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3月17日至3月22日、5月5日至7月12日,区委巡察四组对区卫健局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15日,区委巡察四组向区卫健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此次巡察工作,指出了我局3个方面14项共38个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反馈的问题逐个研究,逐条制定整改措施,针对反馈的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35个,基本完成1个,未完成2个,已对213名(217人次)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涉及科级干部1人,其中,立案处理13人,诫勉谈话24人,谈话提醒124人,批评教育7人,责令检查49人。
一、精心部署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9月15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区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局党组认为,区委巡察四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区委巡察四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的督查落实。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4次局党组与党组(扩大)会议、系统大会,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形成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细化措施,扎实整改。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巡察情况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分工方案》,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38项整改任务、38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总结经验,注重长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积极把各项整改成果总结好、巩固好,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和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
(1)贯彻保障人民健康的理念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2年9月15日,制定《区卫健局贯彻落实“转作风、强服务、办实事、促发展”行动的实施方案》,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不断健全抓落实机制,要求党组领导班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应当在10日内提出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对上级重要会议、文件和工作部署,应当在20日内提出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坚持学用结合,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相关科室收集整理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卫生健康领域有关重要文件与会议材料,及时提交局党组学习,用先进理论武装头脑,进一步提高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理念和能力。二是继续加大人才招聘力度,着力拓宽增量渠道。加强与编办、人社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指导、支持,争取更多的政策条件,目前我局已草拟《长乐区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十条措施(送审稿)》,已将议题递交区政府,待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全面落实《十条措施》,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各层次医疗卫健人才。同时充分发挥区总医院优势,进一步统筹基层分院编制进行招聘,着力破解“招聘难、留住难”问题。三是加快推动相关项目建设,整合盘活全区医疗资源,积极助推远康医疗、瑞森口腔医院等社会办医项目建设,其中瑞森口腔医院项目已投用。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大力发展高端和特需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目前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医师、每千常住人口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执业护士数、床位数分别为2.21人、0.12人、2.91人、4.01张,与2020年末的1.86人、0.07人、2.14人相比有一定提升。全区床位数3691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已达4.56张。四是要求医护人员均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新冠疫苗注射人员严格落实穿一次性隔离服、佩戴橡胶手套等,长期坚持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针对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基层医疗机构严格落实整改:①鹤上院加强医护人员核酸检测频次检查,建立核酸检测频次台账,及时督促医护人员参加核酸检测;②吴航院完善了相关制度,对未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予以每人每次罚款200元(若有接种新冠疫苗等特殊情况除外),并加强组织定时定点核酸检测以及检测前提醒,检测后登记制度;③航城院对预防接种门诊负责人陈某某和当班护士林某进行了谈话提醒,提出了严肃的批评,要求立整立改,并要求院感防控专职护士长、各有关负责人加强对新冠疫苗接种、核酸采集、预检分诊等重要岗位的巡视,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的政策、措施。
2、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够有力
(2)未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一是责成中医院、妇幼院进一步修订完善《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和《总支委会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各自决策具体范围和事项,并要求严格落实,不定期召开院长办公会议、党总支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程序决策,对每个议题进行充分讨论,总支书记、院长进行末位表态发言,充分发挥集体研究决定的作用。区医院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重要事项,均召开党总支委会、院长办公会议或者院务会进行集体研究讨论,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和规章制度决策。同时自觉接受监督,对院内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通过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全院干部职工会议、院务会等形式,及时向党员干部通报传达,公开接受监督。二是目前区妇幼保健院党总支书记已由区委任命,已于3月15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区医院党总支部升格党委的请示已报上级党委批复,拟于近期完成区医院、区中医院党组织的换届工作。
(3)卫生人才队伍和重点学科建设有差距。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①简化招聘程序,对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或高层次人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进一步放宽基层卫技人员招聘条件,新招聘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等岗位专技人员可放宽到大专学历,护理岗位可放宽到中专学历,公开招聘符合入编条件的大中专医学学历卫技人员可突破事业单位1:3 的比例限制。2022年共开展公开招聘、专项招聘活动2场,共招聘到159名医学类卫技人员,其中副主任医师1名,硕士研究生18名,本科生48名,大专88名,中专4名。目前全区卫技人员总数2749名,其中:中、高级职称卫技人员共1135名,占卫技人员总数的41.28%;硕士研究生127名,占卫技人员总数的4.6%。高层次人才总量较2021年有一定提升。②协同区委编办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快推进“根据常住人口数变化及时动态调整核定人员编制”有关要求落实,有效缓解编制严重不足问题,努力为我区卫生人才招聘引进创造更加良好的政策条件;③建立健全住院医师、全科医师年度常态化培训机制,2022年我系统共报名参加住院医师、全科医师培训17名。同时依托区卫生进修校和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长乐区医院教学基地,通过“派出去、引进来”的方式,为我区卫技人员争取更多的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修机会,努力提高卫技队伍整体素质。二是重点学科建设方面:①要求区妇幼保健院按照《福建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要求》,从基础条件、技术队伍、医疗服务能力与效率、医疗质量、教学科研、医疗辐射、组织管理方面着手,着重做好儿科、妇科腔镜重点专科建设,已向上级部门筹备申报儿科、妇科腔镜重点专科建设。②中医院鼓励医务人员积极进行临床经验总结,并与上级医联体及医疗联盟医院合作探讨开展可实行的科研项目。对开展科研项目及获区级及以上科技奖人员,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方面予以倾斜。2022年,中医院已申报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科研平台课题1项,申报2022年度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科技计划项目2项。目前该院正筹备申报2023年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中的青年科研课题和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适宜技术项目;③与医学类院校建立人才引进渠道,通过公开招聘、校园招聘积极引进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麻醉、影像诊断等紧缺型人才。在高级人才引进方面予以政策支持,给予生活补贴,提高福利待遇,努力帮助其解决居住、子女上学、配偶就业等问题。
(4)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将医疗服务收入占比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实行院长负责制,每月进行监控与通报。科学规范统计范围,精准统计,2022年实现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值。二是责成区医院和区中医院针对这一情况进行分析整改:①区医院加强采购部门与临床科室的沟通,把医保局的新规定及时通知各临床科室,加大宣传力度。关注阳光平台的挂网情况,及时通知临床科室。一发现被撤网立即通知科室停止使用。按省卫健委要求完善耗材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把制度挂OA系统供全院下载学习。成立医用耗材安全使用管理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院内自查,各科室成立科室安全使用管理小组,每月各科室自查一次。加强高值耗材采购管理,禁止科室使用未挂网的高值耗材。2021年采购为99.82%,2022年根据高值耗材管理规定,严格把关验收入库,阳光平台采购率达100%。②中医院将高值耗材全部由平台采购,加强出入库管理,检查2022年高值耗材的采购,做到平台采购和入库一致,发现未在平台留痕的立即进行补录,2022年高值耗材平台采购率100%。
(5)医疗补短板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区人民医院项目调概事项已申报区委区政府明确;造价争议目前已协商解决,正在组织施工,二次装修正在同步进行,项目计划2023年6月底全面竣工。二是城区医疗资源盘整项目已完成整体可研编制,预计7月底启动搬迁。搬迁整合后,中医院新址不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高
(6)疾病预防与应急处置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针对疾病预防与应急处置能力不足问题,区疾控中心通过挖掘业务科室潜能,增加投入购置仪器设备,以及派送相关人员到上级疾控中心培训学习等措施提高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水平,项目已达78项。2022年11月28日,局分管领导对疾控中心主任陈某某等4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要求抓好疾病预防各项工作。
(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不当。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2年9月27日,我局组织公卫科到湖南镇卫生院进行工作指导,要求湖南镇卫生院立整立改。湖南镇卫生院重新制定村所绩效方案,细化考核指标,确定各村所工作任务量,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最后按照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及时核拨村所公卫服务报酬。2022年11月28日,局分管领导对湖南镇卫生院院长郑某某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基本公卫服务补助审核发放工作。二是分管领导对航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石某某等12人进行集体约谈,责成潭头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做好公卫宣传品开支的预算管理,严格按计划采购,按要求加强公共卫生仓库出入库管理,杜绝浪费现象再出现。
(8)预防接种工作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落实人员技术培训。每年分批组织全区预防接种人员进行资质认证培训。培训邀请市级专家进行授课,并组织考核,不断提高预防接种人员工作技能。二是常态化工作督导。将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内容,每年组织4次考核。三是强化实践技能培训。设置长乐区预防接种门诊示教基地。通过增加实践技能培训环节,使新上岗人员接受系统规范的岗前培训,掌握岗位专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让在岗人员不断强化基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及时更新知识,提升服务能力。四是提升防接种门诊建设水平。组织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对全区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进行重新验收与复核评定,对预防接种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通报整改,并将在下步工作中组织“回头看”,不断提高全区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水平。五是局分管领导对松下镇卫生院副院长(主持)韩某某进行谈话提醒,并责成松下镇卫生院立整立改。松下镇卫生院经与患者家属沟通解释,已取得家属谅解。同时进一步完善“三查七对一验证”制度,加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培训,提高预防接种业务水平,2021年6月15日,院部已经对本次工作当事人给予全院通报批评以及扣除绩效处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求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在接种前严格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举一反三,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9)信息化水平较低。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为更好地方便服务基层群众,截止2022年10月,共购置了240台便携式健康一体机发放给240家村卫生所,目前已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二是区妇幼保健院于2022年6月17日上线统一支付系统,通过调试完善,已于8月上旬实现自助机服务终端扫码付款功能,统一支付系统相关服务均可使用。三是通过与银行合作、自筹资金投入等渠道,各医疗机构现已设置99台自助诊疗设备,通过设置诊疗自助设备大大优化服务,为患者提高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4、移风易俗、扫黑除恶、惠民资金工作开展不够到位。
(10)移风易俗工作落实不严格。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移风易俗相关警示教育工作;二是制定下发《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移风易俗“双报备”制度的通知》,并在系统大会上强调部署,要求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后10日内向派驻纪检监察组书面反馈操办事宜的真实情况的同时,也一并向局党组反馈报告,实行双报备;三是严格按照区纪委党风室、区移风易俗办、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求,落实操办酒席审批附相关参加人员名单。责成2022年操办酒席的江田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陈某某、玉田镇中心卫生院职工陈某某补充附上酒席参加人员名单。
(11)扫黑除恶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并下发《关于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按照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认真落实。二是定期不定期深入各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对行政执法案件、医疗纠纷事件、群众投诉、信访件等各类投诉件进行摸排,加大力度寻找有关涉黑涉恶线索。三是持续保持高压严惩态势,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坚决打击“黑护工”,持续开展医疗机构涉黑涉恶护工清理整顿行动,区医院建立护工管理专项制度,规范88名在册护工管理;在有床位的病区醒目位置将护工收费标准、服务电话、监督电话等上墙公示,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随意加价、私自收费、聚众赌博的闲散护工,要求医疗机构及时终止服务合同,并及时向公安部门反应。定期组织学习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涉黑涉恶护工典型案件,认清形势,守好底线,强化排查机制。
(12)惠民资金审核、监管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按照区政府2022年3月10日专题会议精神,已将高龄补贴等职能移交区民政局。根据区政府[2022]56号专题会议纪要,老龄办于2022年5月将高龄津贴、老年人节日慰问金统计发放、老年人优待及《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组织实施等老龄办4项工作移交民政局。移交后,由区民政局负责高龄津贴发放及超发清退工作。职能移交后,由区民政局继续落实邱某某等3人清退事项。根据区民政局反馈,邱某某、陈某某、游某某3人已清退到位2人,其中2022年6月15日陈某某清退100元;2022年6月16日游某某清退800元;邱某某因户籍问题未处理尚在跟踪落实中。二是2021年11月15日我局下发《关于潭头镇蔡某某等5人奖励扶助金退款的函》(长卫家庭[2021]11号),函告潭头镇政府应按照文件要求于11月22日前追回蔡某某等人奖励扶助金,2022年9月28日我局再次函告潭头镇应按照相关文件和区委巡察整改要求于10月30日前退回蔡某某等4人奖励扶助金,10月25日、10月30日蔡某某等4人已退回奖励扶助金2.88万元,并于当日转入潭头镇财政所,11月4日退回的款项已汇入国库。科室经办人员已因未切实履行职责问题被区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和确认程序,完善奖励扶助逐级审核机制,加强经办人员业务知识培训,逐步建立健全确保奖励扶助制度落实的管理、服务和监督机制。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3)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加强公立医院微信公众号的监管工作,要求各单位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微信公众号内容的审核发布和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信息要经过领导把关审核后予以发布。三是建立健全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及时调整国务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四是统一要求,规范内容。对机关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公开的内容,提出统一要求,明确常情永久公开、要情定时公开、急情随时公开。五是加强督查,推动落实。由局综合科定期随机抽查各单位公开材料,对于未及时公开更新的单位给予年度绩效考核扣分。
(14)未按规定落实保密工作要求。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计算机保密自查工作,建立完善计算机台账;加强保密硬件配置,已将涉密专用计算机列入购置计划,配置保险柜、碎纸机、计算机检查和清除工具等各类安全防护设备;二是建立完善定密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要求,严格规程,重新设计印制符合定密要求的文件签发单,同时充分发挥已设立的定密工作专班的重要作用,要求局机关各科室认真落实《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定密制度》《关于印发卫生健康系统工作秘密管理制度的通知》《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保守工作秘密规定的通知》等各项定密工作有关规章制度,熟悉定密工作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定密程序,开展好定密工作;三是加强涉密载体保密规范管理,将涉密载体保存在密码保险柜中,做好借阅登记手续并督促按期归还;四是进一步加强计算机管理,督促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已配置的内网计算机上处理内部文件、在已配置的涉密计算机上处理密级文件,在非涉密计算机上粘贴“禁止处理涉密信息”等保密提醒标识;开展各项保密自查自纠工作,并按照保密要求,组织本单位外网计算机安装互联网保密监控系统。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不够有力有效。
(15)“点题整治”工作开展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省市区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要求,我局分别制定2021年和2022年《“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及任务分工。专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点题整治”工作,以“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的重复检查”“整治医务人员收受红包”、“整治边远地区和特殊人群看病难问题”等工作为重点,持续开展“点题整治”工作,局党组书记多次在系统大会上强调部署此项工作。除开展三项重点工作外,依托信息化平台开展便民服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义诊咨询,结合家庭医生签约开展家庭病床服务试点工作,开展“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发挥行业特色,护佑百姓健康。二是我局组织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无“红包”医院创建活动,要求创建医院做好亮牌和公示相关材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通过开展医德医风和警示教育、医院与病患签订医患双方不收送红包协议书、对住院患者进行回访等形式开展创建活动。我局依托第三方开展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和收到日常投诉举报等加强对创建医院的监督和指导。三是责令区二医院切实落实好整改工作,区二医院在门诊一楼大厅显著位置公布受理“红包”、回扣等问题的接待时间、地点、投诉处理程序等信息,今后将持续加强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的监督和管理。针对出院后的回访问题,安排满意度调查专项负责人专职负责此项工作,明确各病区回访工作的职责、内容、要求,并严格按照规定对全部出院患者进行回访。
(16)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仍有发生。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与医保、市场监督等部门的对接,进一步提高收费管理水平。二是责令区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区二医院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做到举一反三,坚决杜绝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
①区医院:针对重复收费的患者,院方主动采取逐一拨打电话的方式进行告知退款事项,告知过程中存在患者电话空号、直接挂断、明确不来领取等无法退还的现象。2022年1月,区医院将剩余无法退还的重复收费款316426元退还财政,但退款工作继续开展,后期如有患者来院退费,由医院先行垫付,事后再与财政申请结算。同时医院在管理上进行以下整改措施:在检查过后发现医院管理上有所欠缺的地方,对价格管理分工、管理制度都进行了梳理和补充,并多次组织召开专题分析整改会、院务扩大会、院长办公会,加强制度规范,建立专效机制。对自查发现的管理问题进行讨论、部署和整改,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了具体的价格管理分工原则:财务科加强价格库执行情况检查,负责诊疗项目、设备科负责材料项目、药剂科负责药品项目、医务科加强病案病历管理。财务科配备专职价格管理人员,不定期抽查各科室收费清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复检,责任落实到人。各科室规范收费第一责任人为护士长,加强科室常规收费教育,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每日安排人员查看科室是否存在异常收费情况,及时发现,及时进行患者的退费、补收等费用处理。
②区二医院: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间,区二医院医疗重复收费81452.6元。秉承立整立改的原则,区二医院立即公示公告开展患者重复收费退费工作。截止2019年9月27日,通知到位4053人,退费519次,共计退费14178.6元。截止2022年5月16日剩余67274元无法退还,遂于2022年5月17日汇至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针对此问题,将长期坚持整改,后期若有患者来院退费,将先行垫付资金,事后再与财政申请结算。
③区妇幼保健院:针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期间不合理收费问题,妇幼院积极立整立改,成立医疗服务价格监督管理及收费清退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将多收取的住院诊查费(672元)及新生儿脐部护理项目重复收费费用(多收取2555元)进行清退(共计3227元),对外公示相应名单及费用,并通知病人到院领取。2019年10月清退2140元,2020年4月清退1087元,已全部清退。
④中医院:2018年1月-2019年6月期间重复收费金额3146元,已发公告通知患者办理退费,期间无人来我院办理退费手续。该院于2019年9月将重复收费的3146元上缴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通过建立HIS系统日常监察机制,以及坚持人工和系统相结合的方式,已在制度上杜绝了重复收费现象的发生。
(17)医德医风建设仍显薄弱。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点题整治”工作,我局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下属医疗机构医德考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持续开展医德医风警示教育及医德考评、年度考核工作,强化廉洁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规范职业行为,提高全系统职工职业道德素养。二是责令区医院和区中医院针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①2020年区医院医生严重违反医德行为构成犯罪,事情发生后院部高度重视,遂组织全院开展多次关于医德医风建设、法律法规普及等宣讲活动,2021年12月6日福建中医药大学法学副教授杨春治开展《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2022年1月13日附一医务部主任叶世岳开展《医疗法律风险与安全管理》。后续将持续组织开展医德医风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减少医疗隐患。针对问题清单的,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及要求》的文件要求,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要小等于40DDDs,区医院2018年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为42.59DDDs,2019年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为46.55DDDs,2020年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为45.23DDDs,这三年指标均高于标准值。医院通过质控科和临床药师联合督查,针对问题突出的科室专项检查,经过整改后2022年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为34.28DDDs,已低于标准值。后续将继续加强抗菌药物使用质量控制,维持标准值之下,为患者提供更优质、更舒适的诊疗。②针对个别医生存在对患者无指征使用抗生素、抗菌药物使用时间偏长等问题,区中医院通过加强对临床医生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培训,继续开展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工作,加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督查力度,严格落实惩罚措施,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并与个人职称评定相挂钩等措施进行立整立改。
(18)群众投诉居高不下。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大督查力度。不定期组织局职能科室对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严把医疗质量关,以查促改,整体提升卫健系统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修改完善考核办法。修改完善投诉处理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将12345年度投诉量及答复质量纳入考核范围打分。三是建立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各承办单位投诉量及办理情况进行通报,按投诉量及办理情况满意度进行排名。四是强化责任担当。对投诉量只增不减、多次重复投诉、答复质量敷衍了事的,由局党组(党委)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
(19)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财政专项经费利用率较低。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责成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基本建设规范管理,完善内部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提高单位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二是加强下属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定期监控资金使用情况。三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管理的意见(试行)》,对政府采购项目、疫情采购项目及超过10万元以上其他采购项目实施事前报告审批制度。四是督促各下属单位重视财务工作,配齐配强财务人员,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五是责令相关医疗卫生机构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
①罗联乡卫生院原计划于2020年建成使用,为了尽快形成服务患者的能力,我局综合罗联乡卫生院自用资金投入情况,2019年先期拨入100万元用于新院二装及添置设备使用,由于2020年发生疫情,罗联乡卫生院新院建设进展缓慢,导致该笔资金无法如期使用。目前专项资金还剩69.7243万元,罗联乡卫生院已组织开展彩超等设备专项采购。
②区医院:2017-2020年度专项经费结余376万元,针对每项专项经费已制定采购计划并签订合同,结合人民医院新院搬迁工作以及疫情贷设备更新行动等,相关采购计划正持续进行中。
③中医院:截止目前,董奉草堂福建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资金剩余42.3万元,将用于基地日常维护、百草园建设、采购宣传设备等,现已委托省广(福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宣传方案设计。
(20)未严格执行收支管理规定。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财务人员与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杜绝相关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严格落实国有资产出租、出让、报废等管理。三是责令区医院、妇幼保健院、航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针对问题,认真进行整改:①航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吴航街道解放路店面出租的收入共72000元已于2022年10月28日全部上缴国库,并责成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加强学习,在财务制度上应严格把关,切实遵守财经纪律。②区妇幼保健院未上缴2017年以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具体为:食堂租金125060元、停车场承包费113150元、铁塔公司场地费27790元、自动贩卖机场地费5400元、2020年8月-2021年2月停车场租金收入29100元,共计300500元。其中2021年3月已上缴停车场租金收入3774元,车场租金收入剩余25326元(原冲抵购买摄像头费用)未上缴。现将未上缴的金额296726予以全部上缴,今后将进一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控制度。③区医院2017年至2021年间租金收入3500191.70元,2017至2021年度相对应的租金支出共计3124393元,支出包括食堂修缮、购买空调、餐桌椅等171597元,停车场场地砼硬化工程款、修缮款、场内保安工资等2952796元,剩余租金375798.70元,2023年3月14日已将375798.70元缴交到国库。今后医院将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21)对入账票据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局分管领导对区二医院财务科科长林某某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区二医院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财务工作严谨性,严格按规定审核,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将财务收支票据使用情况纳入基层医疗机构绩效检查资金管理部分,及时指出相关问题。
3、资产管理存在风险隐患。
(22)部分下属单位资产运营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财务科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局分管领导对区妇幼保健院综合科科长郑某某和区二医院总务科科长林某等人进行谈话提醒,责令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长乐区区属国有资产承包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综[2020]12号)文件精神,落实整改。
①区二医院:2018年至2019年,区二医院对停车场租赁方面的规定要求了解不足,未将租赁方案上报主管局。2020年起,医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做好停车场租赁工作,并及时将停车场租赁方案上报主管局。今后,区二医院将高度重视资产运营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好租赁工作,杜绝廉洁风险问题的发生。
②区妇幼保健院:关于2017年及2019年车场租赁未向主管局上报的问题,妇幼院收到反馈的问题后第一时间进行整改,规范车场租赁招标程序。根据《关于印发<长乐区区属国有资产承包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综[2020]12号)文件规定,妇幼院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车场招租问题,于6月底向区财政局申请随机抽取评估机构,选定福建开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为医院停车场车位租金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闽开评报字[2022]第Z102号),确定年租金底价为13500元。8月初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方案报送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审批,经审批通过后由福建省金盛拍卖有限公司为妇幼院制定停车场经营权拍卖方案,于9月7日召开拍卖会,经拍卖最终以15500元/年成交,承租期限叁年,买受人为福州市正威保安有限责任公司。
③区医院:今年通过财政局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对食堂招租进行评估,评估价为每月14583元,已报财政局并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3)固定资产和物资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各单位应加强资产管理,明确管理流程。二是要求各下属单位参照《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制定各单位内控制度,落实不相容职务分离机制。三是将资产管理与不相容职务分离实施情况列入年度财务检查工作内容,及时实施管控。四是责令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认真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梅花镇卫生院与潭头镇卫生院已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规定要求明确使用人与保管责任人员,并补全相关资产卡片信息;潭头镇卫生院、玉田镇中心卫生院、漳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废车辆材料已上报区财政局国资科待审批中;罗联乡卫生院已对相关工作制度与职责重新修订,明确职责分工,采购与库房保管人员分别由不同人员担任。
(24)违反财务规则,往来款长期挂账。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召集各相关医疗机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具体情况,督促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资产核实的相关规定执行。二是根据部分长期挂账款项涉及时间较长的特点,对长期挂账的暂存款项进行分期分批清理。经初步清理,需除文武砂院2笔共0.6万元财务备用金根据财务规定可以继续继续挂账外,其他50笔共357.18万元均已整改完毕。三是要求各单位要求编制往来款余额分析表并列入年度财务检查与督导内容,加强规范。
4、对工程项目建设和采购监管不力。
(25)招投标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现有本业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建设管理的通知》等相关制度、业务文件,因原先招标责任人郑某某已退休,由分管领导对局规信科负责人祝某和规信科干事陈某某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今后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招投标工作;二是新上项目已全部按规范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招标业务。
(26)随意增加预算。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2年11月16日由局分管领导组织规信科、党办等科室对区二医院安全科科长陈某某等3名责任人及经办人进行严肃谈话,提高思想认识,今后新上项目要委托专业机构科学编制工程预算,严控现场签证环节;二是区二医院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根据区卫健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长乐区第二医院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积极参与工程定额的制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招标投标制度,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款清单,逐项审查,严防超预算的情况发生;并加强基本建设的财政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工程项目建设和采购监管工作,做好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7)履约担保缴交不及时。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2年11月16日由局分管领导组织规信科、党办等科室对对区疾控中心党支部副书记郑某某、区疾控中心后勤科负责人林某某、区医院副院长陈某、区医院总务科副科长程某、古槐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陈某某、古槐镇中心卫生院办公室负责人周某某等6人进行严肃谈话,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合同事项。二是区人民医院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履约担保已于2018年4月11日签订;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勘察设计项目履约担保已于2021年1月8日签订。人民医院施工项目签订合同前已履约担保,因工程延期,未及时办理更新,现已更新。古槐院防洪沟工程已于2020年11月完工,施工方退场。
5、干部履职担当意识不足。
(28)区卫健局班子成员工作主动性不够,未深入细致抓好所分管的工作,对所联系的单位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2年9月15日,制定《区卫健局贯彻落实“转作风、强服务、办实事、促发展”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班子成员和各单位负责人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推动作风建设同各项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卫生健康工作中,班子成员进一步提振精气神,努力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相长。二是要坚决贯彻好区委、区政府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实施“提高效率、提增效能、提升效益”行动为抓手,健全抓落实机制,对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实行每周自查、每月梳理、每季度研究,完善督查机制,对批办性、指示性的批示文件,原则上在7个工作日内落实并反馈。三是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对所分管领域及联系单位的监管力度。针对自身存在的不足,强化整改,每月至少2次深入基层单位开展现场调研办公,切实帮助基层、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力度偏弱。
(29)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22年11月25日组织局领导班子再次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醒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对所分管领域与联系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起责任。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局党组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每年初,局主要负责人与党组班子成员及本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2022年4月8日和8月12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及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9月9日,召开区直卫健系统党员代表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各党支部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党日活动等形式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022年9月8日,在中秋、国庆两节前夕,局主要负责人对区属四家公立医院院长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筑牢廉政思想防线。召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开展集体谈话,要求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现阶段将以深化党员干部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扎实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推动“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行动,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各项工作。
(30)源头管控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管理。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管理的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卫健系统采购、资产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二是加强检查。定期开展区直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财务检查,并根据检查发现问题持续改进检查标准,跟踪检查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培训。局财务科每季度召开一次财务工作会议,传达学习解读财政及上级卫健委有关文件精神,持续提升会计工作质量。四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疾控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疾控函〔2018〕784号)要求,2018年10月31日成立长乐区疫苗采购管理小组,2019年1月28日制定《长乐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管理实施方案》(含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制度),为确保遴选工作公正透明,要求每次遴选时邀请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和区卫健局派员对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我局针对疫苗购销和使用过程中的风险点,在遴选环节采用关口前移的举措,在局层面成立专家组,由局分管领导和纪检组现场参与监督抽选专家,监督是否按规定在遴选采购目录内进行采购,是否将采购后的疫苗用于公共卫生服务。在资金支出环节,为防止标外采购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由纪检组不定期进行抽检。对全区各类医疗机构开展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专项监督行动,并加强廉政教育,切实落实好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风险防控措施。
2、班子以上率下作用发挥不够。
(31)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新的文件精神和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卫健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和《卫健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每两周向局领导成员班子及各内设科室征集需上会研究的议题,确保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有关事项及时上会研究;二是认真贯彻《关于规范派驻纪检组参加驻在单位相关会议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将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有关议题、时间、地点通知派驻纪检组,由派驻纪检组组长确定参加或不参加,自觉接受监督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三是要求下属医疗机构召开院务(主任)办公会议要按议题确定参会对象,严格控制参会人数。
(32)卫生监督执法走过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学习贯彻党风廉政教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这个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行政事务,坚持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监督执法。二是加大医疗机构监督。结合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双随机”、二级医疗机构驻点监督、新冠疫情防控监督等工作,持续加强案件查处力度,采常抓不懈。2022年以来查处各类卫生法律法规违法行为87起,结案83起,罚没金额88.397万元,其中医疗行业违法行为51起,移送公安机关2起。三是卫生计生监督所针对公立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的问题,制定《关于印发长乐区公立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卫监[2022]41号)文件,对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专项综合监督执法检查。根据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工作,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发放监督意见书16份,并陆续开展复查,有效净化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针对“区二医院违规出具CT报告”问题,院部已对涉事医生江某某予全院通报批评并扣除一个月的二次绩效奖励,予以调整岗位,局医政科和监督所将继续加大力度对医疗执业行为进行督查。针对“检查人员对江田卫生院开展检查时在空白笔录上签字”问题,对监督科负责人陈某某和职业健康监督科科员刘某某进行谈话提醒,同时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全所执法人员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各科室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加强作风建设,压紧压实执法责任,做到依法执法,规范执法。
(33)对医疗机构救护车辆使用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监管,要求有配备救护车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护车使用的管理工作,建立救护车管理台账,必须按照救护车的性质专车专用,严禁挪作他用。二是责成区二医院,古槐镇、潭头镇、玉田镇等卫生院立即整改,120救护车作为特种专业用车,应用于急救医疗转运。目前,潭头镇卫生院1部、玉田镇中心卫生院2部,因达报废年限,正在办理报废手续。
3、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34)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做好记录和相关材料。二是系统党办加大对下属各党(总)支部党建工作指导、培训和督查力度,利用与供电公司党委交叉检查之机,要求各支部再次梳理存在问题,落实整改到位。三是对标《长乐区2022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千分制考核清单》及党支部创星达标等相关考核办法,再次自查,并责令存在问题的相关党支部立即整改到位。①妇幼院未将2019年、2020年整改清单规整入组织生活会档案资料,现已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②中医院2020年度第一、二党支部在民主评议党员过程中将三位预备党员列为评议对象并评定为合格等次,根据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预备党员可以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现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对历年的民主评议党员材料进行“回头看”,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③区医院、中康医院继续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评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程序开展。按照党员标准,认真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增强党员党性意识。
(35)部分党支部换届不及时、换届工作程序不合规。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因人事变动及疫情防控原因,卫健局机关党总支部及下属党支部等延期换届,已于2021年12月完成换届,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等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党务工作水平。
4、干部队伍管理不严格。
(36)人员借用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未完成整改。我局核定编制18名,实有在编人员16名,空编率仅达11.1%,无法进行招聘考录使用,而疫情期间又急需增加人手,仅能向基层抽调相关人员到我局挂职锻炼及跟岗学习。目前我局正在草拟借调人员管理办法并争取于5月出台,在借用审批程序、待遇规定、日常管理、借用时间等方面进行规范。
(37)对干部培养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未完成整改。进一步加强系统内后备干部的培养,并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下一步加强与人事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按人事工作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选拔任用。
(38)对因私出国(境)疏于管理。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此次回头看工作中存在未如实上交证件、未经批准出国(境)违纪行为的181人(其中属于纪检监察对象的共计69人,属于组织处理对象的共计112人),经2022年7月1日我局党组研究决定,视情节轻重对违反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的181人进行立案、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分类处理,其中:88人予以谈话提醒处理;7人予以批评教育处理;49人予以责令检查处理;24人予以诫勉处理;13人予以立案处理。二是将持续落实动态跟踪管理,并继续贯彻落实因私出国(境)政策规定,我局主要领导在系统大会上向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传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相关文件精神,强调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因私出国(境)政策专题培训,遵守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纪律要求,做到全员熟知。目前我系统共开展3场因私出国(境)政策文件专题培训,各单位负责人已在院务会议向全体职工传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相关文件精神共32次,有效提升干部遵守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纪律意识。持续加强全系统人员对因私出国(境)政策文件的学习教育,督促各单位定期安排专题学习,着重强调因私出国(境)管理的纪律要求,做到全员熟知。三是联合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我系统各单位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对在出国(境)管理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将按党纪政纪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组未向卫健局移交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本次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基本都已整改到位。由于2017-2018年我区部分行政单位机构改革,我局部分职能需进行划转及合并,造成人事冻结,且因2019年疫情发生,造成我局近五年未进行股级干部任用。同时由于行政编制紧缺,疫情期间部分机关内部人员兼任疫情指挥部岗位,人员配备严重不足,且为确保机构基本运转,同时进一步加大卫健系统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局机关以挂职锻炼或跟岗学习的方式从下属单位抽调表现优秀、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干部到局里工作。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借调人员借调程序、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进一步加强系统内后备干部的培养。因人事变动和疫情防控任务重等原因,区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党组织未及时换届,区医院党总支未及时升格为党委,目前区妇幼保健院党总支书记已由区委任命,已于3月15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区医院党总支部升格党委的请示已报上级党委批复,待书记任命后马上着手完成区医院、区中医院党组织的换届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对于党建、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我局将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严格按照制度规范运行,严肃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继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全局、全系统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真正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到每个党员干部的头脑中,贯彻落实到巡察整改工作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履职工作能力。
(二)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整改工作力量不散、工作力度不减、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的原则,强化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坚持分类施策,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把每一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三)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继续深挖问题根源,紧紧抓住卫生健康系统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眼长远建章立制,把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整改成果用制度固化下来,推动形成长效机制,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有效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注重培育制度执行力,对整改工作中建立的各项制度,以滴水穿石的韧劲在实践工作中严格加以执行落实,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制度真正发挥作用,确保整改成果得以保持、整改成效得以延续。
(四)强化担当精神,进一步推动事业发展。深入贯彻新时期党中央各项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发扬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斗争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扎实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推动“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行动,把巡察整改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结合起来,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主动接受挑战,主动攻坚克难,在巡察整改中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事业使命感,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与更加优良的工作作风,不断寻求卫生健康工作新的突破与进步,努力推动“健康长乐”建设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8820335;通信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南山路66号长乐区卫生健康局,邮政编码:350200;电子邮箱:clswjdb@163.com。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3年3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