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8月10日至9月10日,区委巡察三组对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开展巡察。2023年12月22日,区委巡察三组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以最坚定的决心、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任务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12月以来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安排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二是抓实责任分解。2023年12月26日,召开中心党组(扩大)会议进行研究,形成了中心党组《区委巡察三组巡察中共福州市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对照《方案》,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将整改任务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形成了人人有任务、个个有指标的浓厚氛围。三是强化制度建设。中心党组既注重当下改的举措,更注重长久立的机制,以落实整改为突破口,把制度建设贯穿整改过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修改完善了《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政务公开“三审”工作制度》等制度。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主动承担领导责任,立即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进行深入领会把握。带领党组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到整改区委巡察组提出要求和意见建议的重要性,从自身角度找不足,从思想层次找根源,深入学习、深入研究,深入督办,真正的将巡察问题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于2024年1月18日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组织撰写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带头从主观上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定期主持会议听取巡察整改进展,做到了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1)理论学习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学习,加强干部职工对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面临的全新目标、使命、要求等的新认识。机关支部分别于2023年10月31日和2023年11月30日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党组于2024年1月12日组织干部职工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座谈会精神;幼儿园支部于2024年1月15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人民会堂保障服务中心于2024年2月6日组织在职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机关支部于2024年2月7日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在福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二是指定专人追踪学习内容,完善学习材料。机关支部于2024年2月1日开展“学习二十大、建功新时代”专题研讨会,完善党的二十大专题会议记录、主题学习材料。幼儿园支部于2023年12月下旬对三会一课中的党的二十大专题会议记录中关于“学习二十大、建功新时代”的内容进行归档整理。三是针对部分同志在学习研讨会上发言未联系工作实际情况,我中心不断丰富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提高学习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引导参与研讨的同志将学习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以更好地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步。同时不断健全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使理论学习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把理论学习的具体任务落到实处。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以上,并明确分管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确保学习工作有人抓、有人盯。
(2)安全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提高安全责任意识。2024年2月1日,中心通过召开全体行政会议,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及区委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树牢安全责任意识。二是加大安全检查力度。2024年元旦春节前,中心党组牵头保卫科对原机关大院、区直机关幼儿园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3次,发现问题共10条,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被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对于“机关幼儿园存在地基沉降问题,但该园2020年以来每月隐患自查均未发现”问题,中心及机关幼儿园将加强对地基沉降等隐患的自查,及时修缮、加固,确保园所安全,直至新园搬迁后。今后中心也将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重要节日前、日常不定期对原机关大院、区直机关幼儿园、人民会堂保障服务中心的安全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三是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台账。中心指导人民会堂保障服务中心积极梳理各项检查记录,及时登记检查情况,并保存好相关材料。对于“2023年8月31日现场检查发现,会堂保障服务中心未建立安全检查台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脱岗”问题,中心要求会堂立行立改,于当天召开工作会议,建立健全会堂安全记录台账,2023年8月31日以来,会堂每月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均已整改到位。四是中心要求会堂保障服务中心自查消防控制室及安保监控室存在的其他问题,加强人员管理,合理安排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确保消防控制室至少有一名消防控制室管理员。并对消防控制室脱岗人员陈某某、王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仍有差距。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意识。中心已于2023年12月26日修订了《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每半年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形势,紧盯当前意识形态工作的重点开展工作,2024年分别拟于6月和12月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强化学习教育。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至少两次开展意识形态方面内容学习,提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2023年12月13日理论中心组组织干部学习意识形态方面内容,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严格落实三审制。2023年9月中心制定了《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政务公开“三审”工作制度》,2024年以来,中心在政府门户网公开政务信息8条,在公众号公开原创信息9条,均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及工作流程,信息发布审核把关进一步加强。
2.针对“‘以人民为中心’办后勤理念树得不牢”问题。
(4)运营监管履责不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开展全面摸排统计工作,对园区内的公共区域进行摸排登记,掌握园区内问题情况,摸清风险隐患,并秉承能解决的尽快解决原则,中心已于2024年1月对“地面进入地下室楼梯雨天滴水”问题进行整改,解决了雨天湿滑问题。二是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督促大数据公司对行政中心使用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大数据公司对发现的问题陆续整改中,预计2024年7月1日前完成整改。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今后工作中针对发现类似物业问题,将以函件形式通知出租方,若出租方在一个月内未整改到位,将自行组织人员进行整改,所需费用从租金中扣除。目前中心对发现的类似问题已先行介入维修,经费从行政中心搬迁费用中列支,待后期支付租金时予以扣除。
(5)保安队伍服务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简化进大院程序。2021年以来因疫情原因需查证多项来访群众身份证、核酸检测48小时证明、经办事单位联系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大院,现疫情已结束,已取消查看身份证、核酸检测48小时证明程序,简化来访流程。二是加强保安服务意识。针对二号岗亭有群众信访情况,在信访日由信访局派保安进行协助,现已对接信访局,信访日让信访人员走专门的信访通道,同时强调安保队伍需对来访人员要多关心、多点耐心、有问必答。2024年以来未接到相关问题投诉。三是加大安保队伍检查力度。2024年以来,保卫科12次对安保人员在岗情况及服务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根据《保安员管理制度》,对发现问题的安保人员口头警告并扣除50元工资,三次以上的予以开除处理。
(6)司勤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2024年2月6日,由分管副主任主持召开年前例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纳入当天例会学习内容,在强调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让司勤人员时刻将交通安全责任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安全驾车、平安出行、人人有责”的理念,并通过例会,加强对司勤人员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方面的培训,2024年以来,未接到相关问题投诉。二是完善司勤人员业务培训制度,定期开展例会,进行案例分析,严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驾驶员管理,强化司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避免类似事情发生。三是中心已对闽A329KL驾驶员黄某某和闽A289KL驾驶员陈某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检讨。
3.针对“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表率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7)绿色办公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通过公众号转发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力度,普及新能源汽车相关知识,宣传新能源汽车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二是根据各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能和实际工作需要,要求在车辆更新范围内优先配备新能源汽车,确保新能源汽车占比数稳步提升。2023年机关公务车队采购新能源汽车1部,并计划2024年更新5部公务车,其中3部将更换为新能源汽车,目前正在按规定程序实行网上采购。三是由办公室下发空调设置要求至中心各科室,要求按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设置温度,开空调时要求各科室关窗,大门虚掩,并不定期进行抽查。由综合科对接物业,在每日下班1小时后,由物业断开空调一次,减少因未关灯、空调等电器造成的不必要的用电。四是强化机关干部的节能意识,通过在大院张贴宣传海报、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在微信群传达上级指示等方式,加强节能宣传工作,提高干部职工绿色办公意识。
(8)垃圾分类工作榜样作用不凸显。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聚焦问题,狠抓整改,针对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清单,确保整改到位。中心已通知机关车队、会计中心使用分类垃圾桶或自行张贴垃圾桶标识,并前往各科室检查垃圾桶使用情况。目前中心各科室(含会计中心、机关车队)垃圾桶均已张贴垃圾桶标识。二是强化机制建设,建立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垃圾分类工作相关领导职责、管理部门、人员和岗位职责。制定本单位垃圾分类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加强内部考核。三是创新方式,持续宣传,依托文明志愿活动、党建社区共建活动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文化活动,形成主动参与分类的意识。2024年2月1日,联合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委文明办、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长乐农商银行在新行政中心举办“龙行龘龘·五福迎春”新春送福主题活动,设置“垃圾分类进机关”宣传进机关传“福”活动,倡导文明新风。计划于5月与垃分办共同开展垃圾分类进单位宣传活动,让本单位及其他机关单位更多职工参与宣传活动,增强意识,更好地发挥公共机构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带头作用。四是加强督查,本年度仍继续进行垃圾分类每周督查,每月通报,将针对往年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
(9)新行政中心节能氛围不浓。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增加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巡察以来,中心总共开展多样化宣传活动6次,分别结合文明志愿活动、党建社区共建活动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共3次,向群众宣传节能知识;2023年6月开展“志愿服务助力中考,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活动,为长乐吴航中学、侨中两个考区门口等待的中考生及考生家长提供了印有祝福语的纯净水、节能宣传的小扇子等降温物品,向群众宣传节能知识;2023年12月29日,在12号楼食堂门口开展节能环保活动,通过回答随机节能环保知识问题获取礼品,吸引大院干部职工参与,倡导机关大院干部职工参与节能降耗;2024年2月1日,联合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委文明办、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长乐农商银行在新行政中心举办“龙行龘龘·五福迎春”新春送福主题活动,设置“垃圾分类进机关”宣传进机关传“福”活动,倡导文明新风。二是创建中心公众号,并加以推广。2023年12月,通过开展“节能降碳 你我同行”主题节能环保活动,吸引公众号阅读者,中心公众号不定期发布中央、省、市对节能方面指示精神,让关注公众号干部群众能够在日常生活中了解节能知识。三是建立节能工作台账,指派专人负责及时登记节能工作数据、汇总整理节能活动材料,确保节能工作有据可查。
4.针对“对标‘两个更好服务’仍有差距”问题。
(10)机关后勤管理新模式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根据区领导批示要求,我中心沟通区“智慧长乐”管理服务中心,一同前往市机关局房管处学习交流。据市机关局房管处处室领导介绍,该系统建设经费较高且并不成熟,使用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如办公用房信息不齐全,使用中卡顿等,且该套系统设计时间较早,设计时国家、省市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还未出台。因此,市机关局房管处建议我区暂不建设办公用房信息系统,待省里牵头时再行建设,如此既可以达到省、市、县信息互通目的,又不会重复建设,造成财政资金浪费。针对我区是否要先于省市建设办公用房信息系统的问题,近期我中心将正式行文汇报区政府,根据最新指示处理该问题。
(11)解决干部后顾之忧主动性不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中心要求区直机关幼儿园拟在2024年暑期开设留园班,并建议机关幼儿园在放暑假前调查留园班需求并做出相应准备,向在园就读的幼儿家长(家长对象为机关干部职工)发放留园班需求问卷调查,预设留园班人员配置。今后每年寒暑假也将视具体需求情况安排开设留园班。二是提高对教师的要求,从日常课上运用画笔、体育活动等方面加强幼儿的自主管理,引导家长关怀幼儿在家情况,做好家园共育工作,共同培养幼儿良好习惯,为幼升小做好准备。三是加强与其他幼儿园的交流,主动“引进来”“走出去”,促进教育资源的共享,共同研究教育创新,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针对“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问题。
(12)办公用房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广。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建立办公用房督查检查长效工作机制,在规定“1+X+Y”固定检查外,不定期开展抽查,认真做好办公用房督查工作,指出存在问题,下发整改通知,督促整改到位。目前元旦春节“1+X+Y”办公用房检查数量较往年增多4个,下一步将加派人手,增加检查频次,实现全覆盖检查。二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2023年8月30日中心通过党组会议进行科室人员调整,合理分配科室干部,加强检查队伍。三是对公车及公务接待“1+X+Y”情况进行自查,发现中心检查覆盖面不广,中心立整立改。2024年元旦春节“1+X+Y”公车检查已覆盖10个单位,较2023年元旦春节增加8个。
(13)工作作风不扎实。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加大督促力度,及时督促各单位按时报送,加强数据凭证审核工作。2023年,中心要求经办在数据上报期间,通过微信群,多次督促各单位报送数据并进行审核。2023年未发生数据上报逾期、凭证不符的情况,2023年度我区节能绩效考核排名位居福州市第1名。二是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12月,中心委派干部前往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跟班学习三个月,加强了与市机关管理事务局的沟通交流,加深了业务了解,将先进经验、优秀作风“引进来”,做到学有所成,学以致用。期间还完成了第二批节水型单位报送工作。三是中心已对具体经办陈某作出责令检查处理,要求其在今后的工作中扎实工作作风,及时推进节能工作。
(14)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加强干部职工对形式主义的认识,并要求干部加强自学领悟。中心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四次党组会议,部署了中心作风建设有关事宜,树立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让干部作风更加务实、干事创业环境更加优化。二是巡察反馈后,中心通知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中心所有人员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垃圾分类检查、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检查工作时,如实填写监督检查表,让被检查单位能够更直观了解发现的问题并予以整改。三是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文办理管理制度》,所有以中心发布的行文,由中心办公室和相关科室拟出文稿,送分管领导审核后呈主要领导审稿签发,具体承办人认真校对,做到文种、格式、行文规范,推进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四是严格审核文件内页材料,每月自查完善内页材料。由办公室负责人每月对会议记录本、活动方案总结等内容进行检查,确保内页材料正确、真实、完整。
(15)机关效能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2024年1月12日召开行政会议,规范请销假制度和考勤制度管理,重申考勤纪律。安排专人负责考勤情况整理、统计和归档工作,做到每周一统计、每月一通报。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四次党组会议,部署了中心作风建设有关事宜,进一步重申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二是规范外出审批程序,要求各干部职工如有外出需填写外出审批表,由分管或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外出,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外出。三是不定期对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2024年以来,结合外出审批表及请假单,对中心干部职工在岗情况进行了3次检查,未发现缺勤早退现象。目前考勤制度执行有力,早退现象有很大改善。四是中心党组对潘某某作出诫勉谈话处理,对林某某、王某某、陈某某、李某某等4人作出提醒谈话处理,重申考勤纪律。
6.针对“公务用车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6)平台监管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已责令潭头镇对其三部公务车在平台上没有派车记录却有车辆行驶轨迹的问题情况说明。针对此类问题,我中心已于12月22日通过政务网下发《关于福建省公务车综合管理平台使用情况自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做好平台使用情况自查工作,及时整改自查发现的问题。目前正在对各保留公车单位的派车记录和行车轨迹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中心将发函要求予以整改并回头看。二是加强平台的日常监管,建立抽查整改机制。由专人负责车辆轨迹的抽查,并做好轨迹查询的台账登记,确保平台上有派车记录和行车轨迹,对车辆使用信息全程在线记录,实时掌握公车用车轨迹、里程等信息,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责令相关单位进行说明、整改,对于定位系统问题,及时联系平台维护。三是将车辆平台管理工作移交至车管科,由专人负责跟踪监督,2024年以来未再发生类似情况。车队也将继续不定时抽查公务用车使用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逐条建立问题台账,立整立改,确保存在问题改到位、改彻底,推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化。四是分管副主任召开车队办公会议,针对忘记录入派车记录表、未及时上报平台离线等问题,要求调度员需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规定,按照规定程序派车,加强审核把关,每天及时查看报备车辆在线情况,并对林某某、江某某、林某、李某某等4名调度员进行批评教育。
(17)公车维修不合规。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中心要求会堂保障服务中心对闽A325KL报销维修费进行重新审核,并进一步加强财政报销管理,对财务人员进行再培训,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报销审批程序,认真审核各类审批报销凭证,凭有效签字盖章的《车辆送修单》和《维修费用结算清单》及正式发票,以转账方式支付维修费用,并定期对报销账目进行抽查核验,谨防不合规报销情况出现。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维修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和维修审核程序执行到位,并对公务车辆维修情况开展自查,确保公务用车维修程序到位、情况真实,避免出现公车违规维修的情况。三是中心已对闽A255KL时任司机进行口头批评教育,时任经办陈某某已于2021年9月离职。后续中心将加强对财务人员和司勤人员的业务培训,按规定报销,不得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夹带其他费用,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7.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18)费用报销不及时。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积极对接区委办、区政府办、财政局、酒店等相关部门,做到及时取得票据和附件,视财政资金情况,尽量缩短报销账期。二是要求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费用报销相关规定,由财务人员提醒各科室及时报销当年费用,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管理,提醒和督促财务人员及时做好报销手续。三是每年度组织财务人员参加财政组织的培训或者单位内部财经法规培训,并及时将要点传达给各科室,让中心干部职工了解财经法规,做到应知尽知,做好及时报销,同时财务人员也要加强自身学习教育,提高自身专业能力。
(19)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中心要求区直机关幼儿园立整立改,制定采购项目询价、比价制度,于2023年8月25日以三方询价方式确定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幼儿园食材供应商,今后将继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项目询价、比价制度。二是明确机关幼儿园政府采购项目的分管责任人和具体经办人,协同幼儿园办公室做好询价、比价工作,确保制度落实不打折扣。三是持续开展财政业务知识培训工作,不断提升财务人员整体水平,规范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业务运行效率和规范程度。
(20)出入库登记台账未建立。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中心要求会堂保障服务中心明确职责分工,做到专人负责,会堂保障服务中心指定在编在职人员购买装修维修材料,并建立五金水暖等装修维修材料出入库台账,由在编在职人员做好出入库台账登记,降低资产流失风险。二是中心指导会堂保障服务中心制定会堂资产出入库登记管理制度,强化对采购、验收、入库监管等各环节的管理要求,堵塞管理漏洞;指定专人负责,加强业务学习,做好资产记录,完善台账登记,做到出入库登记详实,责任落实到人,避免资产流失风险。三是中心党组已对会堂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王某某作诫勉谈话处理,王某某认识到错误并进行整改。
8.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缺位”问题。
(21)超额支付工程款。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中心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党组会议,就此事件对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今后将进行全面的市场调研,充分了解市场价格和行业标准,认真核对招标文件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确保工程项目文件的准确性、合理性。二是将会堂的会计工作移交给更为专业的会计中心进行管理,会计中心通过培训加强对财务报销附件审核把关力度,提高业务技术能力。三是以此次巡察为戒,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自查以往工程合同,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对中心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进行项目合同风险管理培训,提高干部合同风险意识,保证工程及其他项目合同条款完整、准确。
(22)工程量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中心要求机关幼儿园明确职责分工,做到专人负责,明确机关幼儿园工程项目的分管责任人和具体经办人,并重申严谨工程项目审核的相关要求。二是将区直机关幼儿园的会计工作移交给更为专业的会计中心进行管理,会计中心通过培训加强对财务报销票据及凭证的审核把关力度,提高业务技术能力。三是加强基层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办、财务等有关人员关于相关工程款业务培训,围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基本概念,明确工程施工合同结算的依据和处理规则,力求消除相关负责人在项目工程结算方面的法律盲区。
(23)施工合同内容不一致。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中心要求幼儿园立整立改,重新进行梳理、规范相关合同条款,并举一反三,对中心及下属单位所有的合同进行审查,确保不出现类似错误。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做到专人负责,明确机关幼儿园工程项目的分管责任人和具体经办人,并重申严谨工程项目审核的相关要求。三是组织基层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办、财务等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合同管理规范相关内容,提高合同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加强对合同管理规范的重视和学习,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执行全过程。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9.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24)主体责任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中心及下属单位已于2024年1月制定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并根据“一岗双责”分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二是加强日常党风廉政教育。中心于2024年2月1日召开行政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在国庆、中秋、春节等重要节日前夕,幼儿园通过钉钉群推送廉政信息,做到节前廉洁安全提醒。三是开展廉政谈话,强化廉政教育。2024年元旦春节前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召集党组成员、各支部书记、各科室负责人、各基层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推动廉政教育深入人心。四是加强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中心所属各党支部已于2024年1月召开支委会部署了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在党员大会上传达,及时了解掌握党员思想脉搏,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通过身边案例和倾向性问题,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五是中心及下属单位明确分管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制定风险防控具体措施,并根据岗位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风险点防控工作,及时做好应对防范。
(25)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深入开展专题学习。中心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同时,2024年1月17日机关幼儿园组织全体在编在岗人员再学习《关于福州市长乐区关于常态化纠治党员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问题推进规范政商交往的实施办法(暂行)》。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坚守监督责任。2024年1月10日至1月17日,由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干部开展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谈话,压实责任,确保做到一人不漏、应报尽填,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将干部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内容,严格执行监督执行、责任追究等制度规定,常态化、精准化实施干部管理,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6)因私出国(境)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2023年12月26日,中心党组召开会议再次传达《关于印发〈长乐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委办〔2015〕1号)和《关于重申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纪律的通知》(长委办〔2018〕115号)文件精神,强调严格信息报备、严格审批程序、严格出国(境)时间、严格证照管理,确保不再发生违规出国(境)事件。二是规范因私出国(境)审批与证照管理登记。中心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办理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的,由本人提出申请,中心分管领导审核,经纪检组签注意见后,由中心主要领导批准后予以办理;中心办公室统一保管中心及下属单位干部证件,落实借出审批制度和证件使用后按规定时间收回制度。2023年12月中心下属单位会堂干部陈某某因私出境,证件使用归还均有登记。三是关于高某某,林某某等11人瞒报证照持有情况,4人出国(境)未经审批,6人请假出国(境)未经纪检组审批问题,2023年9月,区纪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组对陈某某多次未经审批出国(境)问题对其以党纪立案审查,2023年11月20日,区纪委给予陈某某党内警告处分;2024年3月经党组研究决定,对潘某某、陈某某、林某等3人作诫勉谈话处理;对李某某、陈某、林某某等3人作通报批评处理;对高某某、林某某、林某某、林某、林某某、陈某、林某某等7人作提醒谈话处理。
10.针对“干部队伍建设需加强”问题。
(27)干部统筹安排不合理。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配备办公室负责人。考虑到办公室副主任长期身体欠佳,经2023年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办公室负责人,由办公室负责人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提升办公室综合、统筹、协调水平。二是根据办公室现有人员及工作能力,明确分工,形成工作合力,重点抓好文字综合、沟通协调、公务活动、督办落实等各项工作,提高办文、办会、办事效率,工作推进过程中做到事前有请示、事中有反馈、事后有汇报,履行好上传下达的职能。三是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指导,不断强化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坚持学习常态化、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做好材料搜集整理、调查研究、信息处理工作,不断提高文字综合能力。
(28)干部处置问题能力需提升。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进行案例通报,引以为戒,重申作风建设重要性,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引导党员干部站稳政治立场,分清是非界限,提高个人素质和修养,避免出现组织涣散、纪律松弛、违纪违法等问题。二是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领域工作和党员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重视纪律建设,坚持执纪从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管住管好党员干部,坚决整治不正之风。三是克服“老好人思想”,对黄某某、石某某作提醒谈话处理,对邹某某、徐某某作批评教育处理,将邹某某调离原岗位,借调到中心保卫科工作;将徐某某调离原岗位,借调至会堂保障服务中心工作。
1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29)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2024年1月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研究制定会议方案,坚持会前从严审核把关、会中敢于较真碰硬、会后及时跟踪整改,确保程序合规,材料齐全,会议有实质内容、实际效果。二是针对批评意见“辣味”不足、避实就虚等问题,于2024年1月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参会党员进行鼓励引导,引导党员打消顾虑,说真话,真批评,既谈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既谈自身差距、也提醒对方不足,充分认识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对组织、对个人、对工作负责的行为,开好有“辣味”的组织生活会。三是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会前谈话制度,做到谈话“全覆盖”,召开会议之前将会前准备材料交至支部书记审核把关后,方能召开会议。四是制定支委会和党员个人问题整改清单,规范会议议程,完善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会后由党务人员做好会议记录,中心所属各党支部2024年1月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191人次,支委会和党员制定问题整改清单42条。
(30)党支部换届选举不合规。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组织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换届选举工作规范和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与指导;对会议记录格式等易错点进行梳理分析,重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与严肃性。二是制定科学规范、指导性强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明确程序步骤,细化工作流程,强化工作责任,严肃换届纪律,确保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支部换届程序标准规范,会后进行会议记录等资料的审核把关工作,避免出现会议记录错乱等问题,并做好会议材料归档工作,切实把换届选举工作抓严、抓实、抓细、抓好。
(31)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按照“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公正”的原则,规范民主评议程序,2024年1月中心所属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结果统计后先召开支委会研究后再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形成正式意见后再在会上公布,做到处置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二是要把民主评议党员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实施,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长乐区直机关党建工作指南》,明确工作方法程序,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防止走过场、出偏差。
12.针对“党务干部工作能力需提升”问题。
(32)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指定党员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学习掌握会议记录规范要求,严格使用专用会议记录本进行记录,对会议的主题、会议组织情况、会议内容、会议参会人员等方面的记录做到格式规范、表述准确、完整详实,会议记录必须手写,且记录中间不留空白页,并由机关支部书记每月对会议记录内页材料进行审核,不规范、遗漏的及时督促整改。二是就购买全自动写字机器人仿手写打印记录及会议记录留空白页5页的问题,对徐某进行提醒谈话教育,要求其今后在会议记录中需本人手写,规范会议记录。
(33)发展党员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整体规划。做好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摸底工作和发展台账登记,做到发展党员工作有系统性计划措施,培养与发展衔接到位。二是规范发展党员程序。组织机关支部及幼儿园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务工作者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长乐区直机关党建工作指南》等党务知识,了解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展党员,规范业务操作,在召开支委会议研究发展党员程序时,支委班子成员依次进行充分讨论和表态。三是从严审核相关材料。机关支部及幼儿园支部对2020年以来发展党员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对不规范的材料严格按照要求督促整改。中心机关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周某、徐某的已于2023年12月递交手写“思想汇报”。机关支部及幼儿园支部将继续按照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发展党员材料程序合规、材料齐全。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3.针对“解决办公用房无产权证等历史遗留问题”问题。
(34)上轮整改报告提出争取在2022年4月1日前完成办公用房无产权证等历史遗留问题整改,但至今尚未完成。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根据上轮巡察提出的办公用房无产权证等历史遗留问题整改要求,中心办公用房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专门到访区不动产中心,请教咨询办公用房产权办理问题。据了解,城区大部分办公用房存在历史资料缺失、权属不清、原项目单位已撤销或改制、合并、分立等情况,实际操作中存在无法解决的难题。2021年适逢行政中心搬迁,了解到福建省将于2022年3月、福州市将于2022年11月出台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原计划是等行政中心搬迁后和省市出台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相关文件后,根据省市最新规定办理办公用房产权事宜。近期中心向区不动产中心咨询了解到,办理产权除需要历史建设资料外,房屋安全等级(需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和消防验收均要达标,城区余下的办公场所(2021年行政中心搬迁后,城区各单位原办公用房大部分已划转国企盘活)大部分无法达到此要求。下一步中心将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摸底,达到产权办理条件的,将报告区政府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办理产权;对达不到产权办理条件的情况,因福州市及周边县区均未开始办理办公用房产权,中心计划近期将到省机关局请教学习办公用房产权办理流程并结合我区办公用房实际,报告区政府是否可参照省里的做法办理。预计2024年7月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5年1月1日前总体完成。
14.针对“非党组成员参与决策”问题。
(35)2022年12月20日中心党组研究干部考察提任有关问题,非党组成员石某某等3人参与表态。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中心组织学习《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规范党组会召开程序,进一步明确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制度、办理落实和纪律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干部任免事项表决”等相关规定。2023年至今,党组会均由党组成员参加并发表决策意见;涉及的党组织、科室、基层部门、议题涉及人员列席参加,不参与决策,未出现类似问题。
15.针对“党务经办由非党员担任”问题。
(36)巡察发现,中心党务工作人员曾某、侯某某等均非中共党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调整党务工作人员,由预备党员徐某担任党务经办,党员鲍某某协助。二是组织党务工作者徐某和鲍某某学习《长乐区直机关党建工作指南》等党务工作相关文件,规范党务工作程序,并将按照区委组织部和区直机关工委的安排,积极选派党务干部参加党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的工作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
16.针对“机关幼儿园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未将全体党员纳入测评对象”问题。
(37)2020年以来,机关幼儿园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应纳入民主评议党员测评对象计12至14名不等,但实际均仅6名或7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一是组织幼儿园党务工作者学习《长乐区直机关党建工作指南》等党务工作相关文件,规范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程序,完善民主评议环节,规范会议议程和会议记录。二是规范支部民主评议制度,在2023年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中已根据幼儿园支部全体党员人数进行测评。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1)提高思想站位。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思想整改与行动整改相结合,自觉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做好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结合起来,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以有力有效的整改成效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2)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严格执行廉政纪律,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执纪问责,把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与实际工作开展相结合,实现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双抓双促进。
(3)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工作成果,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最大成效。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努力从源头上抓好问题的预防和治理,推动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各项工作实现全面提升。
四、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期间,巡察组未移交干部问题线索和信访件。
截至3月22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已办结33件,正在办理4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干部24人,并对1名责任人作出党纪处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8922125;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12号楼409,邮政编码:350200;电子邮箱clqjgswglzx@163.com。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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