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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12-15 09:23 浏览量:

各企业:

  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3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工信投资〔2022〕12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一)产业类项目。支持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生产设施、生产工艺条件、生产环境等进行改造提升,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重点围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先进制造业产能扩张、产业基础能力提升等方向遴选项目。

  (二)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改造类项目。以完善园区配套设施为重点,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退城入园”改造提升,促进产业集聚、产城融合。

  (三)其它项目。制造业新业态新产业增资项目及有利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项目。

   二、项目条件

  (一)产业类项目

  1.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产业政策、区域规划布局、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应为福建省域内的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企业。

  3.项目应为技术改造(含扩建、迁建、改建等)项目,已完成核准或备案手续,且处于开工建设阶段。新申报入库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4.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产业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其中,项目设备(含技术、软件,下同)投资500万元以上。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所在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以及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标杆企业实施的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不作投资额要求。

  (二)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改造类项目

  按照《关于组织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改造升级项目的通知》(闽工信函投资〔2020〕204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申报流程

  新申报项目需填写《2023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A4格式,见附件1)和《2023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A3格式,见附件2),连同项目核准或备案有效文件复印件、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文件复印件(按规定无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提供承诺说明文件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中,2022年未全面投产的省重点技改项目需申报结转,报送《汇总表》。

  以上申报材料报送要求:1.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2.电子版文件(word、exce1文档),3.PDF扫描件(加盖公章后的纸质文件扫描件)。

  四、申报时间

  原则上每季度组织申报一次,收件时间为:首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其余批次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7日、6月27日、9月27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省重点技改项目库将作为省级技改项目设备投资奖补、 融资贷款贴息等技改相关政策申报的重要依据。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项目与《申报表》 《 汇总表》以及项目核准或备案有效文件载明的信息准确、一致。  

  (二)省重点技改项目实施动态管理,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需提交调整表,并提供佐证材料。

  联系人:长乐区工信局技术进步科 何陈念、王苏瑜,联系电话:0591-28927875,通讯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2号楼505室。

  附件:1、2023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A4版式)印发 

      2、2023年福建省重点技改项目汇总表(A3版式)印发

      3、2023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调整情况表

      4、节能审查承诺函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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