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福州市长乐区闽乐家园项目“破产重整”领导小组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申报并通过随机摇号选定清算组成员的公告
来源: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7-10 14:46 浏览量:

  为有效识别债务人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根据债务人福建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拟对福建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破产预重整。因预重整清算工作实际需要,经闽乐家园项目破产重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通过公开申报、随机摇号方式选定一家社会中介机构成为清算组成员,参与福建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工作(同一时间以同样的方式选定另一家为备选机构)。为此,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已编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制的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且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5年以上(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2.申报人具有破产管理人经验,作为管理人或清算组在福建省内已办结至少2件破产案件(不含无产可破案件或强制清算案件)其中一件为房地产公司重整成功案件 

  3.申报人注册律师人数不得少于50人,且派出的本项目服务团队成员应不少于5人其中一半以上应具有破产管理人工作经验团队负责人应有10年以上的业经验(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4.社会中介机构或团队成员不存在以下情形:①正在担任管理人的案件有超过 3 年以上未结的;②正在担任管理人的案件尚有 2 件以上超过 1 年未结的,采用实质合并审理的破产案件数量按 1 件计;③正在担任管理人的案件有3件以上未结的,采用实质合并审理的破产案件数量按 1 件计。前述①-③情形不包含以集中指定方式指定的执转破案件。 

  5.申报人及其派出的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成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 

  6.申报人及其派出的本项目服务团队成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能担任管理人工作的情形。 

  7.申报人需提供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人基本情况(主要为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服务团队负责人证明 

  2.申报人委派参与本项目服务团队负责人及成员有关材料(①团队成员名单;②团队成员执业证复印件;③团队成员个人情况和办案情况介绍) 

  3.已办结破产案件的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 

  4.申报人本项目重整(包括预重整)拟定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包括: 

  ①如何履行土地出让合同附随义务; 

  ②破产期间是否复工续建、资金如何筹措; 

  ③如何审核申报债权; 

  ④如何解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内资金的解冻及资金如何使用; 

  ⑤开发续建工程中可能涉及的税收风险及防范、避免措施; 

  ⑥重整投资人的引进与招募、遴选方法; 

  ⑦工作计划时间表; 

  ⑧其他申报人认为应当增加的内容。 

  5.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申报人和委派参与办案管理人团队的负责人及成员正在办理的破产案件清单(主要为案件名称、承办法院、办理进度信息)。 

  6. 报价方案 

  三、申报方式 

  1.申报人应将所要求的申报材料一次性提交,邮寄至福州市长乐区会堂路152号电信大楼十层 黄鸿东13905907179、吴秀钦15880122800不接受申报材料的面交以及对申报材料的补充 

  2.申报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的第二日起算15个日历日止,请于该期限内邮寄申报材料并且达上述收件人 

  3、申报文件应按上述申报文件内容及顺序编制,一式份(正本一份,副本份),加盖申报公章并密封后,按照前述要求邮寄提交。申报材料不符合上述顺序和规范要求的,视为无效申报,不纳入随机摇号对象 

  4、申报人提供的申报文件应提供原件备查。 

  四、选任规则 

  1、首先从申报人中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通过随机摇号方式选定其中一家机构成为清算组成员,接着,以同样的方式另抽取一家作为备选机构。 

  2、遴选结束后对外公示。 

  五、债务人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乐鹤上新力悦榕首府“长乐闽乐家园”项目; 

  【项目公司】福建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方】福建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福州长乐鹤上沙京地铁口旁; 

  【土地成交】成交日期:2020年4月14日,成交总价:7.89亿元,土地款均已交讫; 

  【规划指标】用地面积:6.28万㎡,容积率:2.3,计容建面:14.44万㎡;合计规划10栋(31-32F)高层,其中两栋安置房; 

  【特殊业态】1、需配建安商房3万㎡,按2458元/㎡回购;2、需建设6100㎡商业,按5040元/㎡回购; 

  【工程进度】目前1#、2#、3#总层高为33层已盖至23层,7#总层高为33层已盖至10层,其余楼栋暂未动工。 

  【停工信息】于2021年10月8日全面停工、停产、停销。 

  2、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情况 

  ①现有债务5.365亿元债务(包括民生信托担保债务4.965亿元本金、拖欠的工程款、员工工资)此外,项目母公司福建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往来款的名目汇给项目公司11.5亿元。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就民生信托的的担保债权作出一审判决。 

  ②民生信托就上述的债务4.965亿元已申请北京金融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项目公司未网签的房源327套于2022年1月14日已经被查封;项目公司公章(包括法人公章、法人私章、财务章)均处于共管状态,由债权人民生信托公司和项目公司共同监管,公章使用受限 

  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内的0.4亿元也已被北京金融法院冻结,无法动用。 

  特此公告 

    

                                                            闽乐家园项目破产重整”领导小组 

                                                                   202371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