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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的通知
来源: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09-19 16:41 浏览量:

各乡镇街道、相关企业:

  根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当前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长政办规〔2022〕18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23年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制造业企业予以奖励:

  (1)2022年度列入国家年度成本费用调查的工业企业

  (2)无失信信用记录和涉黑涉恶信息。

  二、奖励标准

  (1)2022年产值5亿元(含)以上,且增加值率达到24%(含)以上、增加值率达到22%(含)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

  (2)2022年产值1亿元(含)-5亿元之间,且增加值率达到25%(含)以上给予2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2023年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申请汇总表(附件1);

  (2)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打印的2022年《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表》(B103);

  (3)填报《工业企业增加值率计算表》(附件4,该表数据与表B103数据需完全一致);

  (4)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公安部门涉黑涉恶信息比对使用);

  (5)企业信用承诺书(附件2);

  (6)2023年涉及企业和个人的专项资金审核比对情况表(附件3)。

  四、申报流程

  1.企业应于10月10日前向区工信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若申报企业名称与联网直报平台名称不完全一致的,请附上情况说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区工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核,进行企业信用记录和涉黑涉恶信息比对,如有涉及的企业不予通过。

  3.区工信局根据有关部门审核情况,对所需奖励资金进行测算,并将奖励方案报区政府研究审定后下达奖励资金。

  五、其他事项

  1.请各乡镇街道及时将本通知转发给相关企业,认真组织符合条件企业申报。

  2.如若发现企业在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中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将对其予以通报,并记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两年内取消申报相关补助政策的资格,对已发放奖励的企业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追回骗取的资金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联系人:林雨欣;电话:0591-28888225。

  附件:1.2023年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申请汇总表

      2.企业信用承诺书

      3.2023年涉及企业和个人的专项资金审核比对情况表

      4.工业企业增加值率计算表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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