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拉动工业有效投资,深化“福州市“工业提振”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结合我市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超越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工业重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符合投资项目开工条件,对全市及项目所在地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扩大投资、节能减排、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有带动作用,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含);
2、已列入2024年工业重点项目、2025年仍继续建设的项目,须结转申报2025年工业重点项目;
3、申报2025年省技改项目、2025年市技改贴息项目时,即视为同时申报市重点项目,无需重复申报市重点项目;
4、申报的项目要按照统计部门的要求及时纳统;
5、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储备项目需入库并每月进行填报跟踪。
二、申报类别
1、投产项目。即2025年可投产或部分投产项目;
2、在建项目。即至2024年底已正式动工建设,尚未建成投产,2025年续建的项目;
3、新开工项目。即至2024年底前期工作已达到一定深度,计划于2025年动工建设的项目;
4、前期项目。即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正在进行前期工作,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含),争取2025年动工建设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1、2025年福州市工业重点项目申报表(所涉及内容均以备案或核准文件内容为准);
2、2025年福州市工业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除前期项目外,均应提供有关管理部门项目备案(核准)文件复印件(项目建设期应包含2025年)。
四、企业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须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经我局审核后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局,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2、申报企业于提交纸质材料后登录“福州市工业重点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工业重点项目系统”,网址:http://120.40.102.240:9100/),注册帐号(结转项目可不必重新注册)、填写企业表(须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项目表(须上传项目备案、核准文件扫描件)。
五、其他
1、已列入2024年工业重点项目、2025年仍继续建设的项目以及新申报2025年工业重点项目(第一批)的企业于2024年11月6日前将结转、申报材料报送我局投资规划科。请各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结转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福州市2025年工业重点项目将实行滚动更新管理,各申报企业于2025年3月12日(第二批)、6月12日(第三批)、9月12日(第四批)前将需增列的新生成项目、需调整项目情况报送我局。收件截止后,将对未按要求填报、严重缺项、漏项的申报项目暂缓审核,或暂不列入2025年工业重点项目。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发文。
联 系 人:长乐区工信局 投资和规划科 洪亮
联系电话:0591-28817899
通讯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2号楼503
附件:1.2025年福州市工业重点项目申报表
2.2025年福州市工业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
3.2025年福州市工业重点项目调整情况表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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