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福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发展方向储备项目推荐工作》(榕商务便函〔2024〕781号)要求,请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于8月9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送至我局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441663@qq.com,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灵珊,联系电话:0591-28880315。
附件:1.福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发展方向储备项目推荐工作
2.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建立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发展方向储备项目库的通知
3.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发展方向储备项目库
福州市长乐区商务局
2024年8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