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闽政办〔2020〕5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建设用地内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11月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西片区启动区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11月23日,区船政文化保护发展中心、住建局、资规局、文旅局、城投集团、文投公司、金峰镇等有关单位及相关专家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查,会议原则同意报告提出的处置措施、建议。现根据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榕名城委函〔2022〕271号)文件,将评估论证成果公示如下:
一、区位及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为金峰镇西片区的启动区,评估范围北至三星村,南至金港路周边,西至西环路,东至胪峰大道,总面积约129.82公顷。
二、资源及处置措施建议
本次评估共涉及历史文化资源87处,其中:
(一)不可移动文物1处
不可移动文物1处,为前林河桥,原址保护。
(二)建筑85处
推荐传统风貌建筑2处,三星村八角44号、八角227号,原址保护;一般建筑83处,不纳入保护名录。
(三)历史环境要素1处
碑刻1方,为圆亭75号捐资碑,在后续规划设计或实施方案中结合圆亭75号后续处置措施统筹考虑。
上述历史文化资源评估论证成果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fzcl.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或福州市长乐区船政文化保护发展中心反映。
金峰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金福路1号
反映电话:0591-28672001
长乐区船政文化保护发展中心
通讯地址: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9楼
反映电话:0591-28111152
福州市长乐区船政文化保护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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