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关于福州新区长乐功能区管理委员会范围内的2022年度首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通报
来源: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2-09 10:12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建许〔2022〕1号)、福州新区长乐功能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福州新区长乐功能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新区长综[2022]6号)、《关于开展福州新区长乐功能区管理委员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长建筑〔2022〕36号)、《关于对福州新区长乐功能区管理委员会范围内的2022年度首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名单的公示》(长建筑〔2022〕39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于2022年8月25日开展了福州新区长乐功能区管理委员会范围内的2022年度首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核查整改期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现将本批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工作情况 

  本批次共核查74家企业。经限期整改及复核,其中22家企业符合,17家企业不符合,20家企业列入暂缓核查,10家企业已自行注销,5家企业已迁出长乐功能区。 

  二、核查处理结果 

  我局已于2022年10月18日公示了《福州新区长乐功能区管理委员会范围内的2022年度首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长建筑〔2022〕47号),并告知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应在核查整改期(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1月15日)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核查材料,福建申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未在2022年11月15日前提交书面核查材料或提交的书面核查材料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未通过本批次资质动态核查。现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将由资质审批部门予以撤回上述企业未通过本批次资质动态核查的资质(详见附件1)。 

  三、注意事项 

  在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开展过程中,如被核查企业所提供的技术负责人或作为技术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变更自该核查期开始前6个月内被我局纳入资质动态核查的企业,该企业将被纳入我局下一次的资质动态核查。如存在核查材料信息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查实,除撤回已核查的资质外,将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技术负责人业绩及企业业绩批前审查和批后核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附件1:《 2022年度首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