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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长乐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长乐区供销社 2023-05-09 10:28 浏览量:

根据长乐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5月5日至6月9日,区委巡察三组对中共福州市长乐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9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强化政治责任,增强思想自觉。区委巡察三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区供销社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重大政治责任,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迅速行动、全面动员,及时传达贯彻巡察反馈会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凝聚共识、汇聚合力,把全系统上下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链条。区供销社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及时成立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从自身抓起,以上率下,带头落实责任,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4次,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各项整改工作。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带头制定措施,督促推动整改落实。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全面深入、上下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推进。区供销社党组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存在问题,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认真研究制定了《中共福州市长乐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落实区委巡察三组<关于对区供销社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具体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和时间节点,并建立整改台账清单,严格督办落实,切实做到责任“零懈怠”、问题“零回避”、整改“零拖延”,确保立整立改,逐一整改。

(四)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区供销社党组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既落实“当下改”的举措,更注重“长远立”的机制,从源头上深入整改,从制度上不断完善,切实巩固、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并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助力服务乡村振兴不够有力

1)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学习教育。2022年11月28日,组织各基层单位深入学习《福州市供销社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等精神的通知》(榕供办〔2020〕30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理解把握,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干部职工加快打造综合服务平台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加强领导管理。调整充实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现有的34家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进行了全面摸排、登记造册,并不定期更新动态,积极帮助联系农资、快递等业务合作伙伴拓宽服务功能,对功能退化的星级社切实强化跟踪管理。三是促进提质增效。结合调研、检查等活动多次深入基层了解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发展现状,指导星级社继续巩固完善功能和服务质量。把农村综合服务社改造提升完成情况列入年终绩效考核项目,今年福州市下达改造提升4个农村综合服务社任务,实际已完成改造提升东平、东屿、琅峰等8个农村综合服务社,克凤、中街等服务社正在改造中,其他农村综合服务社将根据工作部署和实际情况序时推进改造提升。四是保障服务品质。要求在进行资产租赁承包时,承租农村综合服务社的,须至少经营2项以上业务,并列入承包租赁公告与承包租赁合同中。目前,已有24个综合服务社开设了农资经营、社区团购、寄递物流、普惠金融等经营业务,其中营前综合服务社已增加了农资服务及邮政代办等业务,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各经营主体的沟通,不断丰富农村综合服务社的服务项目。

2)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不主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密切联系。制定出台《2022年长乐区供销社基层单位综合绩效考评及奖励方案》(长供联综〔2022〕53号),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工作列入年度综合业绩考核内容,指派专人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信息,及时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指导督促基层社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加强与有实际经营活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系与合作,今年5月份以来,新发展了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努力做到服务覆盖面每年都有所提升。二是支持发展壮大。加大力度帮助更多农民专业合作社改造提升获取政策支持,已成功指导长乐区钦农农业专业合作社获批2022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供销类);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向人社部门了解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积极对接长乐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助钦农、闽莉等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融资难问题,促成区农资公司与开注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黄石茉莉花专业合作社签订了农资购销协议,分别提供50万元、10万元农资货款延期2个月结算金融支持。三是拓宽服务领域。积极与省、市供销社对接沟通,利用“福供优选”“供销汇榕”和“福茶网”等电商平台帮助农民销售农副产品;聘请了农技专家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中的问题,积极提供配土测方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服务。四是压实工作责任将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任务指标分解下达到基层社,加大绩效考评分值,激励基层社推动组建联合社积极性,已及时完成了福州市供销社下达的202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组建任务。五是加强部门联动。强化与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办等部门及乡镇属地的联系配合,大力宣传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相关优势和支持政策,想方设法鼓励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7月8日,与航城街道办事处、五竹村村委会及部分农户共同前往福清市一都供销社参观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2022年10月19日,主动与文岭镇政府沟通联系,组织走访文岭镇白萝卜主要种植地石壁村,与当地农户开展面对面交谈,深入了解白萝卜种植和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积极动员农户组建专业联合社,下一步将继续邀请有意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座谈交流探讨组建联合社事宜。

(3)农产品流通服务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战略合作。已与省、市供销社“福供优选”“供销汇榕”和“福茶网”等电商平台对接,筛选推介了潭头潭梅调味食品厂的鱼露、蛏露与黄石茉莉花专业合作社的茉莉花茶等具有长乐区地方特色、地域优势的农特产品,目前长乐区黄石茉莉花专业合作社的茉莉花茶已进入福茶网销售,并获省农信联社授信贷款200万元,有效推动农副产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二是广泛宣传引导。2022年10月19日,组织召开长乐区“供销小店”建设推动会,动员部署推进社区团购、寄递物流、农产品上行等农村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在航城供销社、营前供销社等基层单位设置播放“供销汇榕,供销社自己的电商平台”“供销汇榕-供销惠农,福汇万家”LED宣传标语6条,广泛宣传推广省、市供销社系统电商平台,切实提高平台知名度和群众参与度,奠定合作基础。三是培育电商人才。2022年9月以来,组织3人次参加省、市举办的高素质农民省级示范培训班(农村电子商务专题),提高业务知识技能,进一步帮助农民群众深化对电子商务的认识,积极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2.资产资源盘活理念缺乏创新

4)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全面摸排整改。制定出台《2022年长乐区供销社基层单位综合绩效考评及奖励方案》(长供联综〔2022〕53号),将资产闲置情况列入年度综合业绩考核内容,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2022年10月,组织对各基层单位闲置资产进行了全面摸排了解、登记造册,对因存在安全隐患造成闲置的金峰振兴路130号原皇朝音乐会所,及时督促金峰供销社进行整改,加快推进资产恢复运营。二是规范资产运营2022年对营前、首占、金峰、梅花、玉田、江田、鹤上、漳港、航城9个基层社的新一轮资产租赁承包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审批(其中包括首占、江田、漳港等基层社的5处闲置资产),并委托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切实做到租赁交易透明化、公开化。三是促进保值增值。目前,已投入资金109万元对古槐供销社湖南分部进行改建,谋划建设省级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投入资金19万元对首占供销社珠湖购销站改造建成惠农综合服务中心;投入资金30多万元对航城供销社、玉田供销社、鹤上供销社等基层单位10个老旧网点进行了改造提升,不断提高基层网点运营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保值增值。

5)社有企业改革相对滞后。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开展深入调研。2022年10月20日至21日,组织相关科室对农资公司、吴航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土产公司及果品公司等4个公司开展深入调研,详细了解各公司人员组成、经营状况和资产明细等情况,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做到心中有数、分类指导。二是实行委托管理。对已停止经营业务的果品公司、土产公司和吴航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实行托管,明确果品公司由社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托管,土产公司和吴航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由农资公司托管,被托管单位人员、社有资产由托管单位统一进行统筹使用和运营管理,切实整合优化人员、资产配置,形成合力,促进社有企业改革发展。三是增强经营活力。制定出台《关于下达2022年度农资商品指导性目标、2022-2023年度化肥冬储任务及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长供联经〔2022〕50号),对农资公司做好农资商品销售与化肥冬储完成情况进行科学考核管理;2022年组织对首占、玉田等乡镇内共十块农田开展配方施肥测土,指导帮助长乐开注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长乐健福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科学施肥用药和病虫害防治,不断增强农资公司经营实力和发展后劲。

3.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

(6)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2年11月25日,组织各基层单位人员学习长安办〔2022〕26号文件精神,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牢安全理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安全生产落实落细调整充实区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2022年9月以来,召开了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3,通报前一阶段隐患大排查的整改落实情况,并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1次,结合5月、6月和7月大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进行“回头看”,由班子成员带队分片区进行检查,共出动47人次,发现部分网点存在防火措施不完善、电线老化凌乱、厨房二合一、屋顶漏水、墙体植物扎根、部分餐饮店未配备液化气报警器等隐患22处,目前已整改到位21处,仅剩三溪农资店漏水1处(因工期等原因计划在年后动工)。对于尚未整改完成的隐患进行记录,督促加快整改,并在下一次检查中进行重点检查,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细落实。三是及时改造修缮。2022年6月以来,根据各经营网点的实际情况,投入资金130多万元对古槐供销社、航城供销社、玉田供销社、烟花公司等基层单位的12个老旧网点进行了整改修缮和改造重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7)安全隐患排查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技能培训。2022年11月25日,举办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培训班,组织基层单位共计44人参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职工安全隐患排查能力。二是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针对供销社实际情况,对房屋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进行重点摸排。2022年6月至7月,下发《关于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的通知》(长供联合〔2022〕40号),组织对各基层单位的241个网点进行了全面隐患排查整改,共发现隐患78处,主要存在:“二合一”住人现象、屋顶漏水、堆放杂物、无灭火器每月定期检查记录表、电线凌乱、配电箱裸露、未配备应急灯等问题。对此,分管领导与业务科室对相关基层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督促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2022年9月底,开展国庆节前专项安全检查,发现部分网点存在防火措施不完善、电线老化凌乱、屋顶漏水、墙体植物扎根、部分餐饮店未配备液化气报警器等隐患22处。2022年10月底,对系统经营网点再次进行全面摸排,特别是针对前期大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回头看”再整治、再落实,此次共计排查网点206处,发现隐患共计5处。目前,2022年5月、6月、7月、9月底、10月底开展的共计4次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摸排中发现的隐患已基本完成整改,仅余1处将督促尽快完成,每一处隐患整改均有具体的整改清单登记在册。三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建立了每月例行检查和“两节”重点检查的工作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排查、隐患、整改、责任“四项清单”。由基层单位每个月对所属网点至少进行1次例行排查,并建立月度安全检查台账;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两节”期间,由区社班子成员带队分片检查,并建立重大节日期间安全检查台账。同时,不定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开展了春季安全生产“敲门提醒”行动、高温天气消防安全“敲门提醒”行动及沿街店面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消除不安全因素。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践行为农服务宗旨意识不强

(8)化肥冬储工作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监督管理。2022年8月,制定出台《关于下达2022年度农资商品指导性目标、2022-2023年度化肥冬储任务及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长供联经〔2022〕50号),对化肥冬储工作任务进行科学细化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管理。二是严格落实责任。2022年9月,组织召开区供销社第七次主任办公会议,明确在新一轮基层网点承包租赁合同中农资经营网点需承担化肥冬储任务,对未完成任务的经营网点予以追究违约责任。2022年10月,各基层单位严格按序时进度做好化肥冬储进货与凭据的统计、核实工作,切实扎实有序推动化肥冬储工作开展。

(9)农资供应服务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优化配送渠道。通过开通座机号码(28922471)、手机微信号(13489904489、15059416066)等农资商品预约订购线上渠道和添置闽A60J7L配送车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种植大户送货到田间地头,切实提高配送效率,帮助节约采购和运输成本,让利于民。二是切实保供稳价。区农资公司主动与三宁、拉美多、新洋丰等农资厂家合作,直接从农资源头进货,提早采购货源,加大淡季储备,减少流通环节。在区农资公司、潭头供销社等设立农资商品价格监控点,定期监控农资价格变动情况,2022年冬储期间,每月及时报送农资价格表,切实保障农资充足供应和价格基本平稳。三是加强规范管理。2022年9月,组织召开区供销社第八次主任办公会议,明确资产协议承包合同中承租原农资经营网点不得改为他用,仍需经营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确保农资经营网点不减少。四是创新服务模式。围绕农民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和需要,目前已为长乐区开注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长乐区黄石茉莉花专业合作社累计提供187万元农资货款延期结算的赊销记账金融支持服务,有效帮助缓解生产经营压力,助力涉农企业平稳发展。

(10)庄稼医院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人员培训。制定下发《2022年长乐区供销社系统庄稼医院技能培训方案》,2022年11月24日,委托福建中华技师学院举办庄稼医院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班,25名农资经营网点从业人员参训并取得庄稼医生结业证书,进一步提高庄稼医院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二是开展农技服务。突出实效性和针对性,2022年9月以来,组织11名供销系统庄稼医生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宣传,实地指导农户科学施肥用药;邀请原供销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农艺师陈锦铭实地指导长乐开注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与健福农民专业合作社,针对性提出科学用药、智能施肥等专业意见,有效帮助解决企业种植过程中遇到的病虫害问题。2023年我社将持续以庄稼医院为依托,在春耕冬种期间开展“农资科技下乡”活动,充分发挥系统内25名庄稼医生作用,组织深入所在辖区田间地头、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种粮大户,开展农间问诊活动,普及农资科技知识,推广使用有机肥料,解决农户病虫害防治问题;计划组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会,邀请农业技术专家与系统内部庄稼医生,为农户答疑解惑,推广农作物种植技术知识,加强交流合作,提高种植技术。三是进行测土配方。2022年委托福建省地质矿产局三明实验室对长乐区首占镇、玉田镇、古槐镇、鹤上镇、文岭镇、潭头镇、漳港街道等多个村庄共计十块农田进行了配方施肥测土工作,有效优化施肥结构,提高施肥效率。

2.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能力不足

(11)基层职工遗属供养问题未妥善解决。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未完成整改。一是开展摸底排查。2022年10月,组织对系统各基层单位已故职工遗属供养关系进行摸排登记,对漳港社已故职工王某遗属陈某进一步了解情况、分析问题、查找原因。二是积极沟通协调。2022年1月22日、2022年10月20日,区供销社、漳港供销社与已故职工王某遗属陈某家属进行了沟通协调,提出解决方案,由于陈某家属要求过高,目前尚未达成协议。区供销社将持续加强与陈某及其家属沟通协调,积极妥善解决其遗属供养问题。

(12)社有人员人事关系未理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理顺人员关系。2022年10月,组织对系统各基层单位工作人员人事、工资关系情况进行了摸排登记,将3名人事、工资关系未理顺的土产公司工作人员人事关系转移至吴航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吴航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现5名工作人员人事、工资关系已全部理顺。二是规范人员管理。结合土产公司和吴航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工作实际,明确由农资公司对土产公司和吴航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实行托管,对吴航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统筹使用,其中1人分流至基层供销社,推进人员科学使用,规范管理。

(13)土地登记确权工作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未完成整改。一是全面盘点清查。2022年9月26日至9月29日,组织对全系统资产实物和信息登记情况进行逐一清点核对,更新信息、完善资料、分门别类,及时将信息录入到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资产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进一步摸清底数、规范管理。对梳理排查出的45宗未确权资产进行深入了解、查找来源资料、分析未确权原因。二是积极沟通协调。2021年3月,具文向长乐区政府提交《福州市长乐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请求协调解决资产有关问题的报告》(长供联综〔2021〕37号),2022年11月10日,再次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请求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基层社建设工作薄弱

14)基层社人员断层问题凸显。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健全完善机制。修订完善《长乐区供销社基层单位工作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对下属基层单位正副职工作人员选拔任用条件进行了补充完善,切实推进人才队伍选拔任用科学合理。二是公开招聘人员。2022年7月,成立基层单位员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长乐区供销社基层单位员工招聘管理暂行办法》(长供联综〔2022〕51号)。2022年11月,制定《福州市长乐区供销社公开招收基层单位工作人员方案》,并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组织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发展活力。三是强化人才培训。2022年以来,组织开展供销社系统干部能力提升、社有资产建档立卡、统计工作、电子商务等各种线上、线下培训班7场,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15)基层薄弱社改造提升成效不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改造提升。投入资金30多万元对首占供销社本部办公楼群、赤屿分部、珠湖分部等网点进行提升改造,并建成首占供销社惠农综合服务中心。计划2023年改造提升漳港供销社,列入2023年提升改造任务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在硬件方面,拟对漳港供销社大众路及仙岐等资产门点进行修缮改造,更新硬件设施,做好承包租赁,实现资产增值保值;在软件方面,统筹配强人员队伍,以农资为抓手,拓展服务范围,增加农资供应、快递物流等服务项目,进一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二是开展联合合作。2022年,潭头供销社与长乐瑞祥农业专业合作社、长乐天发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农业生产资料采购、农产品生产销售等服务,不断密切与农民社员的利益联系。三是树立良好形象。组织对各基层社的供销合作社官方标识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摸排整改,各基层供销社已全部规范使用供销合作社官方标识,进一步树立基层供销社良好形象。

2.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16)资产资金管理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一是适时制定文件。鉴于目前福州市供销社尚未出台《社有资产运营规划和管理办法》《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体系及考核制度》等文件,将在福州市供销社相关文件出台后及时参照制定出台文件。二是强化制度学习。2022年11月25日,组织全系统财务人员对《福州市长乐区供销社企业财务管理暂行规定》(长供联综〔2020〕35号)等文件精神进行再学习领会,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系统财务人员业务理论知识和工作能力水平。三是开展专项排查。2022年10月,组织对系统各基层单位现金收入未存入银行并直接开支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摸排和抽查。四是进行通报批评。对江田供销社主任陈某某,金峰供销社兼梅花供销社主任林某某,玉田供销社主任高,时任营前供销社主任兼首占供销社法人代表陈某某,时任鹤上供销社主任兼漳港供销社法人代表陈某某,古槐供销社主任兼文武砂供销社法人代表蒋某某,农资公司经理曾某某7位同志进行通报批评。

17)干部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坚持立整立改。2021年8月6日,组织召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对工作人员庄某上班期间玩游戏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引导机关干部职工引以为戒。二是强化教育管理。2022年11月28日,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对《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进行再学习再教育,进一步重申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觉。三是健全完善制度。修订完善《长乐区供销社关于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的通知》《长乐区供销社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管理的通知》,对基层单位加强日常效能管理,调整完善工资结构,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提振干部职工精气神。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对社属企业和基层供销社的发展指导不力

18)整改报告中提出“吴航烟花爆竹有限公司2020年3月12日与福建新合作烟花公司开展商谈合作”的措施,但未开展具体工作。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进行积极沟通。2020年9月15日,指导吴航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与福建新合作烟花公司再次进行商谈合作,并向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了解咨询,鉴于烟花爆竹系特殊商品,限制开展跨县区配送,未达成合作。做好转型工作。2020年12月,吴航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批发许可证到期被福州市应急管理局收回,烟花爆竹经营业务已停止,为优化企业资源,原有人员与农资公司合署办公,引导其学习农资方面知识以更好从事农资业务。三实行委托管理。结合吴航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具体实际,明确由农资公司对吴航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实行托管,对吴航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社有资产进行统筹使用和运营管理,切实整合优化社有企业人员、资产配置,形成合力。

2.推动联合社治理机制建设任务进度滞后

19)区供销社2019年6月25日建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以来,未召开理事会、监事会会议,也未开展相关工作。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坚持立整立改。2022年7月19日,组织召开了长乐区供销社一届二次理事会监事会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对2021年全区供销社系统理事会、监事会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社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总结,对2022年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工作要求,推动年度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二是发挥机制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三会”制度,2022年2月,对理事会理事、监事会监事进行了调整充实,2022年5月,监事会围绕县域流通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同时,坚持每年组织召开一次理事会监事会全体会议,切实发挥好联合社治理机制作用,共同指导推动供销社全面发展。

3.基层社选人用人较随意,年龄偏大

(20)玉田社2021年1月继续聘用陈某(1949年出生,原社副主任),聘期两年。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坚持立整立改。2022年9月底,玉田供销社已与返聘人员陈某解除返聘关系。二是组织开展排查。2022年10月,组织对系统各基层单位返聘人员情况进行了摸排登记,对梳理排查出的航城供销社返聘人员蒋某、古槐供销社返聘人员蒋某及时了解情况,加强管理。三是及时充实人员。制定《福州市长乐区供销社公开招收基层单位(集体企业)工作人员方案》,2022年11月23日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组织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基层单位工作人员,进一步充实配齐基层干部职工队伍。

4.古槐供销社湖南分部改建

21)整改报告中提出“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后一年内完成建设”的目标,但2019 年5月23日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改造申请,2021年8月25日区政府研究同意后,至今尚在招投标阶段。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精心动员部署。区政府于2021年10月27日印发会议纪要,我社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研究了古槐供销社湖南分部改建有关问题,随即启动了湖南分部改建工程的实地勘察、图纸设计、项目预算、公开招投标等程序。二是强化跟踪落实。2022年5月6日招投标结束后,督促古槐供销社加快步骤,5月14日与中标公司签订合同,6月26日开始动工建设,10月10日已完成工程验收,实现一年内完成建设目标。三是充分盘活资产。谋划古槐供销社湖南分部建设省级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分管领导牵头合作指导科和古槐供销社多次碰头研究有关事项,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提高资产运营质量和效益

5.往来款长期挂账

22)区供销社1995年、2002年分别投资京鑫茶厂及长乐市瀛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共计60.80万元,均因两家公司倒闭导致资金至今无法收回。部分下属单位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对外投资共计12.86万元依然挂账。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一是积极沟通协调。2021年3月,委托福州闽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做经济鉴证并具文提请区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将长期挂账投资款60.80万元予以核销。区供销社将继续汇报沟通,请求区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将该长期挂账的投资款项予以核销。二是进行分类梳理。2022年10月,对上世纪九十年代对外投资共计12.86万元进行梳理,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对外投资5.84万元已进行核销,剩余对外投资7.02万元因个人股部分尚在维权中,目前暂不宜核销。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委巡察三组未向中共福州市长乐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移交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在区委巡察三组的关心和指导下,我社巡察整改工作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有几项问题需要进一步抓好落实。

(一)关于基层职工遗属供养问题未妥善解决问题

进一步整改措施:加强与职工遗属及家属沟通交流,积极妥善解决问题。

完成时限:力争2023年12月底前妥善解决。

(二)关于土地登记确权工作进展缓慢问题

进一步整改措施:加强汇报沟通,请求区政府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对供销合作社长期使用至今但权属资料不全的用地依法给予办理土地确权。

完成时限:在区政府协调后积极跟进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8923785;通信地址:长乐区吴航街道解放路27号(原区政府机关大院2号楼二层);邮政编码:350200;电子邮箱:376483425@qq.com。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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