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9月7日至10月23日,区委巡察三组对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与2021年10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持从思想上找差距、根源上建制度、整改上见实效,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深化认识,精心组织。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班子是否强化“四个意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及时将巡察组反馈意见以党组文件形式进行全系统通报(长交党组〔2021〕26号),组织党组集中学习研讨和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统一思想认识,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干部职工凝聚共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党组成立了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为正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查检查等工作,构建了“党组领导、分工负责、专班推进”的整改格局,为整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局党组认真研究制订了《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对反馈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明确38个问题的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做到整改方案具体、整改措施细致、整改方法得当、整改时限明确。
(三)从严从实,聚焦整改。领导小组坚持把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与推进交通项目建设、运输行业管理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与巩固和拓展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与统筹行业疫情防控相结合,及时调度、督导检查重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使整改工作成为推进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方案》从严从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严不实
(1)关于“主题教育学习开展不认真”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会前未组织相关内容学习问题,进一步加强主题教育学习前期准备工作,由专人负责落实会前学习准备,拟定学习方案,对需要学习的材料进行收集汇总,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2020年7月份组织生活会均在会前组织补充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纲要》等。巡察“回头看”整改以来,召开民主生活会2场,严格按照上级部署的学习清单组织会前学习文件13项。二是落实方案、活动签到、活动照片、活动总结或信息等各环节,并及时将每次活动全过程材料整理成档案。2021年以来,共开展了40次活动,均有方案、签到表、活动照片、活动信息。
(2)关于“学习敷衍应付”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要求涉事党员林某重新撰写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机关支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各支部重新审核2021年以来所有心得体会,系统党委于2021年10、11、12月份抽查各支部心得体会3次,均未发现抄袭情况。
2.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3)关于“为民办实事项目推动乏力、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0年9月建立《交通项目“百日攻坚”行动“1+1+X”工作推动机制》,成立10个工作专班,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营造良好的项目建设环境,保障各在建项目顺利推进。二是2021年开展“当先锋争一流?攻坚120天”主题活动,成立6个攻坚小组。对工作推进力度大、有成效的予以表扬嘉奖,对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坚决追究责任,2021年通过党组(扩大)会议,对推进项目进度等工作表现优秀的黄某等5名同志及工作组给予通报表扬,对因工程管理薄弱造成资金支付缓慢的2名工作人员给予通报批评。三是业主单位纵横交建公司成立专项督导组,由分管副总带队积极协调项目征迁有关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加派施工机械及人员,加快实施,监理单位严格把关,在确保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有序推进工程建设。目前岱岭隧道及连接线工程(一期)、金福路及潭头连接线道路工程已按序时进度建设中;胪峰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已完成总投资约1.7亿元,城区治堵项目峡漳线上湖、莲柄港节点改造工程已于2021年9月完成,北山交叉节点改造工程已于2022年1月完成主体建设。
(4)关于“运输市场规范管理亟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针对机动车维修行业失管问题,一是开展走访摸排调查。2020年9月份以来,我局对我区机动车维修市场进行了多次摸排,共发放《备案催办告知单》57份,抄告执法大队查处47份(已备案30家、处罚21家)。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2020年9月至今执法大队共检查维修企业92次,其中“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5次,发现各类问题163条,发放整改通知书64份并整改到位。三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2021年以来,区交通执法大队已对未备案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立案24起,同比增加380%。通过持续整治,2020年9月份至今我区新增备案维修企业70家,主次干道及各街道区域中心内维修厂已基本纳入行业管理。我局将督促新增备案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维修质量主体责任,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的良好秩序。
针对驾培市场较为混乱问题,一是强化执法巡查。以“日常巡”+“回头看”的方式开展驾培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异地培训、场地外经营等违规经营行为。2020年10月份以来,共对驾培市场违法行为立案99起,其中对建安驾校立案处罚6起。二是加强管理联动。对查实的非法培训点及时函告所在镇街,落实属地管理职责。2021年5月、11月及2022年2月组织对在许可外场地训练情况专项摸排,并一一抄告属地镇街。三是充分利用12345、12328等各种投诉渠道,深入挖掘群众提供的非法驾校场地等线索,及时严厉查处驾培行业各种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9月整改以来,共处理驾培相关投诉件103件,并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四是督促落实行业主体责任。通过约谈辖区已审批许可的驾培企业负责人,督促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日常驾培经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不定期对我区四家驾培机构进行督查,督促驾培机构严格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进行教学。2020年9月以来约谈、走访驾培企业23家次,要求驾培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经营,切实营造规范、安全、有序的驾培行业氛围,共发现各类问题6条,发放整改通知书4份。
(5)关于“移风易俗专项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1年10月15日,系统党委书记到结对帮扶村支部金峰陈店村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并进行移风易俗主题党课授课;2021年9月17日局党组扩大会议上专题传达学习移风易俗相关规定,不断统一思想,让移风易俗成为全体干部职工的纪律自觉。二是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党建年度工作部署,局领导班子均将移风易俗工作列入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以及2020年述责述廉个人材料。
(6)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执行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思想重视。把扫黑除恶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全力协作的工作格局。2020年10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建立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机制的通知》,并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二是持续深入摸排。将摸排线索责任层层压实到全体工作人员,按照各自分工,做到不漏户、不漏人、不漏企业,全面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2021年共摸排扫黑除恶线索380条,上报疑似涉黑涉恶线索1条。三是加强宣传全覆盖。按照《关于抓好全区组织系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的通知》(长委组扫黑〔2018〕4号)文件精神,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2021年10月10日完成《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的签订,切实提升干部职工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四是完善联席制度。充分发挥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牵头、指导作用,加大与各部门的相互协作,加强与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完善联动机制、联席制度。2020年6月份以来共制定长效制度3份、分工方案2份,增加召开研讨会频率,研讨分析交流经验,信息互通,扩大线索排查的广度、精度、深度,实现资源共享。
3.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扎实
(7)关于“对舆情处置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1年先后5次通过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传达、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建立网评员队伍,紧盯网络舆情,2021年9月以来及时处置“长乐论坛”等平台不良舆论13起。
(8)关于“理论学习抓得不紧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2020年以及2021年党组中心组学习均按照计划开展,并按序时做好学习记录。二是2021年9月以来各支部每季度将支部所有党员的学习强国分数进行统计,累计通报各支部学习强国分数低的党员10人次,要求坚持加强学习,并由各支部书记进行约谈。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
(9)关于“主动作为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针对营商环境工作薄弱问题,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本单位工作相结合。一是服务企业意识增强。“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提高至100%,“最多跑一趟”事项占比达到100%。2021年完成行政许可38项,备案管理69项,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2073件,窗口承办件数量常年位居行政中心各窗口前列。二是项目招商取得突破。2021年9月,我局运用福州航运招商政策,走访引进一家运力规模2万吨水运企业。2021年11月,局主要领导赴广西防城港市对接招商意向来航投资水路运输企业,扭转我区水路运输周转量长期滞后局面。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评名次明显提升。2021年长乐区“当先锋争一流·攻坚120天”主题活动营商环境攻坚组九月份考评排名,我局名列第八。
针对出租车管理协调不力问题,一是加强出租车执法监管。采用便衣蹲点取证、公路设卡、流动巡查等方式,对出租车非法营运、拒载、不打表、乱收费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2020年9月以来处理出租车相关投诉件349件,对达到立案标准的坚决予以立案,共立案查处相关案件62起。二是强化联合协作。及时将出租车处罚信息函告区运发中心,共同对违法经营从业者组织文明规范经营再教育、再学习。三是压实行业主体责任。不定期约谈出租车企业,及时通报存在问题,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开展进企业执法检查、普法宣传,督促出租车企业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教育和培训,发放《福州市长乐区出租车服务质量承诺书》、《福州市长乐区出租车行业乘客满意度问卷调查》、《安全生产手册》等材料。2021年约谈出租车企业4家次,督促企业规范经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出租车企业6次。
(10)关于“工作作风散漫”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对各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情况开展一轮巡查,重点检查去向牌使用、考勤、工作纪律等问题。严肃考勤纪律,2021年10月各外设办公场所的指挥部办公室、超限站及纵横交建公司按要求补充安装考勤机,坚决杜绝手写签到。定期梳理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记录,督促按规范打卡、及时上交下乡单和请假条,促进工作作风明显好转。二是2021年11月对巡察发现的林某上班期间购买坚果仁等零食违反机关效能问题,局党组对林某予以通报批评。
2.形式主义现象依然存在
(11)关于“2020年6月,党组班子成员各自挂钩联系一个党支部,但均未到联系点指导推动党建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建立提醒机制,每月15号由系统党办对未到挂钩联系党支部的党组班子领导进行提醒。2021年我局4名党组成员分别在6月、8月、10月、11月到挂钩党支部指导推动党建工作。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审核,重点审核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对应当予以公开的政务信息,由业务科室根据职责分工确定;对应当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由负责法制的科室(运输科)确定,落实分管领导审签制。
3.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2)关于“报销手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对巡察发现的上述公车使用、报销不规范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2020年12月,我局制定了《差旅费报销制度的管理办法(试行)》(长交财〔2020〕6号),报销手续层层把关审核,今后我局将进一步严格落实各项报销制度和手续。
(13)关于“补助款发放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要求中恒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进行深刻检讨,并予以整改。二是严格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16)61号〕等相关规定做好发放工作,要求出租车企业全部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将油补款拨付至所属车辆经营者个人。经排查,2019年度至今我区全部4家出租车公司油补均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14)关于“财务审批‘一支笔’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巡察发现未见主要领导签批发票已由主要领导补签,并已进一步严格落实财务审批“一支笔”制度。2021年我局调整充实了内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完整,确保财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进一步提升我局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水平。
4.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缺位
(15)关于“工程项目招标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为做好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2021年4月我局建立招标环节事前备案和事后反馈机制,要求建设单位招标文件需报我局审查后挂网招标,同时,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项目全部采用电子标,严格做好标中开标评标监督检查和标后备案。二是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专业学习,2020年9月我局收集现行的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形成《2020年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文件汇编》,并向建设单位发放共计10册,督促建设单位组织开展招投标相关管理规定学习,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16)关于“监理职能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建立健全规章管理制度,我局督促纵横交建公司编制了《建设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办法》并予以执行实施,进一步加强了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合同制度狠抓监理单位履约,进一步明确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应履行的相关职能。二是2021年8月以来开展现场胪峰大道改造工程、文浮路改造工程等6个项目监理单位履约情况考评,及时常抽查监理单位证书及在岗情况,确保项目按规范建设。三是对涉及的监理单位违反合同条款更换总监问题,要求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承担10万元违约金。
(17)关于“项目工程款支付审核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已于2021年10月15日针对工程款支付表项目负责人栏目未签注时间处及时补签到位,并加强后期工程内业管理工作。
(18)关于“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18年12月与福建鑫宏建设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分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食堂管道维修防水1.55万元)已由主要领导补齐法人代表签字。二是日常文件签章中做到层层把关,涉及到各级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文件已及时签字盖章,做到了手续齐全完善。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9)关于“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1年8月份组织生活会,各支部均按照要求严肃组织生活会纪律,会前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史材料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各支部党员认真撰写批评与自我批评内容,并由各支部进行收集和检查。二是整顿撤并薄弱党组织,2022年3月17日,经报批组织部和机关工委核准,撤销第二海运党支部。
(20)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而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1年10月以来,督促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6次,机关支部11月份及12月份立即安排了两次党课。二是2021年10月以来,系统党委每季度对支部党建工作进行抽查4次,发现并整改问题5条。目前机关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第四季度计划、运发中心支委会2020年1-3月记录、12月10日党员大会记录审核人签字均已补充完整。
2.党务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1)关于“换届选举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执法大队换届选举工作材料全部重新核实,对有误的部分全部更正,并且审核人签字。二是运发中心支部已按照实际会议时间将会议时间和报告时间全部更正。
(22)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补齐执法大队支部陈某预备党员期间思想汇报(预备党员期间每季度思想汇报一次,陈某缺少第二季度、第三季度思想汇报)。二是要求各支部提高思想认识,实事求是,对相关会议等时间及时准确记录,陈某登记表已按照实际准确时间填写。经各支部检查发展党员材 料,未有其他积极分子或党员存在类似问题。
(23)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2021年以来,系统党委及时记录整理党费台账,并及时进行审核。2019年、2020年相关党费管理台账也按照要求补齐、并整理成档。今后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落实党费管理。
(24)关于“党务公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巡察反馈以来,系统党委分别于2021年10月28日及12月10日对执法大队、纵横交建支部党务公开情况各开展2次抽查,各支部党务公开情况均做到按时更新。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25)关于“党组落实责任的方法还是停留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层面,警示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1年4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观党员政治生活馆,2021年11月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集体传达学习,保证廉政教育全覆盖。落实《关于推动廉政教育全覆盖的通知》(闽委工综〔2017〕28号)文件精神,支部按照“一人一表、集中管理”的原则,每半年对党员干部参加廉政教育活动情况进行统计,确保党员干部每年至少参加1次廉政教育,做到教育提醒全覆盖。二是强化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2020年第15次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管理和按要求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意识。三是2020年5月,对领导干部开展裸官情况再排查,杜绝我局再出现类似裸官现象。
4.日常监督管理不严
(26)关于“因私证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审批程序,因私出国申请表中明确出国(境)时间和回国时间等信息,并附上请假审批材料,在时间上相互印证。办公室专人负责催缴回国未及时上交的证照。出现未按时上交情况的,及时上报党组处理。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没有出现申领使用后不及时上交因私证照情况。二是2021年9月,再次全面排查干部职工持有因私出国证照情况,新增因私证照7件,做到全局干部职工因私证照统一保管。并按照《长乐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向公安部门备案股级干部信息,防止瞒报漏报。
(27)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补齐各指挥部办公室、纵横交建公司的廉政风险防控短板,逐项逐岗厘清细化权责事项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督促相关人员重新填写廉政风险防控表。二是2021年9月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压力落实到每一个科室,传递到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三是加大问责力度,2021年11月及12月,针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问题,诫勉谈话4人;1人因故意伤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已辞职)。
(28)关于“重要时间节点督查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2021年以来,加强重要时间节点督查,节前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部署移风易俗、违规收受“蟹卡”、吃“公函”整治等工作,排查并整改纵横交建公司差旅费报销不规范,车辆送修单填写不完整等问题,并做好督查自查报告的撰写,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整改不到位方面
1.关于“吃空饷”问题。
(29)关于“林某不在岗期间由财政缴纳的‘三金’尚未清退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尚未整改到位。一是定期公示。我局及下属单位人员在岗情况、工资发放情况每半年在单位内部进行1次公示;2021年12月对人员交流、借调等情况进行公示。二是每年排查。2021年9月,我局开展了“吃空饷”问题排查,未发现“吃空饷”问题,今后坚持一年一排查。三是巡察反馈以来,在继续运用社会各方力量动员林某清退不在岗期间局财政缴纳的三金费用无果的情况下,已于2021年12月委托律师启动诉讼程序,案件将于2022年5月31日开庭审理。
尚在整改方面
1.营滨路项目问题(省巡反馈)。
(30)关于“营前标段工程质量缺陷损失赔偿仍未追回”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尚未整改到位。继续向福州中院提请营前标段工程质量缺陷损失3082.7万元赔偿诉讼,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8日开庭审理,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出具判决书,判定营前标段施工单位吉林长城路桥建工有限责任公司和实际承包人向交通局赔偿1147.5061万元,目前营前标段施工单位吉林长城路桥建工有限责任公司和实际承包人暂未履行赔偿义务,待判决书到期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出租车改制问题。
(31)关于“福州市长乐区出租汽车公司改制未完成”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尚未整改到位。已由区政府会议研究通过,并以纪要印发实施。因部分车主对改制方案部分内容提出疑议,为确保改制过程平稳顺利,我局正征求上级主管部门及法律顾问的意见,对车主反映的合理意见予以采纳,进一步微调完善改制方案后组织实施。
整改后未能长期坚持或出现反弹方面
1.党建工作机制长效性有待提高。
(32)关于“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对执法大队支部书记李乡承同志进行批评教育,系统党委已要求各支部今后在民主生活会前,认真学习会前内容,并督促对党员要实事求是撰写批评与自我批评内容,敢说话,说真话。
(33)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对发展党员时间上存在填写错误的,已经全部按照实际时间予以更正。二是支部建立党员发展程序审核机制,特别是严格审核发展党员时间、内容等程序,同时系统党办对发展党员材料进行核查,通过“双审核”确保党员发展程序规范。
2.关于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
(34)关于“2019年7月18日研究下拨金漳广场公交首末站80万元,以局务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研究”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一是目前我局对涉及资金使用的党组、局务会议议题采取议题审签方式,加强会前议题材料审核。二是为进一步强化局机关及各下属单位及企业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已于2021年12月党组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因近期区政府正着手进行我区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待企业改制落地后,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原起草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争取2022年第二季度出台实施。
3.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35)关于“2018、2019年未开展农村路网建设和危桥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核查”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0年12月与区财政局联合印发《福州市长乐区农村路网建设和危桥改造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相关资金的使用。二是已委托福建中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2018年至2020年下达相关乡镇路网和危桥改造资金开展抽查审计,并于2022年1月5日全面完成9个乡镇13个工程项目审计核查工作,审计核查发现首占镇未将补助款下拨至下洋村使用及江田镇桥里村未开展项目建设等问题,以上两项补助资金共17万元已退回我局。今后坚持每年组织至少一次核查。
4.工程项目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36)关于“监管和业主身份混淆”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2018年12月制定了《福州市长乐区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工程监管、建设单位的有关责任、义务,包括:交通局计建科负责工程项目审批、招投标监管等工作,交通质监站负责工程项目日常质量安全监管,纵横交建公司负责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等内容,彻底解决了交通局既作为业主,又是行业主管部门的问题。
(37)关于“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针对具备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建设项目,督促建设单位及时依法办理。2021年以来,先后督促纵横交建公司和农村公路养护所完成文浮路潭头街段改造工程、农村公路示范路提升工程等项目办理施工许可。
(38)关于“工程资料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规范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人员安排、检查程序、检查后资料管理,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监督要求,每次参与检查人员不少于两个,并做好问题梳理和签字手续。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前一阶段的集中整改,区委巡察三组反馈的38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到位34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未完成3个,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整改工作离区委、区委巡察办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对于已基本完成但还存在零星扫尾工作的问题,我局将抓紧扫尾,全力冲刺,保质保量全面完成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8995966;通信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2号楼3层,邮政编码:350200;电子邮箱:jtj28995966@163.com。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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