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福建省工业企业首破百亿奖励的通知》(榕工信行规〔2023〕21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开展2022年工业企业首破百亿奖励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22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0亿元的福州注册登记工业企业,首破工业企业是指企业自纳统以来至2022年报送的年度统计报表中营业收入数据第一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二、奖励标准
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1.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打印的企业自纳统以来至2022年每年度的财务状况表(成本费用B103)(加盖单位公章);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信用承诺书;
上述材料一式五份。
四、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应于2023年8月20日前向区工信局申请,按要求如实提交申报材料。
2.区工信部门牵头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联合财政部门行文(含企业申报材料)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报送市工信局。
3.市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有关内容、是否存在涉黑涉恶及失信等情况进行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联合市财政局行文上报市政府,按程序兑现奖励资金,并将奖励资金安排情况及时报送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五、有关事项
1.企业营业收入以联网直报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为准。若申报企业名称与联网直报平台名称不完全一致的,请附上情况说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申报企业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材料,年度报表数据必须真实,不得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金,若发现信用承诺不实或虚报情况,则取消奖励和下年度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区工信局联系人:林爱文,电话:28888225
附件:企业信用承诺书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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