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常态化申报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通知》(榕工信装备〔2022〕184号)文件精神,为更好服务企业,进一步优化《指导目录》管理,建立常态化目录申报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目录》全年开放征集,我局常态化受理申报,企业可随时向我局申报。
二、《指导目录》征集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须符合《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扶持实施细则》(闽工信联法规〔2021〕77号)中关于首台(套)装备认定的有关重点领域产品售价、知识产权、产业政策等条件。已在上年度新列入《指导目录》的项目,如无变更,本年度不再重复报送。
三、经省工信厅组织项目论证,实行《指导目录》动态调整更新。对具有较好技术先进性、创新性等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新增列入《指导目录》: 对已认定为首台(套)装备,或不再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等的项目,从《指导目录》中删除对已认定为首台(套)装备的同系列项目,若无重大技术突破原则上不再列入: 对相比原目录具有更好的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项目,予以迭代更新: 对与原目录为同类装备的项目,子以归并整合。
四、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目录征集工作,按要求填写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表(附件1、2)、汇总表(附件3)。以上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一式4份及电子版 (pdf+word文档)于4月21日下班前报送我局技术进步科。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长乐区工信局技术进步科 何陈念、洪亮
联系电话:0591-28927875
电子邮箱: clqgxj_tp@163.com
邮寄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2号楼505室
附件: 1、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表(处于研制阶段)
2、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表(已实现首次销售)
3、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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