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乐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31日至9月30日,区委巡察三组对区委台港澳办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6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及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有关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整改部署督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深刻检视,剖析问题,找准病根,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6月2日,召开区委台港澳办2023年第五次室务(扩大)会议,邀请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三组参加,研究部署区委台港澳办巡察整改工作。会议通报区委巡察三组《关于对区委台港澳办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成立区委台港澳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工作分工。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履行好“一岗双责”,通过直面问题、正视不足,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深化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到位。6月29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针对巡察三组反馈的问题,注重突出问题导向,进行逐条梳理,结合区委台港澳办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落实<区委巡察三组关于巡察区委台港澳办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确定责任人员、责任部门、目标要求和工作时限,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狠抓整改工作,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保持整改工作有力推进态势,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聚焦巡察整改工作,分别召开室务(扩大)会、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相关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协调、整改。严格对照4个方面10项共19个问题,共采取57条措施进行整改落实,要求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同时明确工作分工,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个个有成效,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精神不严不实
(1)把握两岸融合发展要求不深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充分发挥区委台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落实落细《长乐区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若干措施》,整改发现未落实的8条措施中,关于设立海峡两岸(长乐)婚姻家庭服务驿站、建立健全两岸婚姻家庭数据库、面向台胞提供住房保障等6条措施已落实到位;设立台资项目审批服务窗口、安排编制用于引进合格教师等2条措施正在推动整改,预计明年年初完成整改。二是统筹协调相关单位扎实开展对台工作,包括协调相关部门征集面向台胞的就业岗位、打造两岸融合社区等内容,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三是于7月21日组织学习《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进一步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等相关人才政策,深入福州台泥水泥有限公司、外语外贸学院等单位宣传相关惠台措施,吸引更多台湾人才来航实习就业创业。干部处理情况:对把握两岸融合发展要求不深入的王某某、林某某、蒋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2)督促惠台政策落地缺乏韧劲。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航就业创业的八条措施》《关于进一步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和推进台湾青年创业就业的措施》过期后,我办围绕区里出台的《福州市长乐区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二条措施》等政策,协调相关单位落实面向台胞新政策、新措施,7月6日组织永森、光隆等台企代表参加政策宣讲会,协调区人社局等部门为台胞兑现“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奖励、台湾优秀毕业生生活补助等政策,共计33.75万元。二是10月9日赴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调研台湾人才工作并召开“双向奔赴 圆梦长乐”台湾人才座谈会,详细介绍台湾人才引进、就业等方面相关政策,引导台湾人才来航就业创业、施展抱负,助力海峡两岸融合发展。三是6月27日组织“鲲鹏2023暑期两岸青年交流营队”到网龙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参访,指导网龙台青创基地开展两岸交流活动3场,帮助4名台青入驻基地,进一步增强网龙台青创基地引才功能。四是8月18日组织人员前往两岸企业港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调研,指导该基地配备负责台青创业就业驿站工作,为入驻的台青台企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干部处理情况:对督促惠台政策落地缺乏韧劲的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3)台胞权益保障工作仍需加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调整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分工,明确信访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由陈某某同志负责处理台胞信访事宜。今年以来,针对“台湾盛世兴业有限公司请求协助解决华兴农产品及海鲜加工冷冻项目用地有关问题”的信访问题,我办多次与项目业主沟通解释、讲解政策,现该项目业主已不再上访。二是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建立联动机制,于8月8日联合区人民法院共同制定《关于建立涉台民商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与区人民检察院签订了《关于加强联系配合依法服务和保障台资企业健康发展的十条规定》。三是8月8日组织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并联合走访台泥、光隆等台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台胞检察联络员机制,发挥台胞检察联络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干部处理情况:对台胞权益保障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2.港澳工作开展不扎实。
(4)港澳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增加港澳工作干部队伍力量,在港澳事务科配备陈某某同志具体负责港澳经贸、交流等业务,提升港澳工作力量和工作水平。二是将港澳事务纳入议事日程,7月21日在区委台港澳办第八次室务会议上通报2023年上半年港澳工作主要成效及亮点,研究部署2023年下半年港澳工作计划,推动港澳工作有序开展。三是7月5日组织人员走访重点港澳企业,完善港澳企业基础信息,了解和掌握港澳同胞诉求。四是于4月8日举办“数字时代、青年力量”港澳大学生福州新区行活动,组织20多名港澳大学生到滨海新城参访交流,并进行交流座谈、政策分享。五是于2月22日-25日参与福州新区团组赴港开展闽港合作交流对接活动,对接福州新区闽港重点领域合作事项,促推与香港方面的交流合作。干部处理情况:对港澳工作重视不够的王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5)港澳工作沟通协调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7月27日会同区委统战部召开港澳工作座谈交流会,互通港澳工作情况,共享港澳工作资源,推动港澳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严格落实港澳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区委台港澳办与区委统战部沟通协商机制,在港澳知名人士的来访报批和接待、开展重要的民间交流活动等方面加强与区委统战部沟通协商。三是及时向区委统战部报送港澳团组接待相关情况,比如4月8日“数字时代、青年力量”港澳大学生福州新区行活动信息等。干部处理情况:对沟通协调港澳工作不到位的王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3.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6)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位。二是于7月3日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会,通报2023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部署2023年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增强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三是8月15日组织干部走访梅花镇、松下镇等沿海乡镇(街道),并安排陈某同志具体对接沿海乡镇(街道)开展涉台宣传工作,目前9个沿海乡镇(街道)均已设立涉台宣传栏,今后将在每年6月和12月更新一次宣传栏内容。干部处理情况: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重视不到位的蒋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7)涉台文稿审核程序不严格。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建立文稿审核制度,严格规范涉台文稿审核程序,加强宣传报道审核力度,确保涉台文稿得到严格把关,防止意识形态方面出现不良信息和不实报道。二是重新制作涉台文稿审核表,补签《以武会友!两岸武术界在航展演传统武术!》涉台新闻稿审核表,完成涉台新闻稿件审核闭环。三是8月8日由分管领导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涉台业务能力培训,重点围绕公文处理、台港澳业务进行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工作业务能力,为拟写、审核涉台文稿夯实基础。干部处理情况:对涉台文稿审核程序不严格的蒋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
(8)联系台港澳缺乏主动性。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增强靠前服务意识,牵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涉台交流活动,如“新春聚福地,福马启新程”马祖乡亲来榕欢度元宵、“山海合作 共同家园”福马村(社区)交流等活动,邀请台胞台企围绕不同活动主题进行交流座谈,提高涉台交流活动质效。二是今年7月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网龙网络公司等单位调研,收集在航台湾青年人才、台湾教师等涉台人员信息,全面掌握在航新生代台胞基本情况,加强对新生代台胞的了解。目前已建立信息库,在库台湾各类人才共95人。三是3月17日,联合区检察院开展“能动检察,护航台企”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彭某某、黄某某等有实力的新生代台胞开展座谈,帮助其了解大陆法律法规,提高法治意识。四是3月29日发函组织各乡镇(街道)对全区困难台胞救助情况进行摸底调研,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困难台胞日常联系和救助工作,为困难台胞提供优质服务。五是建立健全港澳企业和重点人士数据库,截止目前,已掌握在航登记注册的香港企业116家、澳门企业3家,长乐籍省、市、区港澳政协委员36人,现已经走访了9家港澳企业,为更好地服务港澳企业和港澳同胞夯实基础。干部处理情况:对联系台港澳主动性不够的王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9)推动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建设不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于7月21日学习研究《福州市台湾青年创业示范基地和推荐示范团队认定及奖励办法》等文件精神,吃透政策规定,推动创建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政策奖励措施落地。二是8月18日在两岸企业港台企青年就业创业基地挂牌设立台湾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为台湾青年的工作生活提供服务保障。三是8月18日前往福建省小租配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调研,推动在滨海新城创建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目前福建省小租配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正在筹备创建,预计今年年底前建立建成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四是今年年底前组织人员前往“三创园”开展调研,围绕“推动福州市滨海新城‘三创园’设立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目标,积极指导相关单位在“三创园”设立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干部处理情况:对推动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建设不力的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10)对台交流基地建设仍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7月12日组织人员赴闽江河口湿地保护区管理处调研,了解闽江河口湿地公园与台湾交流合作相关情况,指导打造省级对台交流基地。二是7月21日学习研究《福建省对台交流基地管理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吃透政策规定,8月9日组织人员前往闽江河口湿地保护区管理处,围绕建设省级对台交流基地目标任务,指导闽江河口湿地保护区管理处办好两岸湿地共同保护、参访交流、实习研学等活动。三是8月9日组织30多名参加海青节活动的台湾青年,前往闽江河口湿地公园参访交流,展示“清新福建”生态名片,提高闽江河口湿地公园知名度和影响力。四是积极在闽江河口湿地公园开展对台活动,力争2024年将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申报作为省级对台交流基地。干部处理情况:对建设对台交流基地不力的王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
(1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重新修订《区委台港澳办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区委台港澳办内部控制制度》,并于6月21日通过室务会议集体研究。二是在室务会议上重申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和临聘人员招收程序,切实落实民主集中制。三是制定区委台港澳办室务会议制度和区委台港澳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时研究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和临聘人员聘用等内容,督促“三重一大”事项经室务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干部处理情况: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蒋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1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调整充实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区委台港澳办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已制定年度计划。二是拟定8月25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工作会议,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总结2023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是建立区委台港澳办机关考勤管理和请(休)假制度、区委台港澳办值班制度,每月通报上月机关考勤情况,同时组织学习《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因公出差请假制度的通知》《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办公室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出差或休假请假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干部处理情况: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蒋某某进行批评教育。经了解,因时间紧迫,区委台港澳办原主任林某某行前已电话向区委领导请假;在2022年6月23日召开的2022年第六次室务会上,时任财务人员陈某因未对相关材料认真审核把关进行了深刻检讨。
2.党建工作有所弱化。
(13)党支部换届滞后。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于7月12日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掌握党建工作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党建业务培训,对党务干部加强培训,重点围绕支部换届相关规定等内容进行学习,同时分发《长乐区直机关党建工作指南》,做到党建工作开展有据可依,确保党支部换届不延期、不滞后。干部处理情况:对党支部换届工作重视不够的蒋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14)“三会一课”记录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2019年以来党员大会、党课等大部分会议记录人、出席人员栏目空白,审核人未签名,及时进行补签。二是于7月22日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对《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认真规范基层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进行学习,重点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训。三是每季度对支部委员会记录本、支部党员大会记录本、党课记录本进行检查,督促落实,今年以来“三会一课”记录本均已审核签字。干部处理情况:对“三会一课”记录审核不严的蒋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15)谈心谈话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于7月26日组织全办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基层党组织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制定区委台港澳办谈心谈话制度,推动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二是组织全办干部《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同时明确要求今后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开展谈心谈话。三是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开展了谈心谈话,做到了支部负责人与班子成员、支部负责人与普通党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集中谈话3次、个别谈话9次。干部处理情况:对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不规范的王某某、林某某、蒋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16)党员活动日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对2020年1月“红色领航,机关先行”活动方案中的错误内容进行修改。二是制定区委台港澳办“党员活动日”制度,同时落实2023年“党员活动日”全年计划,已开展8次主题党日活动,平均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活动累计参加48人次。干部处理情况:对党员活动日开展不扎实的蒋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整改方面
1.关于“落实招商工作任务存在‘等靠要’思想”问题。
(17)关于“落实招商工作任务存在‘等靠要’思想”问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由我办拟稿的《长乐区关于台湾招商专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已于2019年6月报区人民政府研究,因条件不成熟未予以出台。我办高度重视对台招商,强化“以台引台”和产业链招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对台招商引资,引进福州梅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悠创科技有限公司等5个台资项目,注册资金1.61亿元,完成台资项目落地全年计划50%。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于7月21日学习《长乐区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计划》等相关文件,跟踪服务光隆福州商务用车(新能源)零部件智造基地项目,该项目已在今年的第二十五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上签约。干部处理情况:对落实招商工作任务不到位的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党员活动日执行不到位”问题。
(18)关于“党员活动日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于8月10日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在全市推行“党员活动日”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区委台港澳办“党员活动日”制度。二是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研究谋划党日活动内容和形式,已制定2023年“党员活动日”全年计划。三是全面梳理2023年以来每月“党员活动日”具体方案、开展情况等材料,并整理归档。四是落实“党员活动日”全年不少于12次的要求。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8次“党员活动日”活动,完成全年计划67%。干部处理情况:对执行党员活动日重视不够的分管领导蒋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廉政谈话局限于节前廉洁自律提醒,且谈话内容单一”问题。
(19)关于“廉政谈话局限于节前廉洁自律提醒,且谈话内容单一”问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区委台港澳办廉政谈话制度,对廉政谈话进行明确规定,确定谈话情形、时间要求和谈话内容,为扎实开展廉政谈话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机关效能等内容进行廉政谈话,由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科室人员谈。巡察整改以来,累计廉政谈话10人次,实现谈话人员全覆盖。干部处理情况:对开展廉政谈话重视不够的王某某、林某某、蒋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委巡察三组未向区委台港澳办移交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但由于客观原因,尚有部分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整改。下一步,我办将在整改工作基础上,以钉钉子的精神,扭住问题不放松,坚持整改不松懈,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全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深化融合发展,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秉承“两岸一家亲”的理念,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改进和推动对台工作的重要契机,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对台工作部署,积极融入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努力推动长乐加快建设两岸深度融合的现代化国际城市领航区。
(二)强化使命担当,推动台港澳工作高质量发展。围绕服务中央港澳工作大局,充实工作力量,加强与香港、澳门日常联络协调部门、业务部门联动协作,争取更多港澳工商界、专业界、青年界领袖和代表人士来航交流。推动滨海新城东南大数据产业园与香港数码港、香港科技园建立双边对接机制,助推双方数字产业合作。开展航港澳青年交流活动,支持港澳青年来航实习就业创业,助力港澳青年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三)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切实把整改工作成效体现在台港澳办各项工作中,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持续深化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适时对已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防止巡察整改问题反弹回潮。对基本完成整改问题涉及的把握两岸融合发展要求不深入、推动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建设不力等问题,拟于2024年年初完成整改。建立整改长效机制,经常开展对照检查,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将整改工作中好的举措和经验巩固下来,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台港澳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8932900;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物砂街道文松路666号1号楼3层台港澳办,邮政编码:350200;电子邮箱clqwtgab@163.com。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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