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州市长乐区海洋与渔业局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法治长乐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学习依法治国理论
1.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
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海洋与渔业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负责全局法治工作的研究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2.认真学习依法治国理念
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带头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全面准确领会理念精神,真正让依法治国新理念入心、入脑,并深入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担当尽责。
3.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管理体系
研究制定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及执法证管理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移交、保存、管理、使用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并逐步形成一套制度科学、管理规范、内容完备的规范制度体系和管理体系。
(二)贯彻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渔业重点工作发展
1.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
坚决贯彻落实我区《〈法治长乐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关于福州市开展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强化职责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求真务实,逐项落实,全面推动全区海洋与渔业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发展。
2.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
坚持对海洋与渔业法治领域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及时研究部署解决有关重大问题。2022年共组织召开党组会议16次,研究各级奖补资金使用、国有资产处置、环保督察整改、养殖海权改革、引进远洋渔业企业等议题,做到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均经局党组研究、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3.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按照法治建设要求,我局与福建闽航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服务合同,指派陈钦、游金德律师为法律顾问,建立由局领导、专业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队伍。坚持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等各方意见,确保抓工作、作决策有法有据。
4.全面深化推动政务公开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具体责任人,压实责任,狠抓落实。
二是严格落实政务公示公开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在区政府网站定期在“工作动态”“公文法规”等栏目发布相关信息20多条。
三是及时梳理更新权责清单。依据权责清单修订公布最新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做到清单外无审批。认真梳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规范各项要素信息,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与省、福州市基本统一,及时更改办事地址、电话等要素信息并实现实时动态调整。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1.大力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
积极推动与海警、海事等部门的联动协作,促进海洋、渔业执法协作的深化实施,重点在职责分工、案件管辖、执法配合、办案协作、信息共享、工作会商等方面深化联动协作,强化对辖区内涉渔“三无”船舶、“商渔共治2022”、海上交通航道违规作业等违法行为的治理。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事前公开事项中,将最新调整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公示在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
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历来重视执法装备建设,配备船用远程光电取证系统、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有力保障了执法取证的效率。督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采用文字记录、拍照、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
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后,我局所有重大违法案件均要经过案件会审或者集体讨论会议审核通过,并征求专业律师法律意见后,方可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四是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参照《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我局及时对新增、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裁量标准进行完善,促进过罚相当、公正合理、贴合实际、操作性强的行政处罚“零裁量”体系建设。
3.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
开展“互联网+监管”系统事项体系调整,积极配合完善和推进“福州市行政执法平台”建设,重新认领监管事项,梳理检查实施清单,填报“无需认领事项情况说明”,督促区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及时更新填报行政执法检查及处罚信息,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信息化水平。
(四)聚焦渔业“急难愁盼”问题
一是优化渔船审批流程。紧盯渔船买卖程序不透明、手续繁杂等问题,厘清渔船买卖审批上下游事项、办理部门、办理程序等,系统化、全链条梳理渔船买卖审批流程,取消地方设置的审批前置条件,打破船网工具指标流动壁垒。同时与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事项打包办理,渔船过户业务办理平均缩减5个工作日,实现不同地区间渔船有序迁移。
二是提升行政服务效率。我局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置海洋与渔业专窗,按照其“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的要求,我局78项网上办事事项,均可通过“网上办”“邮寄办”的“不见面审批”方式进行审批,100%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全流程网办。
三是集中整治海上渔船安全治理硬任务。我局加大海陆执法巡查频次和力度,联合海警、公安、海事、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封港清查”行动,深入开展涉渔“三无”船舶的清理取缔和拆解处置工作。2022年,我局组织开展“封港清查”行动3次,拆解涉渔“三无”船舶13艘。
四是开展清网行动。结合伏季休渔和航道清理整治,2022年,我局共计开展清网行动30次,累计清理笼壶、地笼等违规渔具11816(张顶),组织销毁活动4场,对海上查获违规渔具分批全部予以销毁。
五是强化渔业执法监管,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结合“打非治违”、福建海洋“蓝剑”、伏季休渔等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深入推进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防范海上疫情输入、严控赴敏感海域捕捞专项行动等,聚焦大中型渔船,突出10人及以上渔业船舶,严厉打击违规违法作业渔船。2022年,我局共出动港口和渔船检查人员580人次,开展港口和渔船执法行动279次,巡查渔港澳口431趟次,检查渔船469艘次,发现并整改渔船安全隐患24艘。查处各类渔业违法案件44起,收取罚金106万元。
(五)加强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1.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我局立足本职工作,结合本年度海洋渔业工作重心,制定了《长乐区海洋与渔业局2022年“谁普法谁执法”责任清单》、《长乐区海洋与渔业局2022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计划》,明确普法对象、普法内容,确定普法时间节点,并将责任清单在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
2.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结合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安全生产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行政处罚规定》、《渔政执法工作规范》《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升了全局行政与执法人员对海洋与渔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3.加强监管服务对象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开展联合宣传。联合长乐海事处分别于1月29日在漳港街道办事处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和海上作业渔船安全生产知识宣贯活动,6月17日在潭头镇福星村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暨“商渔共治2022”宣传活动,共同宣传渔船海上作业防避碰要求,同时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二是强化渔民海上依法依规作业宣传。结合海上疫情防控、闽江休渔、伏季休渔、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等工作,在重点沿海乡镇召开15场宣传教育会,宣传教育320多名船东船长、渔民代表,向与会人员宣讲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及当前渔业生产形势和重要政策等,要求渔民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海上生产作业行为。
三是增强水产养殖单位守法经营意识。借助集中宣传教育、微信、法制宣传栏等手段,广泛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营造依法养殖规范生产的舆论氛围。7月27日,我局组织开展“共创食安新发展、共享美好新生活”食品安全宣传周暨水产健康养殖专场培训活动。9月8日,积极参加区食安办在十洋商场广场组织的“共创食品新发展 共享美好新生活”专题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利用宣传展板普及国家重点保护水生动物、常见的织纹螺及其毒性和忌食河豚鱼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
四是宣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组织执法人员科普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强化广大渔民、群众对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2022年4月10日,我局组织2组执法人员,共10人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一组集中乘坐海监8017,悬挂横幅,沿闽江河道巡航开展专项执法宣传;另一组集中前往长乐城区新清清等酒店开展水生野生动物执法宣传。6月21日,结合“商渔共治2022”工作,组织6名工作人员在潭头镇福星村开展渔业资源保护执法宣传活动,现场渔民发放《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图册》、《渔船安全宣传手册》、《海上防碰撞手册》、海上疫情防控等宣传材料。
(六)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宣传
2022年,立足本职工作,我局多次开展专项行政执法行动,为进一步扩大专项行动的影响力,先后在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长乐区人民政府等部门网站上发布各类海洋渔业普法信息16条。
二、存在的问题
总结一年来的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感觉存在在学法的深度、广度不够,用法的意识不够强,执法队伍建设不足等问题。一是在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上,安排部署不够全面、细致,责任不够明确,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方面,还存在行政执法公示不够及时问题。三是法治学习方式较单一,法治学习主要通过传统授课、学习法律条文知识等方式,学习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这条主线,扎实推进新时代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为加快推进福州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1.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决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各项法治建设工作。
2.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健全和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和督促局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3.坚持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重大行政依法决策机制,认真做好海洋与渔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处理海洋与渔业矛盾纠纷,维护渔区渔业安定稳定,社会和谐。
4.强化执法监督制度落实。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更新并公开权责清单,对行政处罚案件和“双随机、一公开”事项在政府网站公示,继续实施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案件法制审核,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的发生。
5.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12·4国家宪法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咨询日”、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面向社会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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