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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海滨度假村服务中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长乐区海滨度假村管委会 2024-07-08 10:19 浏览量:

  根据长乐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29日至7月31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海滨度假村服务中心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2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后,我中心于2023年12月2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区海滨度假村服务中心情况反馈落实整改部署会,传达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切实把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同时,我中心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及时制定方案,压紧压实责任。我中心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逐一对照问题,深刻分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研究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对照巡察二组反馈的4个方面9项共26个问题,以及自查出的10个问题,制定了《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区海滨度假村服务中心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将整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责任分解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完善制度建设,健全长效管理。我中心以落实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把落实整改与查缺补漏完善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进一步强化单位长效管理。定期对现有制度进行审视和修订,确保制度的时效性和适用性;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和分析,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和教育力度,提高干部职工的制度执行力和管理水平;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动制度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实的问题。 

  (1)学习贯彻新思想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我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工作方面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并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等旅游工作方面的重要精神。二是在整改期间,我中心通过自查后发现,党员干部虽然平时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但学习内容只停留在表面上,没有做好学习笔记。我中心于2024年1月19日的学习会议上强调,党员干部在学习时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在2024年1月开展4次自学,主要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相关内容;到3月20日共开展了4次相互检查学习笔记,加深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方面的理解。 

  (2)强化数字赋能意识不够。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数字赋能意识,我中心于2023年12月15日通过开展关于深入学习贯彻“3820”战略工程思想,并系统研究下沙海滨度假村发展历程、未来定位及数字赋能前景的专题会议,结合青城山-都江堰和乌镇数字化+文旅的智慧景区案例,深入探讨了数字赋能对景区管理的重要性,提升了我中心干部对数字化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大信息化运用,我中心于2023年12月27日起多次向百度地图平台提交了错误信息修正申请。随后,于2024年1月7日进一步向百度和高德地图平台提交展示度假村的范围及其空间边界点位的申请。高德地图于2024年1月18日更新了度假村的范围及边界点位展示,百度地图于2024年1月29日完成了度假村的范围及边界点位展示的相应更新,海滨度假村标志性建筑“凤母礁”在百度地图中已添加,并于2024年5月3日删除了百度地图中“文武沙”这一错误点位。三是我中心于2023年12月28日向区政府提交关于滨海旅游度假区网站运营经费申请的报告,以加强网页内容的推广,充分发挥网站的宣传作用。同时,通过福州长乐滨海旅游度假区微信公众号,发布度假区的有关信息,为度假区的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注入新的活力。四是在整改期间,我中心通过自查发现百度地图在对度假村状态信息展示方面存在明显不足。针对此问题,我中心于2024年1月9日通过入驻百度地图平台的方式,在百度地图平台发布显示下沙海滨度假村当前状态的信息,如暂时关闭和正常开放。 

  2.针对助力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3)推动度假村发展的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为推动度假村持续、健康发展,我中心于2023年12月15日开展关于深入贯彻“3820”战略工程思想,并系统研究下沙海滨度假村发展历程、未来定位及数字赋能前景的专题会议,同时在我中心2024年工作计划中明确我中心在度假村的未来发展蓝图中的监管职责,并聚焦度假村的发展方向和目标,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工作(2023年7月23日制作安装安全警示牌22面,其中安装海滩6面、海螺塔6面以及凤母礁10面)。二是加强与建设运营单位联系和沟通,积极主动参与到相关单位在度假村举办的各项活动的筹备和策划工作中去,如在2023年11月24日参加由福州市长乐区“蔚蓝公约”行动组委会举办的“蔚蓝公约”净滩活动,在活动中我中心负责协助场地维护,为度假村的繁荣与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4)优化旅游服务意识薄弱。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我中心于2023年9月5日设置游客服务告示牌,并于2024年1月15日在我中心区管科设置意见箱,确保每一位游客的诉求都能得到迅速响应和妥善处理。二是运营单位福州市江南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已将损坏的沙滩冲洗设备进行更换,损坏的沙滩冲洗设备已恢复了正常功能,并在海滩处新建了一座冲洗池。三是我中心于2023年7月1日与福州晨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长乐区海滨度假村内海滩垃圾保洁市场化运作服务项目承包合同,保持海滩整洁。四是在整改期间,我中心自查中发现节假日旅游人流高峰期存在游客对停车场位置不明确、停车位不足以及保安人员文明服务意识薄弱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中心积极与福州新区文旅指挥部及江田镇政府沟通协调,在生态停车场对面建设一处临时停车场,用以缓解旅游高峰期的停车难。并于2023年11月28日开展保安培训,深入讲解《福州市长乐区海滨度假村服务中心保安队伍管理制度》,增强保安队伍的文明素养,强化对度假村现场的管理。 

  (5)推动文旅提质赋能使命感不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我中心已于2023年12月15日开展关于深入贯彻“3820”战略工程思想,并系统研究下沙海滨度假村发展历程、未来定位及数字赋能前景的专题会议,深入学习“3820”战略工程思想,并观看1986年福建长乐下沙海滨度假村开张视频资料,深入了解下沙海海滨度假村标志性建筑海螺塔的历史。二是积极配合区政府组织的活动(2023年9月20日参与露营节评选活动),以加快开发进度(2024年1月29日度假村暂停开放,对度假村内基础设施进行升级),为游客提供更加丰富、有深度的旅游体验。三是已落实区政府关于 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中“加快开发以下沙度假区为重点的海滨旅游区”细化工作方案,陈某某同志为责任人。四是在整改期间,我中心自查中发现未收集关于下沙开展活动的图片。我中心对2023年9月之后在度假村举办的活动以图片的方式对度假村的人文风光进行记录(2023年10月27日举办2023中国足球协会沙滩足球巡回总决赛),适时的对度假村的简介进行更新。五是我中心将维护海螺塔与海滩风景以及景区安全任务作为主要工作重点,在度假村入口大屏处展示海螺塔与海滩风景的图片,同时,每日安排人员巡逻,紧抓安保工作,做到危险处时刻有人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3.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的问题。 

  (6)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部署,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并于2023年7月14日第三次主任办公会议中对意识形态工作作了专题研究部署。二是针对党员活动室学习园地内容陈旧,学习内容仍停留在十九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的问题,由于我中心原办公室负责人吴某在2022年10月份调走后,我中心重新明确蒋某某负责党员活动室学习园地更新工作,但由于吴某调走时没有做好交接,导致后期党员活动室学习园地内容长期没有进行更新。针对这个问题,我中心于2024年1月4日重新对党员活动室学习园地内容进行了更新,并明确王某某负责定期对学习园地进行及时更新,同时由分管领导每季度对党员活动室学习园地内容进行检查,确保学习内容及时更新。2024年1月18日,支部书记、中心主任陈某某对蒋某某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今后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三是在整改期间,我中心自查中发现党员活动室书架上,用于学习的书籍过少;意识形态工作没有明确经办人员。我中心于2023年11月1日,对书籍进行更新整理并新增加了《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在福州》、《福州古厝》等,用于干部职工自学或研究交流,提高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四是我中心原意识形态工作经办人吴某在2022年10月份调走后一直没有明确意识形态经办人员,导致2022年10月份开始,意识形态工作出现断档,针对这个问题,我中心在2024年2月29日的第三次主任办公会议中明确陈某某为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王某某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经办人员。 

  (7)保密管理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保密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对保密工作的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定密工作的重要性,我中心2023年7月6日召开了保密专题工作会议,对加强和落实保密工作各项要求作了部署。二是落实定密工作,2023年10月31日按照区保密办的要求填报了《定密责任人备案表》进一步明确我中心支部书记、主任陈某某定密权限及定密权行使范围,确保以后每份发文签发单上都必须有定密责任人签署定密意见。三是加强密级文件移交管理,由于我中心原办公室负责人吴某在2022年10月调走后我中心重新明确杨某负责密级文件移交工作,但由于吴某调走后没有及时交接,造成杨某思想上认识不到位,认为密级文件与普通文件的处理方式一样,导致密级文件移交缺少移交手续。针对此问题,我中心于2024年2月29日,在第三次主任办公会议上明确王某某为密级文件移交经办并负责密级文件的保管、专册登记、专柜存放,并对密级文件的收文、批阅、保管、归档等移交环节严格履行签字手续,中心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季度第三个月对密级文件相关手续进行检查,确保各环节手续齐全。2024年1月18日,支部书记、中心主任陈某某对杨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今后在工作中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四是加强计算机保密管理,2023年12月28日对我中心13名干部职工计算机使用情况重新进行全面登记,按区保密办下发的《计算机保密管理情况检查项目表》为依据建立了计算机台账,并对单位所有使用互联网的计算机都安装了保密监控系统。五是在整改期间,我中心自查中发现有6台计算机未粘贴(此电脑上互联网不可采集、加工、储存、传输发布涉密内容!)提示语,有的计算机已粘贴但是过于老旧无法起到警示作用;同时对档案室检查时发现缺少窗帘、火灾报警设备、温湿度计、防虫防霉等相应的物品。针对这个问题,我中心在2023年12月29日,对计算机提示语进行更新;在2024年1月4日,档案室已添置窗帘、火灾报警设备、温湿度计、防虫防霉等物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针对日常管理混乱,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8)文风不实。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经了解,由于2022年10月原办公室负责人吴某调走后,我中心重新明确杨某同志为办公室负责人,但由于吴某之前负责的工作较为繁杂,没有及时对会议内容进行整理抄正,导致后来的办公室负责人杨某在做会议记录时借鉴之前吴某的工作方式,造成会议记录杂糅及要素不齐的问题;同时我中心刘某某作为分管领导,在日常管理中没有及时对办公室工作进行定期检查,造成中心签发文随意,文号管理、会议记录混乱的问题。根据以上问题,一是规范会议记录,我中心于2023年8月15日,制定了《长乐区海滨度假村服务中心会务注意事项》,2024年2月29日第三次主任办公会议中明确王某某作为办公室及党务经办,负责记录主任办公会议、专题会议、民主生活会、支部会议等,并严格按照注意事项第三条明确了主任办公会议、民主生活会、支部会议、专题会议等会议类别,要求分门别类将会议记录在单独的会议记录本上。二是严格签发文管理,我中心于2023年8月15日,制定了《长乐区海滨度假村服务中心文件签发流程注意事项》,并严格执行文件签发流程,要求各科室严格遵守注意事项第一条未经主要领导签发不准发文,遇到时间紧急一时无法书面签发的特殊情况,必须将电子文档送审并在事后及时补齐书面签发材料。三是加强发文文号管理,严格按照文件签发流程注意事项中第三条规定,规范建立文号台账,按照不同发文文号分别进行发文登记,依照签发时间先后顺序编制登记文号,切实做到先登记再使用文号、未登记不得使用文号,坚决杜绝重号、错号、漏号。四是加强检查督促,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对上一季度会议记录和发文登记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会议记录和发文登记准确、完整、规范。2023年12月15日,中心支部书记、主任陈某某对分管领导刘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今后加强办公室工作检查督促;同时对杨某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今后要及时转变工作方式,严禁再出现会议记录杂糅及要素不齐等情况。五是在整改期间,我中心自查中发现办公室存放公章的保险箱密码长期未更换,使用公章时未进行登记。针对这次发现的新问题,我中心于2023年12月8日对存放公章的保险柜密码进行更改,并于2024年2月29日明确王某某为公章保管人员,并要求使用公章的人员必须填写《用章登记表》才可以使用公章,完善我中心公章保管及使用。 

  (9)形式主义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会议管理,对未实际召开的会议,调查后发现,原办公室负责人吴某在2022年10月调走后,我中心重新明确了档案管理经办为杨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办为蒋某某,支部书记、中心主任陈某某作为第一责任人,虽然有明确了经办人,但对档案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及时督促落实,同时,分管领导刘某某没有及时安排部署相关会议,造成后续检查时会议记录均为经办人员编造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中心制定了《长乐区海滨度假村服务中心会务注意事项》,并要求办公室严格按照会务注意事项,确保中心所有会议规范记录。二是增强责任意识。2024年2月22日组织我中心的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长乐区海滨度假村服务中心文件签发流程注意事项》与《长乐区海滨度假村服务中心会务注意事项》,提高我中心干部职工对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杜绝再次出现为了应付检查而编造资料的行为,并于2024年1月18日,支部书记、中心主任陈某某对此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作为中心的第一责任人,应提高对档案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的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并对分管领导刘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今后重视档案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并按照要求及时安排会议工作;同时对杨某和蒋某某2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今后严格按照客观事实撰写材料。三是年度工作常态化。2020-2023年度工作计划大面积雷同,我中心调查后发现,原办公室负责人吴某(2022年10月已调走)习惯性地照搬往年的工作计划,导致后来办公室负责人杨某在作2023年度工作计划也同样借鉴往年的工作计划,造成工作计划大面积雷同,同时办公室分管领导刘某某在审核时把关不严,没有及时发现工作计划大面积雷同,而支部书记、中心主任陈某某作为第一责任人,在最终审核时,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认为分管领导审核过应该没有问题了,最终导致工作计划大面积雷同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中心于2024年2月29日,第三次主任办公会议中对各项工作进行了重新安排,确保每项工作都有明确的经办人员,并求经办人员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撰写年度工作计划;并于2024年1月18日,支部书记、中心主任陈某某对此问题在党员大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作为中心“一把手”及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应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将年度工作计划等工作放在首位,增强对年度工作计划等相关文件的审核工作;并对分管领导刘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今后认真审核年度工作计划;同时对杨某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今后在撰写工作计划时要实事求是,严禁再出现照搬或借鉴往年年度工作计划的情况。 

  (10)担当作为不足。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已于2023年7月18日及时制止了文投公司将度假区用作宣传的非盈利徽章进行商业销售,已取回文投公司尚未发放的徽章479个,在取回前,文投公司已发放徽章176个。在取回徽章后,我中心将这批徽章存放仓库中,并录入台账妥善保管,并以此次事件为契机,要求经办人员以后要明确告知各领取单位宣传物品的非盈利性质,禁止将发放的宣传物品进行售卖。我中心于2023年7月19日向文投公司发出《关于禁止售卖非盈利性宣传物品的警告函》,之后于2023年7月27日对分管领导陈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其今后加强对非盈利宣传物品的监管工作。我中心要求文投公司提供关于徽章售卖情况的材料,于2024年4月22日收到文投公司关于徽章售卖情况的说明,文投公司表示因工作疏忽未考虑到徽章为宣传产品,错误上架,当得知后立即做了下架处理,上架期间并未售出。二是立即纠正了滨海旅游度假区服务网站上误写的“福州长乐滨海旅游度假村”,将其更正为“福州长乐滨海旅游度假区”,于2023年12月26日对林某某(区管科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其今后对项目验收审核时认真核对。三是在整改期间,我中心自查中发现对发放宣传物品时未建立电子发放台账。我中心已于2023年7月28日建立宣传物品电子发放台账,记录宣传物品的发放数量及领取单位信息。 

  (11)工作作风不够细实。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我中心立即对已签订合同进行自查,另发现2020年7月《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书》未盖骑缝章;2022年9月《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书》签订要素不全(由授权代表签订合同,仅口头授权未附授权书)。二是补齐合同签订要素,严厉批评了经办人员林某某工作马虎不细实。其中2019年院内排水管道修缮改造工程的合同已补齐合同签订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2020年7月签订的《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书》已补齐骑缝章;2022年9月《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书》签订已补上授权书;2023年监控设备拆除合同、监控设备翻新合同均已补齐要素。2020年1月支付的广电网络费用,此合同是2017年为保证服务中心“智网”正常运转签订,但由于时任经办人员、法人代表已离职且不在本市工作生活,因客观原因无法补齐。经2023年11月20日第八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认合同内容真实。三是重新完善了《长乐区海滨度假村服务中心合同管理制度》,并在2023年11月20日第八次主任办公会议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对合同规范性的认识,明确合同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合同签订要素审核,从思想上制度上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2023年11月10日梳理制定了《合同管理注意事项》,要求各科室今后在合同签订时严格对照注意事项检查合同签订要素是否齐全。 

  5.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12)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我中心立即就差旅费报销进行自查,另发现我中心2023年11月,林某某前往福州参加安保服务开标活动未附《开标邀请函》。二是我中心认真梳理差旅费报销出现乱象的原因,整理出《差旅费报销明细问题清单》,更正了单位内部活动无需附活动方案、高速通行费、动车、飞机票只作为报销附件的错误认识。通知相关人员对照《差旅费报销明细问题清单》,补齐各自缺少的报销附件和签字手续。目前补齐更正问题62次。问题清单内另有27次公出未附会议通知或活动方案,因原办公室负责人吴某(2022年10份已调走),当时对财经纪律认识不到位,会议通知或活动方案资料未及时留存无法补齐。经2023年11月20日第八次主任办公会议逐一核对,确定27次公出真实性。三是于2024年1月8日,由中心支部书记、主任陈某某对原办公室负责人杨某、会计陈某、分管领导刘某某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改正不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公出审批、报销审核。要求今后公出审批时科室负责人应严格把关公出时间、活动方案等,避免再次出现审批公出时间与实际开会时间不一致的情况;差旅费报销时从报销经办人员到财务人员应层层把关审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四是2023年11月15日梳理制订了《差旅费报销附件审核登记表》,要求今后工作人员在差旅费报销时对照登记表内事项附齐,附全报销材料。2023年11月2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再次学习《长乐市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财务人员应提高业务水平;强调单位内部活动应附活动方案作为报销附件佐证。 

  (13)维修费用报销审批不严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我中心立即就车辆维修费报销进行自查,另发现2020年3月报销公车维修费2246元,维修结算单未经车辆管理员签批。二通知经办人员对2020年3月、7月、10月报销公车维修费的维修结算单进行复查、补录车辆管理人员和单位领导签批。于2023年12月26日对会计陈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今后要进一步加强维修费用报销审核,凡附件材料填写不完整的,不予报销。三是2023年11月15日制定《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附件审核登记表》,要求从业务经办人员到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表内事宜收集、审核报销材料,确保报销附件内签字等要素齐全,符合相关规定。 

  (1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我中心于2023年12月17日至12月30日对单位固定资产登记情况进行自查。还发现类似问题:2023年8月支出巡逻使用望远镜2台共572元,未登记入账。二是我中心对2023年2月购买的考勤机、5月购买的电热水器、8月购买的望远镜进行固定资产复查、补录,并按照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定期清查盘点固定资产。三督促经办人员加强业务知识经常性学习,于2023年12月26日对会计陈某进行了谈话提醒,明确价值1000元以下但耐用程度在1年以上的物品属于固定资产,需登记入账。 

  (15)账户开设程序不规范且“白条”入账。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已按照有关要求于2023年11月28日向区财政局完成食堂账户和工会账户的备案管理工作。二是食堂票据已由主要领导补齐审核签字。三是对会计陈某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要加强财经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四是针对我单位食堂报销凭证多为收款收据的情况,乃因我中心地处偏远,食堂食材主要从当地农户采购,当地农贸市场亦无开具正式发票的习惯和能力。并且从农户处采购生鲜食品能做到物美价廉,员工满意认可。此前我中心食堂食材采购月均支出约1.1万元,28人(保安16人、干部职工12人)就餐,每天人均餐费约14.36元(含一天三餐)。为进一步减少“白条”带来的财经风险,我中心明确杨某为食堂管理员,监督食堂日常食材采购等事宜。并于2023年12月13日制定《长乐区海滨度假村服务中心食堂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按照我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各项开支均应有正式发票,周边超市确无售卖的农贸产品(鱼、肉、蔬菜)无正式发票而用收款收据代替的,必须注明原因,并经我中心会议集体研究后报销。2024年1月起,我中心食堂报销已按新规定执行。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6.针对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6)“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按照边巡边改的原则,我中心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四次主任办公会议,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管理制度执行有关事项,强调凡是金额1万元以上的经费支出及重大项目采购、重大金额支出事项均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二是支部书记、中心主任陈某某对该问题在党员大会上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批评。作为单位“一把手”,应对“三重一大”制度深刻理解,应带头绷紧这根弦,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出现。同时,2024年1月8日对分管领导刘某某、陈某某及经办人员林某某、会计陈某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三重一大”制度学习纠正错误认知。我中心自2023年7月起,我中心凡1万元以上的经费支出均已通过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后支付。三是要求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将制度落实,领导班子在述职述廉时,要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之一,自觉接受监督。 

  (17)头雁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我中心于2024年2月29日第三次主任办公会议上,全体干部职工重新学习了《考勤请销假制度》;在会议中强调领导班子要自觉发挥头雁作用,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制度》,做到一视同仁,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二是在整改期间,我中心自查中发现领导班子在开会或因公事外出时,未按要求填写公出登记表。针对这个问题,在2024年2月29日第三次主任办公会议上,全体干部职工重新学习了《长乐区海滨度假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度中第四点参加会议、出差人员应先填写公出登记表,并报相关领导审批,未能及时填写的应向相关领导报备,事后及时补全手续。 

  7.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力的问题。 

  (18)“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3年7月起认真按每个季度至少一次的要求开展上党课,2023年7月至今已按时开展上党课 2 次。我支部于2024年1月3日集体学习《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指导意见》,重点学习第二章基本要求中“关于支部党课”的相关要求,加强支部党员落实“三会一课”的意识。二是认真做好会议签到。由于我中心参加党员大会和主任办公会议人员一致,前党务经办吴某为图方便或忘记做会议签到,导致会议签到表多次复印使用。对此我支部自2023年7月起各项会议严格按照一会一表的要求,及时做好会议签到。2024年3月25日支部书记、中心主任陈某某对现党务经办王某某进行岗前培训,提出了我支部2023年党务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要求其日常加强研读《长乐区直机关党建工作指南》,今后务必实事求是,依规依程序开展日常党务工作,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1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由于原党务经办吴某党务业务不熟,支部党员存在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关规定不够重视的情况,对“党员活动日”制度没有学习透彻,导致了我支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未按规定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主题党日活动。一是规范会议流程。2023年7月后我支部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了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2024年1月18日召开了组织生活会、2024年1月22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都在会前组织了专题学习研讨、开展了充分的谈心谈话、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好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会上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会议质量。二是规范党员民主评定,在2024年1月18日组织生活会的党员民主评定中,严格按照规定,由全体党员对党员等次评定进行表决。三是要求党员积极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由于原党务经办吴某党务业务不熟,支部党员对于“党员活动日”相关制度研读不深刻,导致我支部“党员活动日”开展不规范。自2023年7月起,我支部每月按时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至今共计8次,均由支部党员参加。2024年我支部党务经办由蒋某某更换为王某某(党员),要求王某某今后作为党务工作责任人,务必熟悉并规范党务流程,严肃我支部党内政治生活。2024年1月3日,我中心集体组织班子成员集体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推进“党员活动日”制度的实施意见》,会上重点强调支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员活动日。四是在整改期间,我中心自查中发现2024年1月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出现未完全按照“学习贯彻新思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践行宗旨、服务人民;求真务实、狠抓落实;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6个方面要求撰写的情况。对此我中心于2024年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材料经自查后,与主题教育办联络人积极沟通探讨,对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优化完善。 

  (20)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由于我中心支部书记陈某某未严格监督落实党员推荐程序,前党务经办吴某(2023年10月调走)和分管领导刘某某对选举工作条例没有深刻研读、掌握,导致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一是我中心于2024年1月3日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重点学习第一章第三条关于换届选举的相关内容,要求支部今后选举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必须经过党员推荐和考察,按照文件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方可报区直机关党工委批复。二是中心支部书记、主任陈某某在党员大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深刻地认识到,作为支部书记,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严格规范换届选举程序。中心支部书记、主任陈某某对党务分管领导刘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强调其今后在规范换届选举时加强督促,务必保证选举程序规范。 

     (21)党务公开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由于我中心党务经办蒋某某对党务工作不熟悉造成工作疏漏。一是我中心支部于2023年8月后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将党组织基本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总结等重要内容定期公示,2023年7月至今每季度都及时更新党费收缴公示内容。二是我中心支部于2024年1月3日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三是规范党费交纳。在整改期间,我中心自查中发现支部存在一季度缴纳一次党费的情况。2023年7月起,要求支部党员每个月按时交纳党费。并于2024年1月10日支部书记、中心主任陈某某对原党务经办蒋某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8.针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22)“一岗双责”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由于我中心班子领导对“一岗双责”认识不深刻,日常互相监督力度不够,导致没有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党风廉政工作计划落实年中检查和年终总结;经核查,2021年我支部没有常态化落实开展述责述廉工作,原因是我中心党员干部对开展常态化述责述廉工作意识不强,原党务经办吴某党务业务不熟(2022年10月调走),为应付检查将2020年3名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仅修改年份后直接提交,导致2021年3名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与上一年度通篇雷同。一是落实廉政工作。我中心于2023年7月后严格按照中心制定的《党风廉政工作计划》落实年中检查和年终总结。2023年陈某某已按要求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并在报告中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二是积极开展日常廉政谈话。我中心于23年12月28日,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对干部职工开展日常廉政谈话。三是加强信息更新,在整改期间,我中心自查中发现二楼党员活动室内学习活动园地公示栏长期未更新廉政相关学习及活动内容。对此于2023年12月1日组织廉政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加强班子成员廉政建设学习,并于2023年12月2日在二楼党员活动室内学习园地公示栏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并提醒各位党员重视日常廉政监督。同时,中心支部书记、主任陈某某在党员大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深刻认识到落实“一岗双责”重要性,同时,不断加强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每年认真组织开展常态化述责述廉工作。并于2024年1月10日支部书记、中心主任陈某某对分管领导陈某某、刘某某进行提醒谈话,提出班子成员务必重视述责述廉工作,同时,强调党员干部要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同干部职工开展日常廉政谈话,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务必重视述责述廉工作,严格按要求撰写报告,将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内容按要求体现落实在报告中。 

  (23)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意识。由于原办公室负责人吴某(2022年10月份调走)在工作中韧性不足,没有将“两节”督查工作坚持下来,造成我中心2020 年以来仅开展3次“两节”督查。针对这个问题,我中心于2024年1月4日,组织学习《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提高干部职工对廉政风险防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同时研究部署明确领导干部岗位风险排查和风险等级相关工作。二是加强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财务、采购、人事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公车维修费审核、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督促干部职工完善差旅费报销凭证,领导严格审批,依规进行差旅费用报销。2023年7月19日第四次主任办公会议上强调,凡是金额1万元及以上的经费支出(包括按合同规定支付的进度款),均需上会集体研究。工程项目(包括修缮工程)的预算和决算,项目招标的工作方案和确定中标单位均需分别上会集体研究,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三是加大“两节”督查力度。在“两节”等重要节点加大督查力度,每年至少开展3次,确保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于2024年1月17日对本单位2023年固定资产登记、单位考勤、移风易俗情况进行督查。发现2023年8月支出巡逻使用望远镜2台共572元,未登记入账。要求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于2024年1月补录登记。 

  (24)对移风易俗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增强重视程度,加强对移风易俗工作的宣传教育,与共建社区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我中心于2024年1月2日将学习移风易俗相关内容纳入2024年党支部学习计划中。于2024年2月25日党员活动日与共建社区景美社区开展移风易俗宣传,积极向社区群众宣讲移风易俗相关内容并发放移风易俗宣传手册。二是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主任办公会议事日程,提高领导干部和职工对移风易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中心于2023年7月29日四次主任办公会议上,传达学习了《关于印发<长乐区移风易俗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根据《长乐区移风易俗工作重点项目责任分解表》对我中心移风易俗工作进行部署。三是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在整改期间,我中心自查中发现我支部对于移风易俗活动仅限于坚持党员先行,并没有深刻坚持群众主体,认识到移风易俗必须依靠和发动群众,对发动群众方面宣传不够。对此今年我中心将加大移风易俗活动宣传力度,与共建社区展开至少2次移风易俗宣传,形成党风带民风的良好氛围。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9.针对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25)上轮巡察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问题已完成整改。由于我中心上轮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支部书记、中心主任陈某某在整改工作时主动性及自觉性不够,在廉洁纪律督查、党风廉政工作上意识不足,没有很好的履行主体责任;同时,中心副主任刘某某在党务工作方面执行不力, 整改工作时韧性不足,造成整改实效不高,导致上轮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及不彻底的问题。一是加强廉洁纪律督查,我中心于2023年9月30日和2024年1月10日开展廉洁纪律督查。并在2024年2月2日,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洁教育视频,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洁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二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视,我中心于2024年1月4日组织学习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觉悟和廉洁自律意识;支部书记、中心主任陈某某对此问题在党员大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作为中心“一把手”及上轮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应增强在整改工作中的主动性及自觉性,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巡察整改工作中,加强廉洁纪律督查、党风廉政等工作的意识,履行好中心“一把手”职责;并对中心副主任刘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今后加强对党务工作的方面的执行力,增强整改工作的韧性,提高整改工作的实效,避免在出现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及不彻底的问题。三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的学习,提高党员干部职工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力。对此我中心于2024年1月3日集体学习《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办法》,加强支部党员落实“三会一课”的意识。2023年7月起严格按照制度要求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四是我中心分别于2024年1月10日和1月19日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按照文件要求明确会议主题、议程和参加人员等要求,确保制度的规范执行。同时,按照文件要求邀请了驻区政府办纪检组参加会议。加强对会议的监督和指导,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五是筑牢意识形态思想防线。我中心于2024年1月4日组织学习了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并在会上结合中心实际工作进行了专项意识形态部署。 

  (26)对“未巡先改”工作不够重视、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我中心了解情况后发现,虽然分管领导刘某某在2023年1月份有对“未巡先改”工作进行部署,并明确了原办公室负责人杨某、原党建经办蒋某某、会计陈某,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未巡先改”自查自纠工作,但由于未细化检查机制,造成各经办人员都是自己检查自身的问题,不容易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造成“未巡先改”工作整改不力。针对此次问题,我中心在2023年12月25日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区海滨度假村服务中心情况反馈落实整改部署会,在会议中强调了“未巡先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整改目标。加强责任领导的督促,明确问题的责任人,同时针对区委巡察二组提出的反馈意见整理出《问题清单》,明确各项问题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在区委巡察二组提出问题的基础上,我中心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了10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0条,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切实加强党建工作。一是组织干部职工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员干部学深一层、悟多一分,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同时通过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组织干部职工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着力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评议等制度,不断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战斗力、凝聚力。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工作做法和经验,积极拓展党建活动载体,努力丰富党建活动形式,在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成效下功夫,进一步激发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引领作用,抓好党建与旅游双融合双促进,紧密结合实际情况,促进提升谋发展、促发展的能力。三是不断加强廉政建设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通过典型案例通报、知识竞赛等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以贴近实际、寓教于乐的教育方式,让廉洁理念、廉政意识入脑入心。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自律意识,做到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通过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的办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反腐倡廉意识。 

  (二)持续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以赴服务发展。一是提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传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向优秀单位或个人先进学习,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听取群众游客的建议意见不断健全完善度假村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组织引导干部职工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二是积极做好政务接待及上级调研的工作。大力配合文旅指挥部、古厝集团及文旅局等部门的接待及调研工作,热情细致做好来访考察服务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度假村的发展。三是认真抓好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通过聘请专业保洁人员每天开展海漂垃圾清理工作,组织专人检查督促,确保海滩干净整洁,让优质沙滩以优良的面貌,为游客提供更加优美的旅游环境。 

  (三)抓好旅游管理与服务工作,不断强化安全管理。一是着力抓好旅游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度假村旅游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督促运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保设施建设,落实安保人员和安保措施。同时,组织安保人员重点做好海滩危险水域、凤母礁及其周边礁石等区域安全防范,确保游客旅游安全。二是着力提升旅游服务水平。督促运营单位根据游客需求和规划要求,进一步完善度假村配套设施建设和提升,加强保洁、保安等一线服务人员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文明服务水平。三是积极推动度假村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主动融入福州滨海旅游大局,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沟通,大胆为度假村发展建言献策,全力推动度假村实现新发展。 

  四、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福州市长乐区海滨度假村服务中心期间,巡察组未移交干部问题线索和信访件。 

  截至2024年3月22日,福州市长乐区海滨度假村服务中心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已办结14件6人,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其中对福州市长乐区海滨度假村副主任刘某某、陈某某、会计陈某、区管科负责人林某某4人予以谈话提醒及批评教育;对福州市长乐区海滨度假村科员蒋某某、杨某2人予以批评教育。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8707101;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下沙村海滨度假村服务中心,邮政编码:350200;电子邮箱clqhbdjc@163.com。 

福州市长乐区海滨度假村服务中心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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