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乐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9日至12月24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委党校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6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统一思想,全盘认领整改清单。区委党校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会后,立即成立由常务副校长、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行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区委党校通过动员部署、集中学习讨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把落实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对反馈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立整立改,全力破解整改难题。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区委巡察二组《关于对区委党校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制定《落实<区委巡察二组关于巡察区委党校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强化跟踪督办,逐条整改、逐一销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常务副校长、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先后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校委会4次,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部署推进整改工作;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三)抓常抓长,全面转化整改成果。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标本兼治,把立行立改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强化对主课主业、后勤管理、党风廉政等工作日常监督管理,总结好、巩固好各项整改成果,把整改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变成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过程,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以整改实效推动党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有差距
(1)学习宣传贯彻新思想不够系统全面。重要精神未及时组织学习、宣传,“旧课新备”意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主动先行融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提升教师“旧课新备”意识,组织开展新思想集体学习、备课活动,2023年6月以来共开展集体备课19次,组织教师参加“线上+线下”培训活动3场13人次。聚焦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修改提升,开发和完善《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内涵与实施路径》等6门新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课程,其中5门课程已用于第37期科级干部进修班、第8期公务员培训班教学,并纳入秋季主体班教学安排。二是落实党校校委会理论学习制度、教职工理论学习制度,强化党支部集中研学,定期组织学习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23年6月以来共开展校委会、全校教职工会议、支部学习会14场次。三是购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著作选读》《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等主题教育必读书目,督促党员干部开展自学。四是2023年8月9日对责任人教研室主任杨某某和未完成备课任务的讲师陈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2)落实“从严治校”还有差距。主体班课程设置的科学性、系统性有待加强,学员考核模式较为单一。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党校举办的专题研讨班,学制不少于5天;第37期科级班、第8期公务员班依托“福建干部网络学员”平台开设“福州市长乐区2023年春季党政干部培训班”线上专题培训班次,设置《公务员保密工作应知应会》《全面推进依法统计提升数据质量》等“能力培养和相关知识”模块课程,通过平台数据及时督促学员学习,学员课时完成率达100%。二是抓党性教育,把学员入学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第一课,实施课堂讲授与现场教学相结合的党性教育模式,组织福州市城区党校第2期科级干部培训班学员签订纪律承诺书96份,促进良好学风养成。三是抓素质锻炼,将军训列为主体班必修课,2023年开展2次封闭式军训,参训学员98人;组织第8期公务员班学员赴乡镇(街道)、项目一线开展为期半个月的一线挂职锻炼,让学员在招商引资、项目攻坚等关键吃劲岗位中涵养攻坚吃苦的作风。四是细化课堂管理,落实《长乐区委党校主体班学员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学员考勤、请销假、廉洁自律等日常管理制度,每周公示考勤情况,每堂课抽查手机入袋情况2次、查看课堂监控1次,对违纪学员及时规劝、处理,2023年春季主体班要求学员做出情况说明6人,福州市城区党校第2期科级干部培训班要求学员做出情况说明1人。五是强化责任链条,建立班主任管理考核办法和评优机制,将带班情况纳入班主任年终绩效考核指标,2023年6月6日召开福州市城区党校第2期科级干部培训班学员座谈会,充分听取学员对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六是实行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双百分”量化考核制度,从理想信念、学风养成、廉洁自律、突出表现等方面检验学员党性锻炼成效,对不合格的学员不予颁发结业证书,并向组织人事部门和学员单位通报,2023年福州市城区党校第2期科级干部培训班评选优秀学员17名,1名学员取消当年度评优资格,有效发挥量化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七是2023年8月9日对责任人教务室主任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3)“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仍需持续加力。未能最大化发挥红色资源铸魂育人、锤炼党性作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现场查看各红色主题教育现场教学点软硬件水平与运转模式,2023年6月底联合区委组织部组成4个调研组对29个红色现场教学点进行联合调研督导,选出条件较为成熟和条件较为落后的现场教学点,形成调研报告报送区委组织部研究。二是挖掘各方面条件较为成熟的现场教学点,进一步打造猴屿村、桃源村长乐第一支部旧址等教学点,纳入各培训班次教学安排;三是将红色讲解员培训纳入党校今年秋季、明年春季培训安排,并督促各乡镇(街道)党校加强红色讲解员培训,目前湖南镇已将红色教学点讲解员纳入党校培训,组织当地讲解员到其他现场教学点进行调研学习2次。四是在7月中上旬组织教职工赴连江、霞浦等优秀现场教学点调研学习,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红色主题教育现场教学点借鉴成功经验;五是2023年8月9日对责任人校委、二级主任科员高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2.教师“熔炉工”作用发挥不充分
(4)“名师工程”推进不够深入。专职教研人员偏少。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正在招录硕士学历教师一名,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现有11名专职教研岗位,占全校在编岗位的44%。二是加大教师培养力度,深入推进“党校中青年教职工能力提升工程”,落实《党校教师职称评聘和岗位晋级推荐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对教师集体备课、听课复述、科研咨政等教学活动做出具体量化安排,并通过教研工作进度量化周(月、年)报等机制督促教师完成教学活动。三是加强师资培训,2023年7月31日-8月4日组织3名教师参加福州市党校系统第17期师资培训班,7月31日-8月11日选派一名教师参加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8月27日组织全体专职教师参加2023年度基层干部培训师资网络集中培训。四是2023年8月9日对责任人校委、副校长陆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5)精品课程战略推动不够有力。未依托“福建省党校系统精品课比赛”“福州市党校系统教学竞赛”等载体推进精品课建设。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教师积极开发精品课程,正在开发4门主题教育精品课程。二是重点打造现场教学精品课,目前已开发滨海新城、闽江河口湿地、长安村等5门现场教学精品课,其中“长安村: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课程在福州市党校系统2023年现场教学精品课评选活动中获得二等奖,正在开发“天字第一号工程:习近平同志领导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建设的生动实践”、“长乐:在数字经济浪潮中跨越前进”等2门现场教学精品课。三是2023年8月9日对责任人教研室主任杨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6)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党校在教师教案审核、教学评估考核、科研奖励等方面仍需完善,对教师科研论文的提升仍需加强,教师发表论文不够积极主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落实《教师职称评聘和岗位晋级推荐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完善教师考核机制,将教学评估、科研咨政等项目与职称评定挂钩,组织教师积极申报课题,2023年以来共申报课题、论文19篇,比2022年巡察前增长35.7%,2023年6月15日申报福建省委党校课题6篇、获立项2篇,6月25日完成全区人大论文1篇,8月30日完成2023年市委党校年会征文6篇,9月6日完成省委党校“党校初心与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研讨会论文1篇,预计9月底完成市域社会治理论文3篇、“市情论坛”征文1篇,11月份完成全区党建重点课1篇,其中包含《全过程人民民主福州实践探索》《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的有益探索——以长乐区为例研究》等2篇涉及我区民生热点课题。二是落实“一课一评”教学评估制度,每学期总结分析,对评价低、质量差的课程进行及时更新替换,通过“问卷星”电子问卷平台向福州市城区党校第2期科级干部培训班学员发放教学质量评估问卷,本校教师平均得分为98.55分。三是2023年8月9日对责任人教研室主任杨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3.对基层党校指导不够有力
(7)指导推进基层党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足。走访发现,部分乡镇基层党校落实“六个一”和“八个一”等规范化建设存在明显短板。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落实《党校挂钩联系指导乡镇(街道)党校制度》《党校教师挂钩联系指导乡镇(街道)党校工作方案》要求,每季度对乡镇(街道)党校进行调研。其中,2023年6月底、7月初,派出四个调研组对18个乡镇(街道)党校进行调研走访,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形式,了解基层党校办学情况,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党校按照“六个一”“八个一”要求,提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并形成调研报告报送区委组织部研究。目前,古槐镇党校已落实“一班一主任”“一班一宣誓”“一人一积分”“一班一总结”等党校建设八项制度;文岭、梅花镇党校有关制度已更新并上墙。同时举一反三,对调研中发现的漳港街道主教室未悬挂党旗,吴航街道、航城街道未建立骨干教师名册、客座教师名册等问题要求整改,均已整改到位。二是2023年8月9日对责任人乡镇党校指导室负责人陈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8)业务指导不够有力。党校校委、教师调研走访乡镇党校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落实《党校挂钩联系指导乡镇(街道)党校制度》《党校教师挂钩联系指导乡镇(街道)党校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加强对乡镇(街道)党校的业务指导。在巡察发现问题后,迅速落实每季度一次的调研走访。2023年6月底、7月初,4位校委与8位教师组成4个调研组,对18个乡镇(街道)党校进行调研走访,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党校落实规范培训管理要求,开设相关技能培训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提高培训实用性。目前古槐、文岭等乡镇(街道)党校已提升规范培训管理水平,陆续开设技能培训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其中,文岭、湖南党校9月份已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文岭党校已开设“开展系统业务培训 提高窗口服务水平”,猴屿党校开设《学习应急技能 提升服务水平》等相关技能培训课程。二是2023年8月9日对责任人校委、二级主任科员高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4.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9)意识形态融入主体班次不足。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对2022年秋季主体班以来设置意识形态相关课程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均按规定设置意识形态相关课程,福州市城区党校第1期科级干部培训班开设了《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专题课程,第15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设了《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学习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宣传工作的论述》专题课程,第37期科级干部进修班、第8期公务员培训班开设了《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课程,2023年6月7日邀请福州市委党校俞慈珍教授为福州市城区党校第2期科级干部培训班学员进行《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专题授课。二是因责任人时任教务室分管领导陈某已退休,2023年8月9日对教务室主任林某某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吸取教训,提高思想认识,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10)宣传阵地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送课下基层不足,微信公众号引导能力不强,宣传覆盖范围有限。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6月20日选派4名教师任长乐区老年大学兼职教师,2023年8月选派2名教师参加区国防教育讲师团,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宣讲任务,按要求落实好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七一主题宣讲等重大宣讲活动,2023年6月以来赴村(社区)开展宣讲9场。二是2023年6月制定《党校信息工作制度》,修订完善《党校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暂行)》,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对外宣传的重要作用,加强微信公众号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提升编辑水平;做好微信公众号在学员中推广工作,在培训班《学员手册》、入学教育等环节引导学员关注公众号、积极投稿,目前已有约420人关注。三是2023年8月9日对责任人教研室主任杨某某和未完成社区送课计划的吴某某、陈某某、陈某某等3名教师(另林某已调往晋安区委党校)进行批评教育;对微信公众号引导能力不强的责任人办公室负责人林某进行提醒谈话。
(11)保密管理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区委保密办立整立改要求,2022年10月25日召开保密工作专题会议,对使用互联网计算机处理工作秘密文件的林某、车某予以通报批评,2022年12月互联网计算机全部安装保密检查监控系统,按规定一年开展2次计算机保密自查。二是2022年10月修订完善《涉密载体管理制度》《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制度》《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制度》等8项保密管理制度,定期对当年所保存的涉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对需要销毁的涉密载体认真履行清点、登记和审批手续。三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要求,由承办人拟定审查意见和公开渠道,办公室负责人复查,指定定密责任人进一步审查,2023年6月以来相关人员均采用手写签字。四是2023年8月9日对责任人保密员刘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作风建设有待提高
(12)“慵懒散”仍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入开展“三争三领”行动,提升教学工作质效,按照《2023年事业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办法》《教师职称评聘和岗位晋级推荐审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关于教师教学等工作的具体要求,组织做好教师绩效考核、职称申评考核、岗位聘任、继续教育等工作,2023年教师小组集体备课次数合计32次,已达全年规定次数的88%,大组备课14次,已超额完成全年规定次数,其中2023年6月以来共开展小组备课12次,大组备课7次,《弘扬抗疫精神争当硬核干部》课程整改完成。二是2023年8月9日,对责任人教研室主任某某和未完成2021年度“新专题备课”及专题授课任务的陈某某、莫某某等2名教师(另林某已调往晋安区委党校、朱某某已辞职,共4名教师未完成2021年度备课及授课任务)进行批评教育。
(13)主动担当作为有所不足。教师送课下基层主动性不强,特别是青年教师下基层宣讲较少。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大送课下基层力度,2023年6月制定《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村(社区)工作计划》,结合乡镇(街道)党校和现场教学点调研、结对共建社区志愿服务等工作,在“七一”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基层宣讲工作,2023年教师已开展基层宣讲活动32场,其中2023年6月以来赴村(社区)开展9场。二是安排教师吴某某、薛某、莫某某、车某等4位青年教师分别加入区委宣讲团、区国防教育讲师团以及担任长乐区老年大学兼职教师等,提升青年教师基层宣讲能力与水平,2023年青年教师合计开展宣讲活动17场,占教师宣讲总场次的55%。三是2023年8月9日对责任人教研室主任杨某某和下基层宣讲较少的吴某某、薛某等2名青年教师(另林某已调往晋安区委党校)进行批评教育。
2.移风易俗工作重视不够
(14)宣传引导不足。未按要求将移风易俗内容纳入主题班培训。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将移风易俗主题内容纳入主体班教学课程,计划在2023年10月福州市城区党校第1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设《如何正确操办婚丧喜庆》影像教学课程,并向学员发放移风易俗倡议书,引导学员崇尚文明之风,积极倡导文明健康、厉行节约的风气。二是举一反三,对要求纳入主体班党校课程的内容重新梳理,建立主体班必修课台账,对2023年主体班必修课进行重新摸排,均按规定纳入课程设置。三是2023年8月9日对责任人教务室主任林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15)承诺、审批制度落实不严。存在未按规定签定承诺书、未批先参加等现象。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在2023年7月20日的全校教职工大会中传达学习《长乐区移风易俗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二是每年初组织全校教职工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并由专人监督,承诺书必须本人签署。三是严格落实参加婚丧喜庆活动审批制度,2023年5名教职工操办、参加3场婚丧喜庆活动,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审批。四是经核实,2022年林某某《不违规操办、不违规参加婚丧喜庆活动的承诺书》由他人替签系因2022年3月党校作为集中医学观察点,为减少不必要人员流动,由经办人员陈某某电话告知挂职外单位的林某某承诺书内容后代签,疫情缓解后林某某补签了承诺书,但因工作疏忽未及时替换代签的承诺书。2023年8月9日对经办人员陈某某、未批先参加的教师张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对分管移风易俗工作的校委、二级主任科员陈某进行提醒谈话。
3.内部管理仍需加强
(16)财务审批把关不够严谨。报销附件不一致,接待时间早于审批时间。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6月6日组织财务工作人员陈某某、吴某某重点学习《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长乐市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实施办法的通知》(长政办〔2017〕123号)中关于公务接待报销的部分,明确了报销审核程序。二是每季度末开展财务自查,仔细审核报销费用的单据及附件材料,防止附件材料不齐全不一致报销,在6月底第二季度、9月底第三季度的自查中发现发票签字不全等1项问题,已整改到位。三是2023年8月9日对责任人总务室副主任陈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17)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未对固定资产的购进、领用、归还、报废等建立台账管理。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机制,由李某某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购进、领用、归还、报废等工作,并有相关的纸质登记资料,资产有特定使用人的,及时准确登记。目前课桌椅数量已重新清点登记到位,原来列入固定资产登记的课桌椅共130张,因疫情防控隔离工作损毁的课桌椅有21张,已作为医疗废物按照盘亏处理。二是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详细记录相关物品的信息资料,并每年进行1次盘点,及时反馈给使用人,准确掌握固定资产去向,目前办公电脑等固定资产均登记到位。三是2023年8月9日对责任人固定资产管理员李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18)零星修缮不够规范。存在程序执行不够到位、 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6月组织人员认真学习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精神,详细了解工程、采购等有关流程,提升履职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二是全面摸排管理,举一反三,对2017年底以来的工程、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特别是对党校二期项目建设的采购项目进行全面自查、整改。三是2023年8月9日对责任人校委、三级主任科员李某进行批评教育。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
(19)民主生活会不够规范。存在重大事项未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混乱等问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7月20日召开校委会,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文件精神,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2023年7月20日按要求召开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开展对照检查。二是加强对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6月15日组织党务经办认真学习基层党支部各类会议记录范例,提升基本工作技能。三是因责任人时任常务副校长、党支部书记林某某已退休,会议记录人员林某已调往晋安区委党校,2023年8月9日对党支部组织委员吴某某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民主生活会组织、记录等工作,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20)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6月21日召开支委会,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二是2023年6月21日召开党员大会,传达文件精神,要求党员严格组织生活会程序,提高会议质量。三是举一反三,对组织生活会材料开展自查,未发现类似问题,2023年开展了1次组织生活会,参会党员开展批评率达到100%。四是2023年8月9日对责任人党支部组织委员吴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2.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突出
(21)党员领导干部表率带头作用有差距。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注重发挥带头作用,领导干部率先学习,并在理论学习、廉政学习时为党员传达、讲解有关文件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严格开展“三会一课”,2023年5位校委已有3人上3次党课,2人计划在主题教育中安排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党课,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全覆盖。三是定期开展警示教育,结合日常谈心谈话开展经常性提醒教育,2023年开展谈心谈话30次。四是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各项制度,2023年6月修订完善《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党校教职工行为规范》《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党校廉政风险点防控制度》《校务委员会议事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组织管理与监督。五是2023年8月9日对未按要求上党课的校委高某某、李某等(另黄某某已退休,共3人5次)进行批评教育,对责任人党支部组织委员吴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22)党员骨干作用发挥不强。部分党员教师未完成教学任务。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发挥党员教师模范带头作用,严格按照《2023年事业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的要求,组织党员教师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9名党员教师按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规定,全年须完成教学授课26场,完成课题、论文9篇)。2023年党员教师共完成24场教学授课,申报、完成各类课题、论文15篇,其中2023年6月以来申报、完成各类课题论文14篇,完成10场教学授课,区委党校秋季主体班也将安排党员教师授课,确保超额完成全年规定工作量。其中张某某完成3场教学授课、发表论文1篇,薛某完成教学授课3场、发表论文1篇,莫某某完成教学授课2场、发表论文2篇,教学工作量均达标。二是2023年8月9日对责任人教研室主任杨某某和未完成教学任务的薛某、莫某某、张某某等3名教师(另林某已调往晋安区委党校)进行批评教育。
3.师资队伍素质仍有提升空间
(23)距离适应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要求的党校人才队伍有差距。教师队伍结构和规模有待提升,骨干教师少,“中间”力量不足。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正在招录硕士学历教师一名,2023年7月推荐1名教师参加党校系统中级职称评选,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积极选派教师参加党校系统师资培训,2023年7月31日-8月4日组织3名教师参加福州市党校系统第17期师资培训班,7月31日-8月11日选派一名教师参加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二是组织教师积极承接教学任务,加大本校教师参与教学比例,骨干教师参与主体班教学,青年教师参与专题班、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教学,2023年党员发展对象班课程全部由本校教师承担教学,主体班本校教师参与授课达4.5成,比巡察前增长13%。三是发挥骨干教师作用,讲师张某某结束借调,积极承担本校教学、科研、宣讲任务,2023年担任班主任1次、教学授课3场、发表论文1篇、基层宣讲9次,同时担任航城街道洋屿村驻村第一书记,进一步丰富基层工作经验;讲师陈某某2023年担任班主任3次、教学授课3场、申报论文1篇、基层宣讲3次,教学工作量均达标;同时根据党校《2023年事业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办法》,明确讲师吴某某负责总务室工作,且全年须完成相关学术论文或部门调研课题、兼任一个现场教学讲授任务或党校专项工作、承担带班工作等教科研任务。四是2023年8月9日对责任人校委、副校长陆某某和未完成教学考核任务的讲师陈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4.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24)“一岗双责”落实不够严格。未严格落实新提任干部廉政谈话制度,2019年和2021年未对新提任股级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每半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年终各校委开展述责述廉,2023年7月召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二是对新提任干部及时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定期对专项工作开展谈心谈话,不断提升廉政谈话的质量和效果,2023年新提任的林某某、刘某某等2名股级干部均按规定开展了任前廉政谈话,同时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对党员干部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了专项谈心谈话。三是2023年8月9日对责任人校委、二级主任科员陈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25)防微杜渐意识有待加强。落实党风廉政目标责任制走形式,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目标责任制,2023年7月召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2023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部署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各项制度,2023年6月修订完善《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党校教职工行为规范》《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党校廉政风险点防控制度》《校务委员会议事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组织管理与日常监督;三是加强警示教育针对性,通过全校教职工会议、支部集体学习会、“三会一课”以及主题党日等学习活动中开展廉政教育,6月21日第9次全校教职工大会中传达学习《求是》杂志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7月20日第10次全校教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中国纪检监察报文章《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8月16日支部集体学习会学习人民网文章《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提高全校教职工拒腐防变意识。四是加强教职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意识,2023年全校教职工均按要求填写登记年度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五是因责任人时任党风廉政分管校领导陈某已退休,2023年8月9日对现党风廉政分管领导校委、二级主任科员陈某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吸取教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26)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严。未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 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张某某、林某某、陈某某等3名干部未经审批擅自出国(境)问题,已于2022年3月3日在全体教职工会议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职务职级晋升资格,并责令其在会议上深刻检讨。二是2023年7月对全校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进行全面摸排自查,全部科级以下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均按要求登记并上交办公室统一保管。三是结合日常谈心谈话工作开展经常性提醒教育,做好新入职干部培训,2023年7月在对新入职参公人员袁欣娴谈话中强调关于因私出国(境)相关管理规定。四是2023年8月9日对责任人校委、二级主任科员陈某进行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区委党校共收到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1件,目前已办结1件,对3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其中诫勉处理1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虽然前期的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新时代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仍有差距,必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一)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紧盯教科研工作、师资队伍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眼长远建章立制,把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整改成果用制度固化下来,加强制度执行力,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二)扎实推进从严治校。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三)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履职能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2106701;通信地址:长乐区首占镇赤屿村山腰106号,邮政编码:350202;电子邮箱zgclswdx@163.com。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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