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核定企业(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9日至8月1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8月16日前,将有关书面材料邮寄(或传真)到福州市长乐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营前体育中心(文旅局),联系电话: 28933141(旅游科),传真:28202150。
公示期满后,即核定福建闽江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有效期3年。
福州市长乐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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