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乐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4日至12月27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4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区委编办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2024年4月25日收到区委巡察二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后,区委编办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5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提出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成立了区委编办落实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综合科,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
(二)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根据区委巡察二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工作会议精神,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对照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负责的态度,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反馈的4个方面24个问题,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62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
(三)强化落实,有序推进。坚持整改巡察组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及时健全完善了涉及党建工作、财务管理、日常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在巡察整改中,主要领导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严把整改质量关,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并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落实中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顺利推进。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扎实问题。
(1)践行新思想理念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今年以来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召开学习会13次,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上级机构编制会议精神并研究部署我区贯彻意见。二是今年以来召开4次专题交流研讨,领导班子成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纪学习教育等开展专题交流研讨,结合谋划我区党政机构改革、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等工作开展研讨。三是班子成员郑某某、李某学习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未结合机构编制工作,主要原因是学习新思想新理念不深入、学以致用转化不足,对专题研讨不够重视。办主要领导于2024年5月21日对郑某某进行提醒谈话(李某已于2023年11月退休),要求加强理论学习,坚持学用结合。
(2)统筹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措施不足。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做好区疾控中心编制“调余补缺”。调研走访区卫健局,合理研判区卫健系统下属事业单位编制情况,从区卫健局下属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中心调剂3名事业编制、区肿瘤防治研究所调剂5名事业编制、区农村卫生协会调剂4名事业编制、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中心调剂3名事业编制,用于增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编制。二是加强对编制资源的挖潜创新力度。调研走访区商务局、区人社局等部门,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调配编制资源,增加区招商服务中心、区劳动就业中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事业单位编制,确保机构编制服务保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三是为贯彻落实我区人才工作有关部署,更好地服务保障我区重点领域人才用编需求,6月7日我办召开室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议扩增区级人才“周转编制池”,由10名调整扩增至20名,印发《关于扩增区级人才“周转编制池”的通知》(长委编办〔2024〕44号)文件。专项用于急需人才、紧缺人才、台湾专才等用编需求,人才周转编制实行单列管理,专编专用,并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动态调整。四是2024年5月21日办主要领导已对分管领导李某某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5月22日对相关责任人何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3)贯彻落实机构改革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贯彻落实新一轮机构改革要求,及时调整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根据《长乐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印发《关于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长委编办〔2024〕22号),划转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的海域海岛使用保护等涉海涉渔相关职责至区农业农村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并明确划转相应从事相关工作人员。二是做好机构改革相关编制及人员转隶工作。印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委宣传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等部门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文件,划转相关职责调整事项,相应划转事业编制及人员。与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机构改革人员转隶有关工作的通知》,确保“编随事走、人随编走”,改革工作承接有序。三是及时调整事业单位隶属关系。根据《长乐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区老龄工作体制,将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改设在区民政局,日常工作由区民政局承担。将区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区老龄工作服务中心成建制划转至区民政局,调整为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同时做好举一反三,调整区招商服务中心、区环境卫生中心等事业单位隶属关系。四是2024年5月21日办主要领导已对分管领导李某某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5月22日对相关责任人何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机构编制工作“后半篇”文章落实不到位问题。
(4)巩固机构改革成果跟踪指导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跟踪赋权事项工作。调研走访营前街道、鹤上镇,指导综合行政执法队挂牌并及时更新流程图,区水利局于5月30日组织开展赋权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乡镇(街道)执法水平。二是组织乡镇(街道)赴闽侯县鸿尾乡参观,学习清理规范挂牌先进试点经验做法,并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长乐区清理规范乡镇(街道)挂牌有关工作推进会,制定并印发《关于清理规范乡镇(街道)机构挂牌工作方案》(长委编办〔2024〕9号)。根据上级要求,对乡镇(街道)挂牌进行清理规范。清理规范后,18个乡镇(街道)共计挂牌841个,其中,经批准设立的机构牌子509个,工作指引及办公场所标识牌332个,精简率达44.05%。三是调研走访区船政文化发展中心、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等单位,实地查看机构挂牌、人员编制及履职情况,具体情况如下:区船政文化发展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6名,实有在编人数14名,能较好做好我区船政文化保护利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规划和修缮活化工作。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实有在编人员4名,能坚持“儿童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认真履行救助保护职责,做好儿童兜底保障。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3名,实有21人,机构成立后,日常工作运行良好,能够贯彻上级关于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因地制宜结合我区实际,有效巩固我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动物疫病防控、种子等相关工作。四是2024年5月21日办主要领导已对分管领导李某某、林某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5月22日对相关责任人何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5)贯彻落实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水平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加大沟通协调力度。2024年4月,我办就区海滨度假村服务中心整合事宜沟通上级机构编制部门;2024年7月由办主要领导带队走访区海滨度假村服务中心,根据目前滨海度假区创建省级、国家级度假区进展情况及日常工作实际,会同区文旅局、区海滨度假村服务中心沟通研究滨海旅游度假区组建事宜,提出《福州市长乐区滨海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草案)》。二是做好举一反三,对区海滨度假村服务中心同机构规格的区直事业单位进行梳理,建立《长乐区相当正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台账》,目前我区共有相当正科级事业单位17家,已初步明确职责17家。三是持续深入推进《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将《条例》纳入干部党校培训课程,邀请了省委编办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黄廷为在区委党校第39期科级干部进修班、第17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班次上授课。四是印制《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小常识》《机构编制工作四个关键环节》等机构编制宣传材料,通过会议解读、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进行宣传。五是2024年5月21日办主要领导已对分管领导李某某进行批评教育。2024年5月22日对相关责任人何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对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6)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亟待加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充分利用微信、QQ群等渠道,普及事业单位法人清理工作、年度报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重要性。二是加强与机构编制业务科室、主管部门沟通对接了解事业单位有关变更事项,督促事业单位法人及时办理有关变更登记工作,目前区村镇规划中心、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均已办理好住所地址变更。三是提升和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4-5月安排从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人员陈某、唐某某2位同志参加“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监督系统管理员培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学习培训。7月6日组织区委编办李某某等6名干部参加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顺利通过。从参加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的240家事业单位中按8%的比例,随机选取了19家事业单位法人作为抽查对象。7月15日,向各抽查对象下发《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长事登[2024]1号),细化检查清单,指导各事业单位根据清单内容开展自查。8-9月集中开展抽查工作,由编办分管领导带队深入有关事业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四是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清理规范工作,通过充分与部门沟通,针对历史遗留问题(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中心、区潭头镇镇村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这2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和办理意见。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中心申请在其法人证书有效期到期后废止该证书;区潭头镇镇村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有2家公司挂靠在该事业单位名下,分别为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渔港建设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颐康公墓管理有限公司,潭头镇已将以上2家挂钩企业转移到长乐区潭头镇综合技术保障中心名下,于8月中旬完成清理规范。五是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人员力量配备,通过2024年公务员招考录用1名干部(谢某某),已安排其参与学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协同开展相关工作,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六是2024年5月21日办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李某某进行批评教育,2024年5月22日办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人陈某进行批评教育。
(7)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12月第16次室务会研究审议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室务会议每季度一次专题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加强意识形态学习宣传,切实做好关于涉机构编制舆情工作,严把信息发布关。结合机构改革,加强与涉改单位沟通协调,坚持稳的基调,做好政策衔接和风险防范。三是将意识形态内容列入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度工作总结等。四是2024年5月21日办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郑某某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5月22日办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人林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8)保密意识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12月第16次室务会研究审议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保密工作。二是室务会议每季度一次专题部署保密工作,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宣传教育,增强日常工作中保密安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观看保密专题宣传内容。三是重新规范填写涉密人员审查表,对离职离岗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进行规范。严格涉密文件管理,严格按签批程序借阅涉密文件。加强涉密计算机管理。安装互联网监控系统11台,加强对涉密计算机检查工作,对计算机进行登记造册,明确规定非涉密计算机不得处理涉密文件。四是2024年5月21日办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郑某某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5月22日办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人何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针对抓作风建设不严不实问题
(9)落实大兴调查研究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细化赋予乡镇(街道)赋权事项调研方案,2024年6月-7月,对区直赋权部门赋权培训情况及湖南、金峰、梅花、鹤上、营前等乡镇(街道)场所建设、执法人员情况进行走访调研,复核区直赋权部门培训乡镇(街道)情况,形成《长乐区乡镇(街道)赋权事项调研报告》,发现营前、梅花、鹤上等乡镇(街道)持证人员不足、执法队队长未配备到位、执法服装未统一等问题,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建议区委组织部配备乡镇(街道)执法队队长或负责人、建议区司法局牵头做好各乡镇(街道)执法资格证考试,以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执法能力水平。二是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要求,制定《长乐区机构改革调研方案》《关于事业单位运行情况的调研通知》,发现区人社局存在工伤认定从事人员不足、区商务局从事招商人员不足等问题,结合机构改革,增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事业编制1名、区招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名;针对区市场监管局提出的人员不足等问题,建议以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方式解决。三是2024年5月21日办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李某某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5月22日办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人何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10)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今年以来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召开学习会13次,及时传达学习机构编制等会议精神并研究部署。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上级机构编制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全区机构编制情况。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及时调整机构编制数据,建立事业单位台账信息。二是做好事业单位登记服务指导工作,充分利用通知文件、工作群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事业单位知晓设立登记的重要性,促进事业单位登记自觉性,督促举办单位履行监管责任,指导下属事业单位依法办理法人登记。事业单位登记数逐年增加,今年以来新设立登记3家、完成注销6家、变更63家。三是摸清事业单位底数。建立《长乐区事业单位台账》,对全区事业单位底数进行全面摸底,围绕事业单位基本机构编制情况进行细化分类,明确机构规格、是否登记等类型,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精细化管理。四是开展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长乐区机构改革方案》《长乐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长乐区议事协调机构精简规范方案》的起草报送。五是2024年5月21日办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李某某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5月22日办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人何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11)形式主义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修订完善《区委编办党支部工作制度》,突出学习重点,强化意识形态的引导,打造学习型党组织。同时,组织陈某等具体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参加区直机关工委和区委组织部组织的党务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干部的素养,避免类似错误再次发生。二是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查阅审批表》填报流程,主分管领导签字齐全后方可开展机构编制信息查阅。三是针对以上问题认真开展排查,主要是主观上认为党建、党风廉政工作是“老生常谈”,存在按部就班的思想。2024年5月21日办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郑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对相关责任人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财经制度把关不严问题。
(12)财政性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关于办公室档案室零星修缮项目未进行询价,2022年起已规范采购流程,参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明确应进行询价的情况,严格执行三家比价,做好项目合同询价管理。二是部分固定资产购置未追加采购计划,已组织财务等相关人员学习长财采[2023]575号《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关于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品目和金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贯彻执行文件有关规定,避免因混淆采购品目造成固定资产购置出现纰漏,导致未及时追加采购计划现象发生。三是对财政性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进行举一反三,未发现同类型问题。2024年5月22日办主要领导对责任人王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13)资产管理不规范。购置物品未办理出入库登记、部分资产遗失长期挂账未处理。如:2020-2022年购置7.31万元宣传品(抽纸面巾)未办理出入库登记;历年长期挂账库存及待处理资产2.66万元已遗失,至今未处理。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资产出入库登记管理,指定综合科谢某某负责宣传品出入库登记,2023年1月起规范宣传品(抽纸面巾)领取登记。二是关于资产历年长期挂账,已于2024年4月第二次室务会研究,通过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科目将存货及待处理资产共计2.66万元进行账面调减。三是2024年5月22日办主要领导对责任人王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14)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为规避专项资金使用混乱现象,已于2022年编制预算时整合规范专项资金项目,将编制、登记局、改革等三项业务性经费合并为编制专项业务经费。二是明确今后下拨给各共建社区(村居)使用时,坚持专款专用,同时也做好资金使用跟踪监控,建立监控台账,及时收集对方资金使用记录、随附发票合同等必要附件,保证专项资金从下拨到使用合法合规。三是举一反三,未发现同类型问题。2024年5月21日办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郑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三)聚焦党组织建设方面
1.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15)议事决策制度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6月7日第5次室务会研究审议修订完善的《长乐区委编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支出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事项为大额资金使用标准,按“三重一大”的决策方式及程序执行。二是规范议事决策事项,召开室务会议研究相关事项
时,进行充分讨论和酝酿,执行末位表态制。规范干部任免程序,2024年6月推荐王某作为干部考察对象建议人选时,王某落实回避制度。三是鉴于姚某某已于2022年10月退休,2024年5月21日办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李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16)议事决策程序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明确室务会议集体议事流程,及时研究有关事项,“三重一大”事项按照“酝酿准备、集体决策、决策执行、监督检查”等程序执行。支出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事项,按照修订完善后的《长乐区委编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落实。二是举一反三,未发现同类型问题。2024年5月21日办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郑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17)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领导班子、党支部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各项制度,坚持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工作的落实;明确责任,认真对待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对不认真对待,应付了事的在全办予以通报批评。按照区委巡察办要求,严格按程序开展好本轮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后严格按要求整理好会议记录、会议方案、台账清单、发言材料、剖析材料、综合汇报材料等,做好档案留存。二是组织陈某等党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召开程序,掌握并熟悉相关流程,避免类似情况发生。2023年支委林某某已落实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丰富活动内容,紧密联系实际。2024年以来,区委编办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每月确定一个主题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和党员志愿者活动(如“我在乡间有亩田”活动、“七一”主题党日活动、党纪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等),并通过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现场教学、志愿服务等活动,促进党员学用结合,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四是2024年5月21日办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郑某某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5月22日办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人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18)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2月调整从事党务工作人员,选派党务工作人员陈某等参加区直机关工委和区委组织部组织的党务工作业务培训。二是修订完善《区委编办党支部工作制度》,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确保今后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材料完整,相关工作人员熟悉党务工作知识和工作流程。三是2024年5月21日对支部书记王某进行提醒谈话。
(19)组织工作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2月调整从事党务工作人员,由中共党员陈某等2位同志负责党务工作,并选派党务工作人员参加区委组织部和区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工作业务培训。二是组织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内容,2023年1月已重新核算党费交纳额度,严格执行党费交纳比例标准,建立编办党费收缴工作台账,确保全体党员干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三是2024年5月21日办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郑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对时任党务工作人员任某进行批评教育。
3.针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20)述责述廉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班子成员认真撰写2023年度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围绕意识形态等内容,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改进措施。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室务会议定期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三是2024年5月22日由办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郑某某、李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21)压力传导不足。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以来每季度召开一次室务会专题研究部署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区委编办党纪学习教育学习计划》,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三是开展节前廉政谈话,2024年春节、五一端午及时开展节前廉政谈话。四是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建立《区委编办廉政风险点排查评定及防控措施台账》,填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五是2024年5月21日对支部书记王某进行批评教育,办主要领导对责任人林某进行批评教育。
(22)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召开会议部署移风易俗相关工作,强调按照规定执行机关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上报审批制度,今年以来共有5人参加婚丧喜庆,均规范填写审批表并按程序上报审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重新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二是操办酒席相关人员郑某某、何某某、李某某(林某某家属)已补充操办婚丧喜庆活动事后书面反馈。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机关考勤记录,未发现同类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区委编办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及请(休)假暂行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机关考勤管理,以人脸识别数据作为日常考勤依据,杜绝代打卡签到现象发生。四是2024年5月21日办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郑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对相关责任人任某进行批评教育,李某已于2023年11月退休。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等落实方面
1.针对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23)未主动将12310举报电话纳入宣传范围。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印制《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小常识》宣传手册并进行发放,通过机构编制微信工作群等推送“12310”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举报流程,加大“12310”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举报热线宣传力度,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悉电话举报流程。二是2024年5月22日由办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人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落实“未巡先改”不够重视的问题。
(24)“未巡先改”问题清单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2024年以来我办及时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并召开会议重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等廉洁过节工作有关要求。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转变工作作风,持续正风肃纪。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做好机构编制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以“三争三领”行动为抓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三)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要以此次巡视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分析和深刻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效体现到推动机构编制业务创新发展的实践中,努力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
四、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委巡察二组未向区委编办移交问题线索及信访件。
截至2024年9月4日,区委编办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已办结22件9人。对6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对3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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