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入库培育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4〕12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具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或企业已建立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二)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600万元、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650万元(农产品加工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不低于400万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低于45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少于25人;
(三)企业近两年内准备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报送要求
请申报企业于3月22日前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入库培育申报表》(附件1)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及电子档、《2024年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对象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档)报送至我局技术进步科邮箱clqgxj_tp@163.com。
联系人:长乐区工信局技术进步科 何陈念、王苏瑜,联系电话:0591-28927875,通讯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2号楼505室。
附件:1.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入库培育申报表
2.2024年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对象信息汇总表
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入库培育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4〕122号)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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