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3年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重点项目的通知》(榕工信装备〔2023〕36号) 要求,现开展重点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重点项目分为智能制造典型场景项目和智能制造工厂项目两种类型。
二、项目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先在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自评估;
(二)申报智能制造典型场景项目须满足《智能制造典型场景项目指南(2023年)》(附件1) 要求。申报智能制造工厂项目须满足《智能制造工厂项目指南(2023年)》(附件2)要求;
(三)拟建、在建和已完成项目均可申报,其中拟建和在建项目须在2024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三、政策支持
省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库作为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的储备库,入库项目同时作为申报国家智能制造相关项目的优先推荐对象。
四、报送要求
请各企业严格对照要求,于3月28日前将智能制造自评估报告、项目情况表(附件3)和推荐汇总表(附件4)(含纸质和电子版,一式三份) 报送我局。
联系人:何陈念、洪亮,联系电话:28817899,邮箱:clqgxj_tp@163.com。
附件: 1.智能制造典型场景项目指南(2023年)
2.智能制造工厂项目指南(2023年)
3.2023年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重点项目情况表
4.2023年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重点项目推荐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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