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省企业技术中心2023年度运行情况跟踪及2024年度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工信技术〔2024〕17号),现就做好省企业技术中心2023年度运行情况跟踪及2024年度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运行情况跟踪
已评定为省企业技术中心的所在企业请于3月25日前按要求报送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附件1)及2023年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以企业名称命名)发送至我局技术科邮箱:clqgxj_tp@163.com。
二、2024年度推荐申报工作
申请认定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闽工信法规〔2020〕9号)规定的基本条件,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申报企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申请材料按《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闽工信科技〔2020〕10号)编制,主要包括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其附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格式要求装订成册,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及意见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属“专精特新”企业申报认定省企业技术中心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佐证材料,并装订在申报材料中。
省企业技术中心采取随时受理企业申报方式,今年各批次的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24日、7月26日、9月27日。
联系人:何陈念、王苏瑜,联系电话:28927875,邮箱:clqgxj_tp@163.com。
附件:1.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2.2023年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汇总表
3.2024年省企业技术中心初审意见汇总表
4.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闽工信法规〔2020〕9号)
5.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闽工信科技〔2020〕10号)
6.《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省企业技术中心2023年度运行情况跟踪及2024年度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工信技术〔2024〕17号)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