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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老干部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长乐区老干局 2023-11-08 15:08 浏览量:

  根据长乐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1019日至1224日,区委巡察组对区委老干部局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62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我局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区委巡察反馈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

  (二)强化组织领导,抓实责任分解。接巡察反馈意见后,我局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对个方面11反馈问题逐个分解,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6月30日召开区委老干部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反思问题产生原因,抓好整改落实制定《落实<区委巡察二组关于巡察长乐区委老干部局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目标要求及工作时限等,为巡察整改工作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

  (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照整改清单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实施挂图作战,聚焦问题完善措施,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立整立改、按期整改,确保巡察问题实现全面整改、精准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用心用情、精准服务老干部”的指示精神尚有差距

  1)政治待遇落实不够用心。组织理论学习、开展活动等方面未切合离退休干部身体、健康等实际,多数老干部未能参与活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先后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制定完善《长乐区委老干部局联系老干部分工表》,局领导分为四组,对应联系离退休干部,责任到人,分包到人;集中巡察结束后,我局立整立改,加强对离退休干部的“送学上门”服务,利用今年元旦、春节、“七一”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送学上门”活动6次,送上《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报刊书籍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内容的随身听等学习材料,并拍照存档,实现为服务管理对象传达新思想、新精神不漏一人全覆盖2023年7月下旬,由局领导干部带队,组织4个小组,对我局90个服务管理对象(离退休干部)逐个上门走访,摸底参加活动意愿及接收征订报刊的情况,逐户确认邮寄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形成工作台账;二是与邮政公司沟通确认报刊投送情况,排查未接收到征订报刊的具体原因,查缺补漏,并登记成册。截至2023年8月初,已根据报刊投送情况更正报刊投送相关信息,并与离退休干部沟通,及时收取投递的报刊,确保离退休干部准确无误收到订购报刊。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各分组工作人员定期跟踪反馈老干部报刊接收情况;引导离退休干部根据身体情况,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形势报告会、座谈、参观访问等活动

  (2)生活待遇保障不够尽心。对离休干部“五必访”和“一人一本台帐”等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离退休干部基本情况表》登记的联系电话有38%为空号”问题,2023年7月下旬,组织开展走访慰问、上门摸底活动,逐个了解并记录离退休干部对于我局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重新核实老干部的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完善离退休干部联系台账;二是针对“有60%的离退休干部在生病住院或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时未得到走访慰问”问题,集中巡察结束后,我局立整立改,加强对离退休干部走访慰问,2023年1月至8月初,共走访慰问生病住院或出现家庭重大变故的离退休干部26人次。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切实落实“五必访”制度,根据责任分工,督促分管领导定期走访或电话回访离退休干部,每年每人走访慰问不少于2次,及时了解其身体、生活状况、家庭情况及实际困难,并做好相应记录,登记成册,做到精心精准,不漏一人;三是针对“2017年以来未对区侨联“5.12”退休干部王某某走访慰问,2022年12月巡察抽查后,该局才得知该同志已于2020年4月去世”问题,我局对于出国出境的离退休干部,除了向本人或其家属了解情况,将定期与其原单位沟通联系,了解其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更新完善台账,避免出现类似情况;四是2023年8月8日对具体经办人员李某进行批评教育   

  (3)精细化服务不够贴心。对老干部医疗报销难等问题未能积极协调解决,未深入了解老干部的需求,未主动收集有益于老干部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项目。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基本完成一是针对“多年来老干部多次反映区卫健局工作人员限时报销医药费,且经常脱岗等”问题,2023年6月20日,我局向区卫健局医疗保健对象报销窗口工作人员黄某某了解存在问题和相关情况,并严肃谈话。同时,协调区卫健局,完善医疗保健对象报销窗口服务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医疗保健对象报销窗口工作制度》《医疗保健报销工作流程》等制度,明确服务职责、服务流程、服务时间等方面内容,并将制度内容上墙;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区卫健局沟通,实时监督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情况,不定期回访离退休干部,了解医疗保健对象报销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举一反三,2023年7月下旬,组织开展走访慰问、上门摸底活动,逐个了解并记录离退休干部对于我局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引导老干部工作者在日常工作中,及时了解老干部所思所想,用心用情做好政治、生活、精神等方面服务工作,畅通老干部问题反馈渠道,杜绝老干部医疗报销难等问题再次发生;二是针对“老干部活动中心的棋牌室没有配备防滑垫、饮水机等亲情化服务和无障碍设施等,而且棋牌室设施多处损坏,活动场所长期闲置,老干部参与度不高”问题,2023年6月底,我局已在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配备防滑垫、饮水机等亲情化设备,将走廊部分楼梯改为防滑斜坡,便于老干部进出活动。如麻将桌、棋牌桌等棋牌室设施损坏之处,已更换麻将机、棋牌桌等设施,并将闲置在旁的报废机进行报废处理,全面整理棋牌室整体环境。根据离退休干部协助看顾儿童等特点,升级改造服务用房,设置儿童寄放游乐区;采购健身设备等离退休干部喜闻乐见的配套设施,规定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开放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并通过短信、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动员宣传,利用离退休干部群体相关会议、座谈等对离退休干部积极发出邀请、倡议,提高离退休干部对活动中心整改后的认知度。下一步,我局将依托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联合各涉老单位,举办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有效提高老干部参与度;三是2023年9月13日对具体经办人员张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2.落实新时代老干部工作举措创新不足

  4)引导老干部发挥正能量的作用不够充分。未充分调动“五老”人员积极性,发挥离退休干部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讲好“长乐好声音”,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继续发挥作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对学习老英雄张富清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指示,但老干部局未组织学习、宣讲该先进事迹,也未结合我区实际挖掘先进典型”问题我局先后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了老英雄张富清同志、“全市优秀共产党员”郭伟民同志等的先进事迹,并结合我区实际挖掘先进典型,截至7月初,已通过《福建老年报》等新闻媒介,宣传报道陈子熙、林道维、朱培熙等我区离退休干部代表先进人物及事迹;二是针对2021年我区老干部工作信息宣传排名全市倒数第三名”问题,区委老干部局在2022年全市老干部工作量化考评中排名前进至第二档,并荣获“2022年全省老干部宣传工作表现突出单位”称号。集中巡察结束后,我局立整立改,举办信息宣传培训会,特邀省局业务处室骨干为全局干部职工、涉老信息宣传员作专题培训;修订《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老干部局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2023年版)》,进一步调动信息宣传队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周交流、月反馈、季通报的形式,持续抓牢信息宣传工作,2023年1月至7月,我局先后在国家、省、市各级各类刊物媒体登载稿件80篇。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挖掘、树立、学习先进典型,运用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对离退休干部的宣传、报道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针对2021年区关工中心未与区教育局沟通好报告团讲师的宣讲时间及对象,造成老干部讲师与学校发生误会”问题,2021年11月,老干部讲师向区关工中心反映情况后,关工中心办公室立即做好老干部讲师安抚工作,并电联学校分管领导,派人将老干部讲师接到学校内,按期开展宣讲。事后,与开展巡讲活动的学校沟通,要求提前安排人员在校门口迎候,有效避免巡讲活动再次发生类似问题,截至目前,报告团讲师与学校沟通良好,活动流程顺畅,未再因沟通和服务不足引发矛盾。下一步,区关工中心将举一反三,加强学校、教育局与报告团讲师的沟通衔接,保持与讲师、学校的联系,遇到问题立即解决,避免矛盾纠纷发生;四是2023年9月13日对具体经办人员高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5)收集老干部意见建议的渠道不够畅通。除了每年例行举办的季谈会、征求政府工作报告会外,较少开展上门走访等引导离退休老干部建言献策的方式,创新力度不足,老干部参与活动的热情不高,发挥老干部为长乐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的意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完成整改。我局将提升创新工作力度,拓展离退休干部建言献策的渠道,在保障季谈会、征求政府工作报告会等交流渠道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方法,不定期开展入户走访调研、征文、意见建议征集等活动,提高离退休干部参与度,引导离退休干部积极建言献策,切实为长乐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6)指导基层老年学校的“龙头”带动作用不足。区老年大学指导、引领、辐射基层的作用仍需加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以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印发《长乐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召开2023年全区乡镇(街道)老年学校建设工作推进会,2023年6月26日至6月30日,区老年大学开展基层老年学校教育工作调研,组织调研督导小组18个乡镇(街道)开展全区乡镇(街道)老年学校教育工作推进情况督导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18场,同时转赠市老年大学优质视频课件资源,丰富教育资源二是为进一步强化督促指导8月中旬,区老年大学再次开展2023年秋季乡镇(街道)、村(社区)老年学校教育工作推进情况督导,压紧压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

3.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7)发挥主渠道作用需要提升。区老年大学未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日常教学工作。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集中巡察结束后,区老年大学立整立改,于2023年5月27日与区直机关老体协联合举办“学思想加强党性,重实践再建新功”主题教育党课强化对老年学员的思政教育2023年8月,区老年大学教务处制定2023年秋季“大思政”课堂工作方案,将思政课作为学员必修课,凡参加老年大学学习的学员,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学校组织的思政课学习,结合学期课程总体安排进行适度完善,推动思想政治教育落地见效

  8)阵地管理薄弱。未能及时传播党的“好声音”。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2022年11月老干部活动中心阅览室报架上只有2022年7月的报纸”问题,2023年8月8日,我局具体经办人员董某某进行批评教育重申活动中心日常管理职责,及时更新报刊杂志最新内容,提高用心用情服务老干部意识,增强老干部归属感和获得感二是针对“老干部局微信公众号运营5年,关注人数仅236人”的问题,集中巡察结束后,我局立整立改,于2023年5月19日,研究通过《区委老干部局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制度》,明确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推送次数及推送时间,加强对文章内容的审核,提升推送文章质量;同时,整合区老年大学及区委离退休干部工委等资源,鼓励老年大学学员和离退休干部党员关注“老干部之家”微信公众号。目前关注人数已达427人,增长率超过80%。

  9)保密管理意识不强。保密制度不健全,《涉密人员审查表》相关的审批手续不完妥,未见到涉密载体的借阅、移交、销毁相关的登记手续。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集中巡察期间,我局立整立改,于2022年11月4日,根据保密局检查整改要求,已进一步完善保密工作检查、定密管理、工作秘密保密管理、涉密人员保密管理等制度,修订保密工作责任、保密宣传教育培训等制度;二是严格执行涉密载体有关管理程序,落实对国家秘密文件的登记管理,《涉密人员审查表》相关审批手续并于2023年8月8日,对具体经办人员陈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作风建设不够扎实

  10)担当尽责有差距。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7月下旬,开展走访慰问、上门摸底活动,逐个了解并记录离退休干部需要我局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共收集到相关问题5个,主要包括报刊杂志接收、医保报销、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截至8月中旬,已全部协调解决二是今后的工作中,将根据《长乐区委老干部局联系老干部分工表》责任分工,督促分管领导定期走访或电话回访离退休干部,掌握老干部基本情况,第一时间协调解决存在困难问题三是2023年9月14日对具体经办人员卓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11)移风易俗工作开展不细实。干部参加婚丧喜庆活动的审批、统计工作不详实,未落实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后报告反馈制度。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7月11日局务会上学习《中共长乐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活动的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重申婚丧喜庆事前审批和事后报告反馈制度二是2023年8月8日对具体经办人员刘某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对《干部婚丧喜庆操办酒席审批表》的审核,做好统计表上报,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三是2023年9月13日操办婚丧喜宴未落实事后报告反馈的当事人员陈某、陈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12)形式主义仍时有发生。廉政谈话、廉政教育及日常学习停留在纸面。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制定了岗前谈话制度,却未对新录用或调动的工作人员开展岗前谈话”问题,集中巡察结束后,我局立整立改,于2023年3月7日,对新提任正股级的张某某同志开展任前谈话6月19日,对今年调任区老年大学的黄某某同志开展岗前谈话二是针对制定的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实际未按制度开展相关工作”问题,集中巡察结束后,我局立整立改,对党风廉政工作开展全面自查,自2023年起均认真按照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开展相关工作的情况,并2022年12月和2023年6月,组织全体人员填写2022年和2023年《个人岗位廉洁风险点与防控措施排查表》,并严格审查填报内容,确保内容完整有效三是实行廉政谈话全覆盖,即局长与班子成员逐一开展廉政谈话,班子成员对一般科员逐一进行廉政谈话,并形成工作台账2023年上半年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一对一日常提醒谈话并于2023年8月8日对具体经办人员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切实履行职责,避免形式主义的问题再次发生

  2.“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落实不够严格

  13)公务接待管理不严格。存在公务接待经费超预算、以会议费列支接待费等问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2020年和2021年的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均为500元,而2020年报销接待费1820元,2021年报销2600元问题,加强财务人员预算业务政策制度的学习,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接待费预算从严从紧规范接待费开支,避免接待费超支现象二是针对“老年大学2019年12月和2021年1月以会议费列支接待费用1486元和1340元”问题,2023年6月14日,召开区老年大学全体行政人员工作会议,组织认真学习《长乐区老年大学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全体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避免出现类似问题。并于2023年8月8日,对具体经办人员林某某、刘某进行批评教育。

  14)会议用餐频率较高。2018-2021年该局组织召开会议92场,其中有40场安排用餐,会议用餐率达43.4%,区老年大学会议用餐率达85.7%,区老年学校协会的会议用餐率达77.7%,有的同一天召开三场同一主题会议且均报销餐费。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2019年9月29日,区老年大学和区老年学校协会分别召开3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会议,均报销餐费”问题,因活动由区委老干部局和区委离退休干部工委主办,区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协会共同承办,区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协会分别承担不同节目的演职人员筹备会餐费,同日以召开3场相同主题会议分别列支餐费。2023年6月14日,召开区老年大学全体校务人员工作会议,组织全员认真学习《长乐区老年大学财务管理制度》,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从严控制会议费开支,控制单位运行成本,非必要不安排用餐。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意见精神,从严从紧合理安排工作餐。会议用餐严格执行领导审批流程,不符合工作餐标准的不予安排,遵循从简务实原则,精简会议费支出。公务接待方面:长乐本区公务活动不安排用餐;长乐区以外公务活动,非行程在半天以上、与我局业务活动相关的活动不安排用餐。经摸排,2022年开展各类活动约15场,仅安排公务接待活动用餐一次,开支金额为3838元。2023年8月15日,对老年学校协会法定代表人唐某某进行批评教育2023年8月21日对具体经办人员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二是针对“2018年6月26日召开离退休干部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时间为上午却安排工作晚餐”问题,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区委老干部局巡察整改部署会上,强调会议安排工作的严谨性和前后衔接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以严谨的工作态度,规范会议安排和报销审查程序,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并于2023年8月8日,对具体经办人员卓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3.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15)专项资金使用效果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2018-2021年,该局下拨给19个基层离退休党支部和10个党建工作室工作经费,未跟踪督促使用情况,有的办公用品被挪作他用”问题,2023年7月1日-7月31日期间,由区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分管领导带队,全面检查2018-2021年下拨的经费使用情况,查阅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经费使用明细及相关凭证,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计算机、办公桌椅被挪作他用的问题,已指导其立整立改,将有关设备挪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使用,并进一步强调下拨经费与采购设备的使用范围,确保其仅用于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下一步,区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将结合经费下拨情况,及时跟踪督促经费使用情况,在摸清底数,掌握动态的基础上,做好离退休干部党建经费使用的指导工作;二是针对“2022年度未按规定及时下拨给十洋、三峰、区直机关等15个基层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问题,离退休干部工委经费每年仅15万元,所需指导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与党建工作室共29个,其中离退休干部党支部19个,党建工作室10个,故有限工作经费需用在刀刃上,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拨付。2022年,因江田、罗联、西关、科局级退休干部协会等4个党支部工作积极性高且经费紧张,共拨付工作经费五万元;人大、政协、住建局、纪委、航城街道、供销社、住建局、区直机关离退休干部协会、十洋社区等9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经费充足,工信局、财政局、水利局、交运局、洋锦社区、三峰社区等6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成效一般,且以上15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未提出经费补助申请,故未给予拨付。下一步,离退休干部工委将注重结合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实际资金困难及党建工作发展需要,合理制定党建经费补助计划,以保证离退休干部党组织高质量、均衡发展。截至目前,2023年已为西关、江田、区直机关离退休干部协会党支部等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拨付经费5万元。于2023年8月8日,对具体经办人员陈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16)财务管理不严密。存在审核把关不严,内控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2019-2022年该局向非电梯维保公司支付电梯服务费20000元问题,2023年7月26日,区委老干部局局务会研究审议通过《长乐区老年大学合同管理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类似合同续签事宜,均遵循“三重一大”管理制度,严格审核手续,如开票人与合同乙方名称一致等细则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并于2023年8月8日对具体经办人员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二是针对“2018-2021年机关工会报销会员节日慰问品25943元,发票和收款人不一致”问题,因经办人员对接商铺时审核把关不严,合作对象为售卖水果的个体工商户,其店铺没有公司账户,把货款转账给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2023年8月8日,对具体经办人员刘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加强对业务的学习,在今后的节日慰问品购买中加强对合作商户的审核,挑选规模较大有正式对公账户的商超合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三是针对“2021年区老年学校协会支付演出服装、鞋9261元,未见物品入库,领用记录”问题,2023年7月中旬对区老年协会资金购买的演出服装等资产重新进行盘点,登记入库造册。举一反三,组织区委老干部局及区老年大学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并生成固定资产清单,在每件固定资产上张贴或更新“固定资产标识卡”,并提醒干部职工及时上报购买的资产,交保管人员做好登记入库。2023年8月4日召开的福州市长乐区老年学校协会第二届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换届大会上,通过《福州市长乐区老年学校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和物资采购做了规定,使用协会经费购买,并需登记入库固定资产的物品,按照规定及时登记入库,按程序领用,并要求区老年学校干部职工严格遵循。举一反三,对2022年至2023年区老年学校协会账目进行摸排,未发现有购买演出服装、鞋等未登记入库的情况。

  17)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目录商品线下购买等问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我局组织财务人员对2023年以来的政府采购项目开展全面自查,自2023年以来,区委老干部局、区老年大学所有网超商品均通过网上超市直接采购;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等制度,规范和加强会计财经工作,举一反三,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从经办人员到财务人员层层把关审查,避免类似问题发生。并于2023年8月8日,对具体经办人员林某某、卓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8)“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部分重大资金支出未经局务会研究。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重新修订完善区老年大学三重一大制度,2023年7月26日区委老干部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长乐区老年大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区老年大学工作事项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执行,重大资金支出须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后提交局务会审议。2023年8月8日对经办人员姚某进行批评教育;2023年8月22日对分管领导邱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19)民主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未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2023年7月26日,区委老干部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乐区委老干部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重申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并强调发扬民主集中制原则,工作事项实行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广泛论证,科学决策,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20)领导班子凝聚力有待提升。多名干部反映,班子凝聚力不够强,“一把手”直接分管局大部分业务工作,班子团结协作不足;2018-2021年间局务会研究事项均未能形成会议纪要。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多名干部反映,过去班子凝聚力不够强,前任一把手直接分管局大部分业务工作,班子团结协作不足”问题,经2023年7月26日区委老干部局务会议审议通过《长乐区委老干部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强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领导班子沟通交流,杜绝“一言堂”等不良作风;二是针对2018-2021年间局务会研究事项均未能形成会议纪要”问题,2022年1月起,每次召开局务会议均及时签发会议纪要,并抄送领导班子成员各责任科室,截至2023年8月上旬,已形成局务会议纪要19篇。

  2.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仍需加强

  21)指导离退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不够有力。基层党支部“六有”标准落实不到位,示范党支部未能充分发挥示范标杆作用,“对标先进、学习先进”的氛围不足。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7月13日、7月17日,结合反馈意见,区委离退休干部工委指导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离退休党支部、科局级退休干部协会党支部的班子成员、党务人员就落实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召开会议,进一步强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规范开展及党务公开栏建设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并指导其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坚持寓教于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推动实现“专家学者请进来、离退休干部党员走出去”的目标,提高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活力和吸引力。同时,举办2023年长乐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在思想理论、党建实务、廉洁纪律等方面开展系统的指导,提高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能力水平充分激活“头雁作用”二是由局领导带队对西关社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建工作室,航城街道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江田镇离退休干部协会党支部,仁辉社区老干部党建工作室等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进行实地调研督导,主要了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就此指导工作。同时,局领导组织其余18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到福州市“六好”示范党支部先行点——航城街道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学习观摩先进支部在组织设置、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学习活动、作用发挥、制度坚持等六个方面的经验做法,以及党内组织生活,党日、志愿活动开展情况的材料整理,推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间互学互鉴、共促共进;三是2023年9月13日,对具体经办人员陈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22)指导社区党建工作室力度不够。推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同我区近邻党建工作融合发展不够,对增强组织生活吸引力等方面的探索不多,指导党建经费使用范围不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6月20日,监督指导梅花镇梅东社区老干部党建工作室开展“红色领航,银发助邻”主题系列活动截至目前,已开展“关心下一代”、“邻里文化宣讲”平安三率入户“有事好商量”“美丽家园 银发在行动扶贫助困等6个活动。同时,进一步强调离退休干部党建经费的使用范围党建工作室电脑等办公设备挪作他用的问题已立整立改;二是2023年7月6日,已监督指导胜德社区老干部党建工作室做好制度、人员、工作计划上墙,同时,举一反三,对其余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员党建工作室上墙材料做了检查,避免发生类似的问题三是针对所有党建工作室,举一反三,制定信息奖励方案,鼓励各党建工作室积极上报活动简报,一经采用则给予相应奖励。同时,鼓励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建工作室开展“乐龄学堂”、“四点半课堂”等系列活动,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发挥余热,奉献服务社区,助力近邻党建工作;四是2023年9月13日,对具体经办人员陈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3.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23)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存在请假人员又有表态发言等问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6月30日,对党务干部开展“三会一课”“发展党员流程”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增强党务干部履职能力,提高对签到、记录的重要性和严谨性认识,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保障发展党员的流程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并2023年8月8日,对具体经办人员卓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24)理论学习开展质量不高。部分党员撰写心得体会照搬照抄敷衍应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理论学习意识,认真对待理论学习,不做表面功夫;对照检查、研讨发言提纲、心得体会等书面材料,由经办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严把理论学习材料质量关,杜绝弄虚作假的不良作风;二是要求相关人员进行深刻反思,并围绕主题重新撰写心得体会,认真领会理论学习内涵要义,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扎扎实实抒发真情实感。2023年8月8日,对当事人林某某、蔡某开展教育谈话,提出严肃批评。

  4.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25)“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日常廉政谈话开展不全面。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2018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未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问题,我局实行廉政谈话全覆盖,即书记与班子成员逐一开展廉政谈话,班子成员对下属逐一进行廉政谈话,并形成工作台账,2023年上半年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一对一日常提醒谈话二是针对部分干部《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中廉政风险点填写内容与廉政无关问题,集中巡察结束后,我局立整立改,于2022年12月和2023年6月,分别组织全体人员填写2022年和2023年《个人岗位廉洁风险点与防控措施排查表》,对排查表进行严格审查,杜绝出现廉政风险点填写内容与廉政无关问题。并于2023年8月8日对具体经办人员林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2023年8月21分管领导艾某某、林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26)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对下属单位管理不够严格,违规违纪现象偶有发生。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2022年区老年大学校领导和中层干部受邀参加学员结业聚餐”问题,我局已于2022年4月1日,召集区老年大学相关人员黄某某、王某某、唐某某、阙某某、陈某某、郑某某逐一进行提醒谈话,告知类似行为引起的不良影响。同月,制定《福州市长乐区老年大学编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从人员聘用、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强化对编外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要求。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管理办法,持续加强对老年大学工作人员的管理,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二是针对“2018年12月老年大学虚开发票违规报销采购费用,违规向工作人员发放实物奖励,包括局长在内的老年大学5名工作人员被问责”问题,教育引导区老年大学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福州市长乐区老年大学编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强化队伍监督管理,营造风清气正校风2019年1月以来区老年大学认真贯彻2019年和2022年两期巡察整改指导意见,未向学员、教师发放任何形式的奖励,并于2023年8月8日对具体经办人员姚进行批评教育

  27)“两节”督查工作流于形式。“两节”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情况汇报套用往年的材料。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把关审核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情况汇报等文件材料,扎实开展自查及日常监督,确保工作做细做实,避免形式主义;二是2023年上半年,区委老干部局召开元旦、春节和五一、端午节期间廉洁纪律督查工作部署会2场,专题部署安排重大时间节点廉政督查有关工作,经自查,未再出现套用往年材料等问题并于2023年8月8日对具体经办人员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召开民主生活会态度不认真

  28)班子成员林某某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中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基本不变,问题剖析不够深入,没有对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问责等情况进行说明。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举一反三,防微杜渐,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深刻反思,加强对民主生活会工作的重视,提高撰写民主生活会材料的严肃性,强化材料审核把关,避免出现分析问题不深刻、内容雷同等问题;二是2023年8月9日,对当事人林某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2023年8月21日,对分管领导艾某某和经办人员卓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2.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报销发票无负责人签字

  29)2021年1-3月区老年大学食堂报销日常采购食材约5500元,发票无负责人签字。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2021年1-3月区老年大学食堂报销日常采购食材发票已补充签字。2023年以来,区老年大学严格遵照《长乐区老年大学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强化财务工作严谨意识,严格凭证报销签字审核流程强调凭证签核手续未完整不予报销。2023年8月8日对具体经办人员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3.超限额使用现金

  30)2021年5月和7月区老年学校协会购买舞蹈鞋、服装5465元和1700元,均使用现金支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6月14日,组织区老年大学全体人员学习《长乐区老年大学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员财务业务知识,强调合理规范使用现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杜绝超额使用现金报销现象二是2023年8月15日,对老年学校协会法定代表人唐某某进行批评教育2023年821日,对具体经办人员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二组未向我单位反馈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区委老干部局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开展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部分深层次问题需标本兼治、长期坚持整改。

  (一)把握巡察契机,“主动出击”意识先行。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二)抓好问题整改,“以点带面”持续发力。始终保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的工作态势,持续推进整改,突出问题导向,巩固已有的整改工作成效,适时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三)强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推进工作。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自觉将巡察结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将整改成效运用到老干部各项工作中,以良好的工作实效验证巡察结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8922538;通信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南山路30号,邮政编码:350200;电子邮箱clqwlgbj@163.com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老干部局

                                                                          202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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