谱志等地方数字古籍文献、电子书等137种(其中族谱宗谱数字化47种)。二是指派人员定期检查做好文献平台系统更新升级维护工作,目前文献平台已正常运行,包括《长乐年鉴》在内的数字化资料可供参观者随时查阅。三是搬迁伊始,我室利用分发年鉴的机会将新址向全区各单位书面说明及电话通知。同时,多次通过长乐电视台、长乐新闻网、最美长乐等新闻媒体,宣传提高党史方志馆的曝光率和知名度,并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来访查阅人员登记管理工作。2024年以来,接待来访者查阅书籍等资料23人次。
3.针对促进地域红色资源“活”起来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6)地域红色资源挖掘不够。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持续开展红色遗址调研工作,积极走访我区17个革命遗址点,摸清革命遗址的背景、保护、修缮等情况,重新增补了原有革命遗址修缮提升的情况以及近年来新发现、新认定的4处革命遗址与红色文化遗存上报福州,并认真填写《全国革命遗址普查登记表》,建立完善保护档案,进一步夯实我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二是2024年继续会同民政局、老区办等单位做好未列入革命文物名录的红色文化遗存普查、史料审核把关工作,并筛选6处未列入革命文物的红色文化遗存上报省、市有关部门,为下一步保护立碑工作提供依据。单位主要领导分别对分管李某进行谈话提醒,经办柯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7)红色文化大众化传播力不足。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底,南阳景区数字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已基本完成,我室主要领导多次催促文投公司负责人及经办尽快完成项目验收手续,但文投公司总是推脱,以及经办人员对项目验收流程不熟,导致项目未能及时竣工验收。2024年5月中旬,经过再次沟通协商,该项目已顺利完成竣工验收交接工作。改造提升后的南阳省委旧址陈列室加强了数字化建设与应用,目前已安装2台电子触摸屏,分别录入中共福建省委旧址陈列展厅、福州党史、长乐党史、革命故事、红色纪录片、长乐区红色教育学习指南及长乐革命烈士英名录7个模块内容,同时安装3个自助语音讲解器,创新展陈方式,丰富参观体验,以便于来访者参观学习。二是2024年初,我室与南阳村委协商沟通,已由南阳村委协调一名会讲福州方言的工作人员协助南阳省委旧址讲解工作,并重新拟定常规版、缩减版、学生版等三种讲解版本,进一步满足干部群众参观需求。单位主要领导分别对分管李某进行谈话提醒,经办游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8)党史学习教育进校园工作仍需加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为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六进”工作,2023年12月14日,我室与区教育局携手签订《地方党史知识进校园共建活动方案》,以点带面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进校园活动常态化开展。积极为中小学校提供地方党史学习教育素材、开展党史宣讲、指导培训红色讲解和研学实践等,深入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与思政教育、校园文化、实践活动相融合,在学校营造浓厚的党史学习教育氛围。2023年12月21日,我室走进玉田中心小学开展地方党史专题讲座,并向其赠送地方党史书籍36册;2024年3月,通过区教育局向长乐一中、华侨中学、吴航中学、朝阳中学、长师附小、吴航中心小学、实验小学、鳌峰小学等城区部分中小学赠送地方党史地方志书籍80册。2024年3月18日,联合营前街道、教育局等部门开展东屿革命烈士牺牲75周年纪念活动暨红色教育现场教学实践活动,邀请营前学区部分学生参与研学活动,现场分发“东屿革命烈士陵园”宣传册,并宣讲宣传七烈士英勇抗敌事迹。2024年清明期间,组织华侨中学、航城中学、朝阳中学、长师附小等学校部分学生走进长乐革命烈士纪念碑开展缅怀纪念活动,厚植学生爱国情怀。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9)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0、2022年度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统筹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和党建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促进意识形态工作和党建工作深度融合。二是积极拓展意识形态网络领域,2024年1月10日、7月23日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积极发挥史志职能优势,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史宣教业务工作相融合,2024年2月29日、3月1日,分别依托“最美长乐”公众号、长乐电视台宣传长乐党史和地方传统文化,守好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单位主要领导分别对分管李某进行谈话提醒,经办柯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10)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将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纳入室领导班子、南阳省委旧址纪念馆年度目标考核,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职责。加强对南阳革命场馆宣传展板内容的审核把关,2024年以来,室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不定期赴南阳省委旧址开展实地调研工作,现场察看场馆宣传展板、日常管理、安全隐患等情况,未发现存在相关问题。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秘书科依法依规加强对办公室政务、党务公开栏、宣传栏,微信工作群、党建信息的内容管理。2024年以来,先后发布信息7条,未发现意识形态相关问题。单位主要领导对南阳省委旧址纪念馆游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针对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11)口述资料收集工作需加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2024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口述资料收集工作,抢救第一手活资料,陆续走访部分健在的老同志、革命后代,采集整理了林元照、黄世铨、林道周、陈淑瑜、魏世恩等部分老同志革命史料,为记录红色家谱、讲好革命故事夯实基础,资料整理工作争取在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完成《中共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历史(三卷1979—2012)》初稿编纂基础上,继续开展党史三卷(2013—2022)资料征集、编纂工作,争取在年底完成初稿。
(12)书籍管理存在疏漏。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2024年5月13日制定出台《中共长乐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图书出入库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图书借阅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规范图书入库审批表填写、图书领用(出库)审批手续办理、图书报损审批表填写等图书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图书出入库及领取台账,全面加强图书出入库、收集、登记等图书管理工作。同时将漏登的141册(2014-2023年被领取书籍未及时登记)、遗失的39册,共计180册图书补作报损处理,2024年共登记入库书籍1607册,出库764册,做到账物相符。单位主要领导分别对分管陈某进行谈话提醒,经办陈某进行批评教育。
(13)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每季度对党史方志馆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并定期对灭火器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和更换,2024年5月党史方志馆增添灭火器8个,保证其在需要时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二是每年安排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或演练,2024年4月2日,联合国动办开展国防教育进社区暨人防疏散演练、应急救援、消防演习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正确使用灭火器方法,提高其突发事件应变能力。三是因恒温恒湿柜耗电量较大,作为“节约型机关”创建单位有限电要求,考虑到古籍文献纸张仅在高温潮湿情况下易出现发黄变碎问题,恒温恒湿柜主要在炎热潮湿天气全天候使用,其他时间段定期隔天开启。四是安排陈某某与陈某作为AB岗,协同负责党史方志馆所有用电设备日常通电情况安全检查工作,避免产生安全隐患。单位主要领导分别对分管李某进行谈话提醒,经办陈某某和陈某进行批评教育。
6.针对助力文化振兴不够主动的问题
(14)长乐本土古籍文献收集仍存短板。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将长乐本土古籍文献收集工作作为本室一项常态化工作推进,利用财政专项资金采购各类古籍文献,接受业内人士、民间捐赠,积极与省内外各县市区开展志书、地情资料交流交换,逐步丰富馆藏书籍,今年新增馆藏书籍107册,其中包含《朱子孝道文化》《朱熹在武夷》等古籍影印本。目前,已收集地方志书、谱牒、长乐名人著述等古籍文献原刊本及影印本百余种、500多册,整理出版明弘治、明崇祯、清乾隆、清同治、民国6年等5部县志,文献平台收录数字化古籍文献近200种。二是积极挖掘整理廉政人物事迹,目前已挖掘整理潘府、谢肇淛、许天锡、林炳熙等长乐廉政人物事迹4篇,届时拟将收集整理的相关素材提供给纪委与融媒体中心作为宣传资料。
(15)村镇志编纂业务指导不深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通过政协委员提案,借助区政府交办区政协提案的方式,推动文武砂等乡镇(街道)积极有序启动村镇志编纂工作。2024年6月12日,我室向各乡镇(街道)发送关于区政协第97号提案的协办意见,为村镇志编纂工作提供相关的指导与支持。福州市组织实施村镇志文化工程以来,我室陆续推动梅花镇、吴航街道东关村等镇村组织开展村镇志编纂工作,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会、研讨会等方式积极指导村镇志编纂工作。目前,《梅花镇志》入选福州市村镇志精品工程并完成出版,《东关村志》完成终稿修改并通过福州市村镇志精品工程审查验收。单位主要领导对分管陈某进行谈话提醒。
(16)蒙学馆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2024年5月9日,我室与和平街指挥部沟通协调,由其负责解决蒙学馆日常卫生保洁、文献平台电子设施维护等管理事宜。5月中旬,我室派人检查蒙学馆卫生及数字文献平台运行状况,相关问题均已解决,文献平台能满足参观者正常使用。单位主要领导对经办胡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7.针对形式主义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17)形式主义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坚持精品意识贯穿始终,以提高年鉴质量为根本,以精品年鉴为目标,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编辑制度,在年鉴审核中坚持集中审核和交叉审核相结合,对审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聘请2位多年从事文史工作的老干部进行审核,减少文字差错,保证年鉴质量。二是结合当前党纪学习教育,于4月制定《区委党史方志室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和《区委党史方志室党纪学习教育计划安排表》,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序时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有章节,开展专题研讨会4场,领导干部上专题党课1场,党纪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4场,保质保量保真完成学习任务。并调配游秀碧、柯雨琳两名党员协同做好党员大会、支委会、党课等“三会一课”的记录与审核工作。单位主要领导分别对分管陈某进行谈话提醒,经办胡某某和陈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8.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8)经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管理相关规定,完善报销凭证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报销审批流程,加强报销项目审核,严格审查每一笔财务开支,审查发票合法性、合规性和完整性,报销项目发票一律采取经办、证明、分管领导、会计审核联签制度,由主要领导签字后按规定报销。2024年8月21日,已将违规报销办公经费2019.9元全额退回单位实体账户。南阳省委旧址纪念馆2020—2023年部分办公费与人员费用支出凭证已由原分管领导陈某某重新进行审核并签字。单位主要领导分别对分管李某进行谈话提醒,经办游某某、柯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19)大额现金长期存放。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截至7月1日,《长乐年鉴2022》稿费7000元已全部发放完毕,无库存。今后,我室将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按承编单位实际领取情况,做好稿费发放工作,若有剩余现金将及时于当月退回国库。单位主要领导对经办柯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20)未经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行为,2024年年初按实际需求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于1月22日提交室务会议研究审议,审定后由财务人员严格按预算编制执行政府采购,秘书科加强对采购活动的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严禁发生无预算编制而另行采购的行为,如确需增加采购项目,需提前向财政提交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的报告,待审批后方能实施采购行为。单位主要领导对经办柯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9.针对工程项目监管缺位的问题
(21)进度款支付审核不严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我室及下属单位财务人员积极参加财政局举办的各类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及财经纪律学习,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二是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报销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特别是工程项目款的支出,每一笔都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审核签字方可支付。2024年5月,由分管李某,财务陈某某、南阳纪念馆负责人游某某共同对长乐革命史馆、长乐地下党革命烈士纪念园围栏等修缮项目重新进行全面检查,未发现类似问题。单位主要领导分别对分管李某进行谈话提醒,经办游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22)工程发包价审查程序倒置。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加强专业人才配备,强化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指导、监管与审查。2023年11月,我室向组织部申请调入一名业务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的财务人员,指导把关我室及下属单位工程项目建设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如,南阳景区展馆数字化提升工程建设过程中,我室财务人员严格审查,主要领导层层把关,务必保证项目一切程序符合法律相关规定。单位主要领导对南阳省委旧址纪念馆游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23)合同把关不严格。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健全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合同的把关审核,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须经室秘书科(财务室)审核,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报承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对事项重大的,应按有关规定经史志室领导班子室务会议讨论研究。2024年5月,由分管李某,财务陈某某、南阳纪念馆负责人游某某共同对长乐革命史馆、长乐地下党革命烈士纪念园围栏等修缮项目合同重新进行审核,未发现类似问题。单位主要领导对南阳省委旧址纪念馆游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三)聚焦党组织建设方面
10.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24)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彻底。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我室“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5月13日经室务会议研究审议,制定出台《中共长乐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修订),将用于革命遗址、革命纪念馆的修缮和管理、史志编纂出版、购买文献书籍等资金额度在1万元(含)以上、下拨给下属单位及工会的资金支出等纳入“三重一大”研究事项。2024年1月22日召开室务会议研究讨论我室及南阳省委旧址纪念馆2024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及公开问题。提请区委办系统党委对主要领导陈某某进行谈话提醒。
(25)廉政风险等级评定不准确。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2024年年初重新拟定职责分工,各科室结合岗位特点重新修订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等级及防控措施,出纳人员柯某某转由陈某某担任,并将其岗位廉政风险等级提升为“高”。
(26)绩效管理约束力不够。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我室根据实际情况,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完善整体绩效目标的编制工作,进一步增加史志编研、宣传教育等方面编制内容。2023、2024年度我室编制的整体绩效目标内含完成专注数量、购置资产数量(购买藏书古籍等)、项目验收数(《长乐年鉴》、清同治、清乾隆《长乐县志》、《长乐六里志》县志等项目验收)等贴合我室核心业务的绩效指标。
(27)机关效能建设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6月2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进一步强化干部纪律意识与作风建设。二是严格执行《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关于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管理的暂行规定》与《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实施细则》,全面加强工作人员请销假及日常考勤工作,并每月对办公室及下属单位考勤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三是针对工作人员将刘某某名字不慎删除的失误操作,于2023年12月我室已将其重新登记纳入考勤范围。南阳省委旧址纪念馆于2024年5月制定《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管理的暂行规定》,并购买安装考勤机并开展考勤工作,将纪念馆干部谢某某与保安人员2人同时列入考勤管理范围。单位主要领导分别对分管李某进行谈话提醒,经办游某某、陈某进行批评教育。
11.针对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28)党代表候选人推荐会参会人员未过半。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1月15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5月28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严肃会风会纪,严格落实工作条例与点名签到制度,提升党员大会选举工作的规范性和标准度。5月召开的党员大会关于研究讨论区级“两优一先”推荐名单,支部党员应到会11人,实到会8人,符合条例规定开会要求。二是在学懂弄通《条例》的基础上,做好广泛宣传,通过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条例内容,提高广大党员对条例的知晓度,教育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接受监督。提请区委办系统党委对党支部书记陈某某进行谈话提醒。
(29)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4月26日,支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情况汇报,并于5月10日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入党积极分子董某某。二是2024年5月28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组织推优、教育培训、预审考察、发展公示、讨论票决等制度,按时听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情况汇报,及时对其开展民主评议,确保发展党员的标准不降低、程序不简化、步骤不减少。单位主要领导分别对分管李某进行谈话提醒,经办陈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30)党务公开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2024年5月28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同时对部分党内工作条例进行公开展示宣传。进一步规范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2024年5月起,每月15日左右对党费收缴等情况进行公示,并适时公示巡察反馈整改有关事项。单位主要领导分别对分管李伟进行谈话提醒,经办陈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1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的问题
(31)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严格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认真组织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制度,严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23年12月27-28日,支委班子之间、支委与党员之间、党员之间相互开展谈心谈话9人次,推动谈心谈话全覆盖。2024年1月10日,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前,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以及学习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2024年1月16日,召开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全体党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求自我批评见筋见骨、相互批评见人见事,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提请区委办系统党委对党支部书记陈某某进行谈话提醒。
(32)民主评议不合规。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健全完善民主评议标准和流程,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的指导和监督,确保严格按组织程序和评议流程开展民主评议。2024年1月16日,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共分发民主测评表8份,收回有效票8份,采用双人核对的方式,对统计结果进行反复核对,确保数据无误。单位主要领导分别对分管李某进行谈话提醒,经办陈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33)“三会一课”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24年1月至7月底,支部开展理论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党建、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等相关内容共计15场次。二是2023年12月21日,支委会研究决定配备2名兼职党务干部,形成AB角,按照规定规范,认真做好“三会一课”会议记录等事宜,支部书记对会议记录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单位主要领导对经办陈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等落实方面
13.针对整改后未能长期坚持或出现反弹方面的问题
(34)关于差旅费报销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分管领导切实履行财务监管职责,加强对办公室及下属单位财务报销程序的审查与监管,定期对其财务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强化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防微杜渐,促进规范,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严肃处理,并督促整改。2024年4月25日,对干部违规报销的差旅费共计120元进行全额清退。单位主要领导对南阳省委旧址纪念馆游某某、谢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14.针对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35)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收到出版书籍问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2024年5月起,我室经与海峡书局出版社、福建科技出版社、福州力人彩印公司等出版印刷单位多方沟通协调,要求其退还留存书籍共计370册(含清同治《长乐县志》《长乐年鉴2020》《长乐年鉴2021》《长乐年鉴2022》《闽海革命故事》《五言杂字》《训蒙六字直言》)。截止2024年7月底,上述书籍已全部追回并登记入库。单位主要领导已对负责图书验收经办人员胡某某及财务人员柯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长期坚持。接下来,我室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以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效,强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转化运用,切实把整改落实转化为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史志工作、加快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整改成效。巡察整改是一次优化政治生态、强化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契机,要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压实责任、落实整改,标本兼治、务求实效。要立足政治机关性质定位,坚持政治引领,室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以上率下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全室干部职工要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持续发力,共同推动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建设。
二是持续自查自纠,强化成果运用。坚持目标不变、要求不降,对需要长期贯彻落实整改工作部署的问题,持之以恒抓落实,切实做到巡察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增强问题意识,在已完成整改的基础上,注重自查自纠、查漏补缺,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同做好史志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将本次巡察整改成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史志工作上新台阶的强大动力。
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倒查制度缺陷,着力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上下功夫、见成效。要扎紧制度笼子,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阶段已经修定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坚持改建并举、破立并进,在健全完善制度层面拿出硬招实招,加强制度执行力度,落实民主议事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力,把本次巡察整改成果切实体现在推动史志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来。
四、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区委党史方志室未收到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线索和信访件。截止9月19日,区委党史方志室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已办结35件9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干部35件9人。具体情况如下:
因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党史学习教育重视不够、村镇志编纂业务指导不深入等问题,对陈某某等3人予以谈话提醒;因“三会一课”开展不扎实、蒙学馆作用发挥不充分、书籍管理存在疏漏、红色文化大众化传播力不足、经费报销、差旅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陈某某、胡某某等6人予以批评教育。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057586;通信地址:长乐区解放路上巷67号,邮政编码:350200;电子邮箱cldsfzs@163.com。
中共长乐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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