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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04-07 16:30 浏览量:

各企业:

  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第五批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前四批示范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榕工信消费〔2023〕2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四批示范遴选申报推荐工作

  (一)遴选类别

  1.示范企业。主要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2.示范平台。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二)申报条件

  (1)示范企业

  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服务型制造特点的制造业企业。申报企业应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措施进行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并取得显著成效。在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具有一定优势,原则上服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达30%以上。

  (2)示范平台

  申报平台分为共享制造类和其他类,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截至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2年。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请申报主体在5月6日前,登录“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s://selection.csoma.org.cn,下同)完成注册并填报材料,并按要求上传文字说明材料及佐证材料(申报书样式见附件1)。

  (二)通过初审的申报主体在完成网址申报、省级初审后,于5月20日前须下载申报书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四份)发送我局。

  三、前四批示范评估评价工作

  请前四批认定的示范主体登陆“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填报评估评价材料,纸质材料无需报送。由于特殊原因(如公司经营状态变更为吊销、注销、停业、清算等情况),确实无法完成网上填报工作的示范主体,请提供文字说明。

  四、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符合条件拟申报的企业于4月13日前将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送我局技术进步科,其他详见官网申报流程,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何陈念、王苏瑜,联系电话:28927875,邮箱:clqgxj_tp@163.com

  附件:1、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书

      2、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汇总表

      3、前四批服务型制造名单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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