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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送达《火灾事故认定书》的公告(编号:2023001)
来源:长乐区消防大队 2023-03-27 08:18 浏览量:

长乐区金峰镇六林村后圳53号民房“1.30”火灾受灾当事人:

  我大队依法定程序,通过调查访问、现场勘查等工作,对长乐区金峰镇六林村后圳53号民房于2023年1月30日发生的火灾事故原因作出认定,并于2023年3月22日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书》(长消火认字〔2023〕第0005号)。因客观原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全部当事人送达该认定书。现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第121号令)第三十二条之规定,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前述认定书;公告期为二十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全部当事人。 

  特此公告。 

 

  附件:火灾事故认定书(长消火认字〔2023〕第0005号)

福州市长乐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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