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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滨海新城2019年第33号地块(2019滨拍-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来源:长乐区土地发展中心 2024-11-06 14:54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福州市长乐区领航土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闽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福州滨海新城福州滨海新城2019年第33号地块(2019滨拍-7号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总征地面积410711平方米(计616.07亩):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115083.9平方米(计172.63)亩,公园绿地用地面积35267.6平方米(计52.90亩),建设用地面积260359.5平方米(计390.54亩)。本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B11B13)、商务办公用地(B2)、公园绿地(G1)、二类住宅用地(R21)、幼儿园用地(R22)、城市道路用地(S1)。地块中心坐标E119.60596°N25.88090°。四至范围:北至支一路,南至金宾路,西至纵一路,东至沙尾路。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项目地块及其周边区域的用地历史与现状利用、自然环境情况等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现场勘查、人员访谈等方式,识别项目地块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调查工作内容与程序,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为排除不确定因素,在现场勘查过程使用X射线荧光快速检测仪(XRF)、光离子化检测仪(PID)等快速检测设备对项目地块土壤进行现场快速检测;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分析并编制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对项目地块开展历史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等调查工作,确认项目地块及周围区域无明确的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

地块A:目前地块正在开发建设中,为输配环项目工地。调查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类筛选限值。可作为商业用地(B11B13,含主体建筑顶层观光用房)、商务办公用地(B2)的土地类型使用;

地块B:目前地块正在开发建设中,为输配环项目工地。调查结果满足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类筛选限值。可作为公园绿地 G1)的土地类型使用;

地块C:目前地块正在开发建设中,为输配环项目工地。。调查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类筛选限值。可作为商务办公用地(B2)土地类型使用;

地块D:目前地块正在开发建设中,为输配环项目工程部。调查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类筛选限值。可作为二类住宅用地(R21)、商业用地(B11B13)的土地类型使用;

地块E:目前地块正在开发建设中,为输配环项目工程部。调查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类筛选限值。可作为二类住宅用地(R21)、商业用地(B11B13)的土地类型使用;

地块F:目前地块还未开发利用。调查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类筛选限值。可作为二类住宅用地(R21)、商业用地(B11B13)的土地类型使用;

地块G:目前地块还未开发利用。调查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类筛选限值。可作为二类住宅用地(R21)、商业用地(B11B13)的土地类型使用;

地块H:目前地块还未开发利用。调查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类筛选限值。可作为幼儿园用地(R22)的土地类型使用;

地块J:目前地块还未开发利用。调查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类筛选限值。可作为二类住宅用地(R21)、商业用地(B11B13)的土地类型使用;

地块K:目前地块还未开发利用。调查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类筛选限值。可作为二类住宅用地(R21)、商业用地(B11B13)的土地类型使用;

地块L:目前地块还未开发利用。调查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类筛选限值。可作为二类住宅用地(R21)、商业用地(B11B13)的土地类型使用;

地块M:目前地块还未开发利用。调查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类筛选限值。可作为二类住宅用地(R21)、商业用地(B11B13)的土地类型使用;

地块N:目前地块已建成新辰大厦。调查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类筛选限值。可作为商业用地(B11B13)、商务办公用地(B2的土地类型使用;

地块P:目前地块已建成城市公园。调查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类筛选限值。可作为公园绿地(G1的土地类型使用;

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该地无明确的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福州市长乐区领航土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1-28811382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省闽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闽侯县竹岐乡苏洋村苏湾38号第6层、第7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91-83576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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